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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1日 ...

  •   20xx年8月1日。

      晴,一辆去纽约的车上。

      他说我很漂亮,像圣母玛利亚。

      我不懂他的意思。

      很多人都说我是他们的圣母玛利亚,我不懂他们的意思。因为世界上已经有了玛利亚,耶稣的生母,我不是那位公元前的女性,我是周默。

      唉,没头没尾的话,我只是有点害羞,脑子不清醒,所以先写了上面的内容。突然想写日记了,从八月的第一天开始吧,每天都写。我和他说我要写日记哦,他说,嗯,好。好奇怪的人。

      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呢?说来话长,要写好长一段字,正好现在有点时间,我就慢慢写下来吧。

      我是个男人,虽然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太阴柔了,虽然有人觉得我是女人,虽然我还有另一套器官,虽然我觉得很羞耻,甚至很恶心。我的妈妈却说,你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小天使,她给我买了很多裙子,欧根纱的蓬蓬裙,裙边缀有白色的小花。我的爸爸,或者说养父,也很喜欢我,他常常抱我坐在他的大腿上,抚摸我,说我是他的缪斯。

      我的爸爸是个摄影师,给明星拍照,那些鼎鼎有名的大帅哥大美女,都爱找他拍照,穿昂贵的衣服,或者不穿,在闪光灯下,像一只只摇摆的海葵。但爸爸说,他最满意的模特是我。他让我穿上当季的高定,或者他自己设计的衣服裙子,他喜欢看我穿丝袜,薄薄的,滑滑的,黑色的,白色的,肤色的,像蛇。我大概在时尚圈很有名,我在书店见过我当封面的杂志,有人拿起那本杂志,说周岳(我爸爸的名字)是个恶心的恋/童/癖。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抱起我,说是因为小默太漂亮了,所有人都嫉妒他有我这样漂亮的孩子,才会骂他。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叫我小默。

      我没上过学,是妈妈一点一点教我识字读书算数,她说小默好聪明呀,以后一定能考上很好的大学。我也觉得我很聪明,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爸爸说我以后学勾引男人,也是一学就会。我不喜欢他这样说我。我是男人呀,男人为什么要勾引男人呢?当然,女人为什么也要勾引男人呢?男人是什么好东西吗?这样一想,我又不想当男人了。算了,好麻烦啊,我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不讲这个了。

      前几年我考上了A国的大学,爸爸妈妈一起送我去读书,我很开心,加州的阳光真的像黄金一样,暖洋洋的,我穿上白色的吊带连衣裙,在碧蓝的海边晒太阳,阳光是流淌的金子,加州每个人脸上都因为这金子而微笑。

      那个时候我十八岁啦(四年前),该谈恋爱了,爸爸舍不得,说要给我介绍,不要让坏人把我骗走。去见男朋友的那天,他把我打扮成了洋娃娃,很昂贵的洋群,纯白色的,蕾丝花边层层叠叠,他把我的黑发烫成了长卷发,一直落到膝盖。我举着纯白色的小洋伞,踏着小高跟,哒哒哒走进餐厅,大家都在看我,有个满头银发的白人老奶奶说我像一朵白玫瑰。我很高兴,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亲。爸爸给我介绍的男朋友个子很高,西装革履,我天天跟在爸爸身边,见过很多奢侈品牌的衣服,认得出那个人穿的是阿玛尼当季的成衣。那天晚上我和那个人在一起,爸爸叮嘱他,只能祈祷,圣子必须纯洁地赐予众生爱欲。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他把我抱在怀里,我的裙子被撕成一片一片的,我一直在哭,他还不停下。后来他又说我是一朵花。我觉得好奇怪、好难受。他向我祈祷,祈求我的保佑,我觉得他好奇怪呀,我不是耶稣,也不是佛祖,我是周默,一个刚读大学的人,仅此而已。

