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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头和红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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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个地方重男轻女,每家不生到男孩决不罢休,我家也是如此。我是第四个女孩,叫李四丫。读初中后,我自己改了名字叫李思雅。
我们这有一个不成文的婚嫁规定:利用女孩的聘礼作为男孩的彩礼,如果男孩一直没有结婚,还可以用换亲来解决。我外婆就是因为换亲嫁给了比自己大10岁的外公。
我出生的时正是计划生育抓得最紧的时候,母亲东躲西藏生下了我,父亲见仍然是个丫头片子,气急败坏指着母亲就骂,说母亲成心想断李家的后,母亲也不待见我,因此我一出生就被送到了外婆家。
外婆年岁较大,无力约束我,读书时候,我经常被带家长,每次看到外婆颤巍巍地站在老师面前替我认错的时候,我的良心才会有所发现,在外婆面前好一顿撒娇卖乖。
初中毕业后我被闲置在家,整天混迹在前后三庄的红白喜事中,跟着那些炒菜师傅,学了一些炒菜手艺,后来偶尔也能小露一手。而我也被他们熏陶成了人见人恨的小混混,
20岁那年,弟弟订婚需要十万元的彩礼,母亲为了凑齐这十万元将我许给远方一个陌生的男人,并且约定春节后见面、订婚、结婚。
我都可以想象那会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否则不可能要我这个远近闻名的小混混,谁愿意花这么多钱娶一个祖宗回去供着。
逃婚这个念头,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酝酿了。因此,春节一过,我到了花溪的外婆家,打算从花溪坐车去蓉城,再也不回来,让母亲彻底死了这条心。
外婆听说我的情况后说,如果当初自己能有我一半的胆量……
外婆在家排行第六,上面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35岁的哥哥因为小儿麻痹症留下了一点身体残疾,一直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眼看着就要错过结婚生子的最佳年龄,于是外婆的父亲就想到了用外婆去换亲。
当时外婆已经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就是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本庄小伙子。当小伙子知道以后,立刻请媒人去提亲,外婆父亲嫌弃小伙子家贫,坚决不同意,无奈小伙子只好建议外婆跟着他逃离这个地方,在我们那,这叫私奔,一旦被发现抓回,将要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并且家人颜面尽失,在人面前抬不起头,因此外婆没有同意。
就这样外婆嫁遵从了父母的安排嫁给了比自己大十岁的外公。外公常年赌博、酗酒、经常打骂她,后来在一次醉酒后自己落水而亡。那时母亲还小,是外婆一个人把母亲抚养长大。至于那个小伙子后来怎么样了,他们是否还有联系,外婆没有说过,我也不大清楚。
外婆听说我第二天就要去蓉城,于是给我重新准备了一个行头,剪掉长发,留寸发,配一身藏青色的外套。寸头刺刺地痒,心里却像揣了团火——蓉城在南边,那里没有“李四丫”,只有李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