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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里只点了一盏台灯,电脑在桌面上亮着光,屏幕的白光反射在少女的脸上,,她正垂着眸子盯着自己的本子,本子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是细致的人设大纲。
她蹙着眉盯了一会,指尖捏起了本子的纸页,随手翻动了两下,似乎是有什么还没有想明白。
过了不知多久,静的卧室里落针可闻,她终于又动了,鼠标在电脑上的文字间点了一下,随后手指飞快地在电脑上敲了起来,键盘被按的哒哒作响,听起来很流畅,一行行文字在屏幕上流淌开来,过了很久,久到墙上闹钟的指针都已经转了完整的一圈,她才满意的收起手 。
作为一个专业的网文作者,苏郁也经常会卡文,经常坐在电脑桌前盯着屏幕上的文字发呆,不知道下一步该写什么好。
就像今天,她卡了半个多小时才成功的卡出了下文,不过好在她有一个特点就是,没思路一个字也憋不出来,一旦有了一点思路便文思泉涌,一路顺畅地写到尾。
喵呜——
一只三花跳上了苏郁的桌面,粉色的肉垫踩在了苏郁的键盘上,顿时屏幕上出现了一行乱码。
苏郁无奈的笑了笑,一只手捏住小猫的后颈,另一只手从屁股下面将它托起,小猫发出一声轻轻的呼噜声,苏郁将它抱在怀里,轻轻抚了抚它的脑袋,小猫配合的叫了一声。
“柠柠,下去,乖。”
柠柠抬头睨了苏郁一眼,随后傲娇转身,一下跳到地上,摇着尾巴走了,苏郁无奈的勾了勾唇角。
随后操控鼠标选中了那行代码,删掉了它,啪嗒啪嗒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让人犯困。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也差不多要到睡觉的时间了,苏郁伸了个懒腰,准备上床睡觉。下个星期是期末考试,虽然她休学了,但其中期末这样的大考自己还是要回去考的。
想来自己今年高二了,几乎没怎么去过学校,好在天生智商高,即使不上学也一直维持在班级前三,级部前五十。
苏郁的桌面总是堆的很慢却又不杂乱,一个台式电脑立在桌面的抬高架上,架子只比桌面高了五厘米左右,下面刚好能塞一个键盘。电脑两边是收纳盒,里面装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点那桌现有一个小支架,上面立了一个平板,平板上一般会放放歌,或是放章节预览,桌面上再摊个笔记本,上面是她手写得细致的人物简介、故事大纲、章节大纲和人物关系疏理图,旁边再摊个小本,上面是她为了写着本文而作的专业知识方面的笔记。
熄了平板和电脑,她拿出手机,把勿扰关上,无聊的翻着手机,看到编辑给她发的消息:「霜霜啊,下周的签售会好好准备啊,这次新出的书番外写好了吗?嘴还赶在签售前发出,写好了就发给我看看。爱你.jpg」
苏郁看见后先愣了一下,然后两眼一翻到在床上,然后拿起手机认命般地回了个‘好’,随后爬起来打开刚关上的电脑,把剩下的这张番外写完。
看似事都招了,实则是没招了。
命苦。
没办法,打工人的命,谁让她是个命苦的写手呢?该赶稿时就得彻夜赶,记得上次编辑让她一晚上签了500多张签名,虽然对于高中生来说不算什么,但也是把她累到两眼一黑,签完差点累晕过去。
她的粉丝量不少,原因是她十五岁那年,第一本小说就突然爆火,连载时就硬生生的在未签约作者里杀出了一条血路,也是为数不多的被编辑找上门签约的作者。
打开网站,下面是铺天盖地的催更和鼓励,这才看的她心里好受了一些:
「板桥霜太太,快快更新啊,啊啊啊」
「霜霜不写番外是有什么心事吗?」
「霜霜快更新!!!」
自上本《月色降临,带我回家》大爆后,自己的粉丝数就一直在蹭蹭往上涨,那本书番外就写了整整十章,现在她这本《顶流的撒娇日常》更是被网友封为史诗级小甜文+超绝精神状态。
这确实是打破苏郁以往写作风格的一本文,以往她更偏文艺凝重真挚一些的文笔,但这本却处处爆梗,人物内心戏十足,又甜又沙雕。
她盯着屏幕上的“顾珩”两个字,指尖悬在键盘上迟迟没落下。文档里,《顶流的撒娇日常》第三十五章卡在了最关键的地方——顾珩该怎么对江叙说“我好像喜欢你”,才不会显得刻意?