      我和那个人只相处了三个月,每周六他会带我出去玩,在海边坐着跑车兜风,蓝色的大海是波光粼粼的蓝缎子,海风拂到我的脸上,就好像我蹭到了那块柔软冰凉的布。他带我去吃最好的餐厅,法餐或者意大利菜,餐厅里人来人往,男人们女人们衣香丽影,高脚杯里盛着融化的红玫瑰。我不大爱吃法餐,吃不惯。我喜欢吃妈妈做的C国家常菜,大块的红烧肉配上米饭,我能吃一大碗。但爸爸说这不是我该吃的东西,我该吃纯净的食物,纯净的水,纯净的蔬菜,纯净的肉,越是纯净越是寡淡无味,对比起来,连法餐都好吃了不少。吃完饭,那个男朋友会带我去购物,铂金包、高定礼服、昂贵的工艺品,说好听的话哄我。男朋友说我是他的救赎,他的天使,他的圣母,他的玛利亚,他眼含热泪,眼睛却像鳄鱼那样冰冷。如果我是圣母玛利亚,我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欲望生物,他的忏悔只是想撕碎我的衣服。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个这样的男朋友。

      他、他们(不是最开头的那个他啦,那个他,埃蒙,和他们都不一样,埃蒙是特别的那个人)都是一样的生物,我与他们约会的次数越多,我的爸爸妈妈就在加州混得越好,我的生活也越优渥。可是我的tutor总是忧心忡忡地看向我,她是位知识渊博的女性,在社科方面涉猎广泛,为人友好温柔。她问我需不需要寻求警察的帮助,她褐色的眼睛温顺而哀伤,母鹿的眼睛就是那样的,我想她比我更像是圣母玛利亚。我拒绝了她。

      为什么会拒绝呢……

      因为我知道,我的使命就是拯救那些男人。

      他们可怜、自负、傲慢、贪婪……他们是一切的原罪,是迷途的羔羊。爸爸告诉我,只有我能感化他们,接纳他们忏悔的泪水。我想,这就是我活着的意义吗?但能救赎罪人,是很好的事,我愿意去陪伴他们。只不过我很奇怪,他们都是功成名就的有钱人,按理说应该很幸福呀,为什么还要寻求别人的安慰呢?爸爸告诉我,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罪,不论富贵、贫穷、邪恶、善良……人生而有罪,我的使命就是听从祷告,为世人洗净罪恶,这是无与伦比的伟大事业。

      我为我而骄傲。

      但我还是离家出走了。

      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男朋友们;对不起,圣子圣徒……我只是太无聊了,打算和一个叫埃蒙的人去一趟纽约。

      写到这里,埃蒙停了车,说要下车给我买点吃的,我说,好呀,我想吃满是沙拉酱的热狗!他点了点,棕色的卷发在风中飘扬。

      埃蒙是个好人。

      虽然我们才相处了一个晚上!

      是不是很神奇!

      昨天晚上,爸爸妈妈和圣徒们例行进行群体祷告,要献上我的一位兄弟姐妹。但那个女孩一直在哭,求我保护她,她并不想去。我知道她很害怕,毕竟奉献给主的,是我们的血肉、内脏、眼睛、一切,她才十三岁,我决定代替她。

      我躺上了那辆去往教堂的车,黑色的大客车,里面满是医疗仪器,滴滴答答响个不停,洁白的床单上铺满了百合花,这里是圣餐的厨房,艾马尔叔叔和其他人,会在这里将圣子们打扮完毕,然后送上教堂,献给上帝。

      爸爸说,异教徒们用葡萄酒、面包伪造身子的躯体,简直是罪大恶极!小默,你看这些异教徒,他们在世界上造成了多少灾难、战争……小默,只能你能改变世界。

      改变世界……需要爱。

      我、爸爸妈妈、男朋友、圣子、圣徒……我们是因为爱,才受到了上帝的感召,汇聚在一起,我们是爱的化身……只有爱能拯救世界。(注:这一段文字写得格外郑重,经联邦调查局认定,这确实是“他们”的教义)

      (一段被划黑的语句)

