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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一辈子不长,这我是知道的。

      头顶上的吊灯一忽闪,眼前一明一暗,接着陷入混沌之中。
      后来耳边的嘈杂声停下,我总算睁开了眼。
      舞台事故,华丽陈旧的吊灯砸下去,我连同我心爱的吉他,一同倒在台上,一歪头,就能闻到朽木的陈腐味。
      琉璃碎片将世界映得五光十色,时光似乎拉起了慢镜头,我看到有人尖叫着冲上来,有人哆嗦着离开,古老的剧院里一片混乱。
      暗红色的液体淌过木板裂缝,染红了视线。

      我慌了起来。
      今晚又回不去了,某人该着急了。
      再让他等太久,是不是就彻底不理我了。

      我看到自己被人从地上抱出来。
      抱我的那人抖得很厉害,眼底通红。
      救护车来得很快,他跟着担架跑了一路,一声一声喊我的名字。
      他应该是从休息室跑过来的,脸上的妆只画了一半,脸颊上印出的芒星还花了一块,白衬衫上蹭了很多灰。
      第一次见他把自己搞成这个狼狈的样子。

      他还在喊我。

      傻子,这次我真的听见了。

      接下来周围的一切都像是走马观花。
      哦,被灯砸到头了,骨头碎了,我死了。

      一辈子好短啊,二十七岁的生日夜永远的暗下去。人间的太阳照常升起,我没法再和某人看日出了。

      我参加了自己的葬礼,这感觉很神奇,当然了,也很诡异。
      我看到某人穿着我最常穿的黑衬衫,戴着我送他的黑色棒球帽。
      人群散去,他还站再那里。

      “小念,走了啊,回去吧。”
      罗阳转过头,看他没走,又几步折回去,手就很自然地搭在他肩上。
      他是我发小,圆脸小眼睛,从小胖到大。
      杨念,我弟弟,捡的。

      杨念没吭声,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个东西,放到墓碑旁,眼中晦暗又平静,跟着罗阳走了。
      我看过去,地上摆着块石头,就是最普通的石头,海边一捡一大把的那种。
      他……
      迟疑片刻,我赶紧追上去,跟着他们飘回了家。

      车开回住处。
      刚搬来的时候,我和杨念都住这儿。后来我因为工作到处跑,就很少回来住。
      罗阳不放心他自己在家,说准备搬过来陪他一阵,被他拒绝了。
      我也一阵庆幸:这胖子岁数不大却是个老烟枪,带坏了我弟没人收拾他。
      结果我很快就知道这担心是多余的了。
      杨念开门进屋,从抽屉最底下翻出半包烟和打火机,抽出烟来点燃。

      一气呵成,特别熟练。

      我气笑了。

      从前觉着他乖,就没对他管天管地,没想到这小屁孩真没那么省心。
      二十一岁,抽烟喝酒打架,样样没落。
      他倚着门,叼着烟,仍旧散漫,看不出情绪来,好像跟以往一样冷淡平静。

      我冒出来这样一个想法:“我又回不来,他伤心了。”

      烟圈漫散,下午的阳光斜斜照进屋子,透过薄烟,杨念的身影我渐渐看不真切。

      ……

      杨念据说是我爸捡回来的。
      他一酒鬼,不务正业,平时修修家电,挣点钱一半买酒一半赌。
      大雪天,玻璃上结着一层厚厚的冰窗花,我爸推门进屋,把怀里脏兮兮的小孩往凳子上一放。

      我叫杨忆,他就叫杨念。

      我问爸这小孩哪来的,爸就揣着手往边上一佝,半晌吐了嘴里快燃没了的烟蒂,小声道一句,捡来的。
      那年我十岁,他四岁,看着他进的门。

      至于为什么是“据说”:我总觉得,小念跟我爸长得太像了。
      法治社会,小孩是满大街的石头么说捡就捡?而且据我所知我们家没有叔伯,那这孩子哪来的……
      私生子?
      真相什么的我没去细究,因为打小就跟着爹过日子,妈是谁,不知道。什么私不私生也无所谓了。
      我喊了十五年弟,可这小鬼冷得很,从来没好好喊过声哥。

      刚开始我总觉得,在他的世界里我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到后来酒鬼把自己喝死了,我成了他监护人。
      我挣钱,我养他。

      养小孩是件很费劲的事,尤其是像他这种不说话的小冰块。
      一边上学一边兼职,还得不时留心小孩的心理健康。

      那会儿我十六岁,很烦的。

      于是很烦的我总爱找点不烦的事情做。
      比如写歌。
      然后我就有了偶遇隋昭的机会。

      当时,兼职之一,我抱着吉他去酒吧驻唱,从下午唱到凌晨。
      镇上两家酒吧,一家乱得很,一家贵得吓人。
      而我有幸凭借独创曲目以及还凑算合的外表,在这家昂贵的酒吧里工作。

      隋昭身材高挑,剑眉星目,在昏黄的灯光下依旧引人注目。
      挺好一帅哥,不过对着生人一直冷着脸。

      有时候我就想着,杨念长大了是不是也像他那样。
      没过多久,有新人把我挤兑下去,这份工作正事告一段落。

      正要离开,忽然被人叫住,对方很唐突。

      “你愿意为我写一首歌吗?”

      我脾气向来不好,冷笑着转过身去,开口就是一句“你谁啊?”
      不过对上那人的眼睛,火气消减了三分。

      无他,颜狗天性。

      他略显诧异地顿了一下,而后两指夹着一张名片递出来。
      我接了,看过去,上面一行大字尤为醒目。
      光琦传媒。

      “音乐加盟,有兴趣吗?”

      我安静了好久,隋昭也没有催促。终于,我将名片揣进兜里。
      光琦,我听过,圈里的新贵,势头正猛。这看起来像是天上掉馅饼,而且这馅饼能直接把人砸死。似乎我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隋昭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或者说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刚想开口再劝劝,却被我先行打断了。

      “换个时间再聊,可以吗?”

      “当然,没问题。”

      不过很抱歉的是,我失约了。
      原因是小孩跟人打架,闹到派出所,我被叫去接人。
      杨念上身的T恤沾满了土灰,下身还是校服裤子,被破坏得不像样。他靠墙站着,面无表情地双手插兜,一副校霸模样。
      周围的其他当事人看着就很惨了,哭的哭、瘸的瘸。

      行啊,小崽子长本事了。

      据说事情是这样的:杨念上高中的第三周,被人在校门口堵了,堵人的是几个小混混,派出所常客,四打一还没打过,最后热心人士报了警。
      看杨念人没事,我便还有闲心打趣他,伸手拍拍他:“这是被劫财还是被劫色啊?”
      他偏过头去,躲开了我的手。
      我没当回事,继续自顾自唠叨,配合警察同志的工作,而后把人带走。
      他不欲多言,我也没深究,只当他需要冷静冷静。
      我说还要去见个人,让他自己回家。
      “见谁?”
      他难得问了一句,关心了一下我的行踪。

      “唔,客户。”

      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神色又冷了一些,“前酒吧驻唱哪来的客户?”
      说着,手从裤兜里伸出来,把那张眼熟的名片递到眼前。

      “你……又要走吗?”

      也许是名片上烙印着的那个外地城市的地址有些刺目,也许是日头太盛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他迎着光,不再直视我,眸光垂下去。

      十六岁的杨念几乎与我一般高,我伸出手想揉他头顶,最终也只是拍了拍他胳膊,勉强给他扯了个笑脸:“放心,扔不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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