她翻开手边的本子,这是她写原耽的第三本,每一页都记着密密麻麻的“人设细节”:顾珩怕黑但从不承认,江叙看似冷淡却总在顾珩熬夜时留一盏灯;顾珩会把江叙不爱吃的香菜偷偷夹走,江叙会在顾珩打球崴脚时,嘴上骂“笨死了”,却背着他走了三条街。
这些细节,一半来自粉丝的投稿,一半是她对着天花板想了整夜编的。毕竟,她没见过真正的偏爱是什么样。八岁那年在雨夜抱着膝盖发抖时,没人给她递过伞;在孤儿院看着别的孩子被领养时,没人牵过她的手。她笔下的顾珩会撒娇,会耍赖,会把“喜欢”藏在笨拙的关心里,可现实里的苏郁,连对邻居说句“谢谢”都要在心里演练三遍。
上周签售会,有个男生举着她的《暴雪停在初见时》,红着脸说:“我按书里写的,把攒了三个月的星星瓶送给喜欢的人了,他说‘有点傻,但我收着’。” 那时她站在聚光灯下,笑着说“恭喜”,心里却在想:原来真的有人,会把这些虚构的温柔当真。
编辑的消息又弹了出来:「霜霜!读者急疯了!顾珩再不告白,她们要去炸你评论区了!」后面跟着个“崩溃”的表情包。
苏郁揉了揉太阳穴,点开评论区。最新的几百条全在刷:
「太太!顾珩再嘴硬,江叙就要被别人追走了!」
「《暴雪》里的凌哥也是这样!爱要大声说啊!」
「求你了太太!给孩子一口糖吧!我愿意用三年单身换他们亲一下!」
她指尖划过屏幕,突然想起写《暴雪》时,有个粉丝私信她:“凌哥在雪地里等了沈然三个小时,手都冻红了,为什么不直接说‘我怕你走丢’?” 那时她回:“有些人的喜欢,比冬天的雪还重,说不出口。”
可现在敲着顾珩和江叙的故事,她突然有点不确定了。如果喜欢真的那么重,为什么粉丝们都在盼着他们说出口?
柠柠在她怀里打了个哈欠,尾巴尖扫过她的手背。苏郁低头看着猫的睡颜,鬼使神差地敲下:
“晚自习的灯快灭了,顾珩突然拽住江叙的书包带。走廊里的声控灯暗下去,他的声音在黑暗里有点发紧:‘江叙,我……’ 江叙回头,月光刚好落在他眼里:‘说。’ 顾珩攥紧了书包带,指节泛白:‘我怕黑,你……能不能陪我走一段?’”
写完这段,她盯着“怕黑”两个字看了很久。其实顾珩不怕黑,是她怕。是她总在深夜写文时,要开着所有的小夜灯;是她听到雷声时,会下意识把自己缩成一团。可她笔下的顾珩,却敢用“怕黑”做借口,去靠近喜欢的人。
凌晨两点,文档终于标上了“第三十五章完”。苏郁保存文档时,屏幕右下角弹出一条新的读者私信:
「板桥霜太太,谢谢你写的故事。我以前总觉得两个男生的喜欢很丢人,可看了你的文才知道,不管喜欢谁,认真的样子都很可爱。」
她对着这条私信看了很久,指尖在屏幕上悬了又悬,最终只回了个“加油”。
关电脑时,柠柠已经在她腿上睡熟了。苏郁轻轻把猫放进窝里,台灯的光落在摊开的人设大纲上,“顾珩”的名字旁边,她用铅笔轻轻画了个小小的问号。
她还是不太懂,那些撒娇、耍赖、说不出口的喜欢,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但或许没关系。
毕竟,故事还长。或许有一天,她会遇到一个人,让她明白,原来“怕黑”时伸出的手,比任何华丽的告白都要重。
只是现在,她还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