      埃蒙回来了,带来了热狗,厚厚的一层沙拉酱,像给香肠盖了一条柔软的被子。我高兴死了,从车上蹦起来,告诉埃蒙,我喜欢他,他是我见过最好的人,我看见埃蒙在原地沉默。

      我忘了,埃蒙昨天晚上杀了很多人。

      一车的人。

      唯独没杀我。

      我坐在圣桌上,手里捧着一束百合花,看着他强行爆破了大客车,拿着枪,一枪一个,准确无误,直到最后,他瞄准了我。

      我很害怕。

      可他似乎比我还要害怕。

      他有一双好看的棕色眼睛,冷酷、坚定(至少杀人的时候),却在看到我的时候,瞳孔震动了一下(我看得很清楚哦!),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和这些人又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叫周默,是一个留学生,是这些人的圣子。

      他沉默。

      我听到了警笛声,呜哇呜哇的,从远方一路哭泣。我看到他如梦初醒一般,在乱七八糟的灯光下缓缓放下了枪,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巴掌大的书。

      他说,阿门。

      哦,是个异教徒。

      但我不讨厌他。

      我从不讨厌异教徒。

      所有人,都是值得被爱的。

      他祈祷完,问我,要不要跟他走。

      我说,以为你是警察呢!或者联邦调查局的人,他们总是来找我麻烦。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不是,警察和联邦调查局也常常来找他的麻烦。说着,他蹲下身,划开倒地的艾马尔叔叔的胸膛,挖出了一颗尚在跳动的心脏,用密封袋装起来。我看见那颗鲜红心脏在透明袋子里努力跃动,原来艾马尔叔叔的胸怀中,还躺着这么一个活泼的孩子。我问埃蒙,能不能摸一下那颗心脏,我要为艾马尔叔叔祈祷。

      他问我,和不和他走。

      我问他,去哪儿?

      去纽约。

      然后呢?

      我和我头儿说了,干完这一票就偷渡出国,去欧洲、南非、东亚或者拉丁美洲,哪里都行,反正钱赚够了,找个地方了此残生。我要去纽约,交付任务,然后离开A国,你要和我走吗?

      我想去南极。

      为什么?

      因为有企鹅。

      ……那就去阿根廷。

      天呐,好神奇,我和他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一样,我喜欢和他说话。

      他为什么要带我走呢?

      但来不及多问,他把我抱了起来,踏过碎裂的玻璃和满地尸体,翻过他来时的车窗,稳落在地上。

      我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车。

      也就是我们现在坐的这辆车。

      他带我走了。

      一路从洛杉矶像落基山脉开去,要横穿A国,带我去纽约,像我看过的那些浪漫电影里的情节,我的心跳得很快很快。

      (又是一段划黑的段落)

      热狗吃完了。我还是有点饿。

      埃蒙说,到了内达华州的卡森城,他在那里有一处藏身的安全屋,让我忍一忍,去到安全屋好好乔装打扮。

      他突然苦恼地问我,有没有身份证明。

      当然没有,在爸爸妈妈那里。

      他说我明白了,然后脱下外套,罩在我的头上,外套上有烟味,然后转身关了车门,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和别人通话。

      我有点无聊,于是在这里和你们说话。

      你们好呀,看不见的小精灵、小鬼魂,你们看得到吗?我写的一切。天呐,我刚才发现了一件事,我的左手上冒出了一块黑斑。

      好吓人,是不是碰着哪里了?

      埃蒙回来了,我给他出示左手上的黑斑,他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慢吞吞从后座拿出一个小箱子,从里面取出药品和纱布,为我包扎。

      我有点困了。(字迹开始凌乱)

      我问埃蒙,你是哪里的人?

      他说,他来自盐城湖,一个□□家庭。

      哦,你爸爸妈妈呢?

      死了。

      对不起。

      没什么,他们很该死。

      天呐……怎么能这样想呢!埃蒙,没有人是该死的,无论有没有罪,只要有爱,我们就能活下去,埃蒙,不要这(一段乱七八糟的字)

      明天再说吧

      晚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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