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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玫瑰契约 不是“叶太 ...

  •   奥斯卡罗曼史

      第一章玫瑰契约

      伦敦入秋以后,雾就浓得像化不开的旧梦。

      艾莉丝·奥斯卡站在萨维尔街老裁缝店的试衣镜前,看着镜中那个穿着墨绿色丝绒旗袍的女人,几乎认不出自己。她的母亲是上海名媛,父亲是英国子爵,混血的五官在东方衣料的包裹下,显出一种奇异的、撕裂的美感。

      “奥斯卡小姐,叶先生的车已经到了。”管家在门外低声通报。

      她深吸一口气,把旗袍侧边的盘扣一颗颗解开,重新换上来时那件炭灰色的英式套装。东方的东西,她穿不惯。就像她讲了一辈子英语,突然要她背族谱,舌头像打了结。

      叶清秋。

      这个名字她在一周前才第一次听说。父亲的投资失败,家族的信托基金崩盘,整个奥斯卡家族的债务像雪崩一样压下来。而这个三十七岁的华商,从香港来,做航运和地产,沉默得像一块铁,在谈判桌上只说了三句话——

      “我可以还清所有债务。”
      “条件是她嫁给我。”
      “三年。到期自由。”

      艾莉丝当时就坐在隔壁的监听室里,隔着单面镜看见那个男人的侧脸。他穿着剪裁考究的深灰色西装,袖扣是低调的白金,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眉骨很高,眼窝却深得像西方人,但鼻梁和嘴唇的线条又分明是东方的。他不像一个商人,更像一把没出鞘的刀。

      父亲颤抖着手签了协议。

      她没有拒绝的权利。

      ---

      劳斯莱斯停在丽兹酒店门口,雨丝斜斜地打在车窗上。司机撑开黑伞,艾莉丝踩着高跟鞋踏进酒店大堂,水晶吊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叶清秋已经在了。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是一杯已经凉透的龙井。看见她来,他没有起身,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坐下。

      “叶先生。”她用英语开口,声音比自己预想的要平静。

      “说中文。”他也用英语回她。

      艾莉丝怔了一下。她的中文勉强能听懂日常对话,但要说流利,远远不够。母亲死得早,父亲禁止家中出现中文,仿佛那是一种低等的、会污染血统的东西。

      “我不会。”她最终说。

      叶清秋看了她两秒,那目光像在审视一件商品的真伪。然后他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推到她面前。

      “契约。你看一下。”

      文件是中英双语。条款写得很清楚:三年婚姻,她需要履行妻子的社交义务,陪同出席所有公开场合,管理叶家在伦敦的宅邸,必要时配合商业应酬。作为交换,叶清秋承担奥斯卡家族的全部债务,每月给她五万英镑的零用,三年期满后支付一笔可观的赡养费,并且无条件离婚。

      最后一页有一条手写的补充条款,墨水是干的,但字迹明显不同于打印体——

      “不得与他人有情感纠葛。”

      她抬头看他。

      “这是双向的。”叶清秋说,依旧面无表情,“我不会碰你。你也别碰别人。”

      艾莉丝攥紧了笔。她想起三天前,父亲跪在她面前,额头抵着波斯地毯,说“艾莉丝,你是奥斯卡家唯一的希望”。她想起母亲临终前拉着她的手,用上海话说“囡囡,千万不要嫁给外国人”,那是她唯一听懂的一句中文,母亲说完就咽了气。

      而现在,她要嫁给一个中国人。

      一个沉默的、冰冷的、把她当工具买的中国人。

      她签了字。

      叶清秋把契约收回去,仔细折好,放进内袋。然后他起身,第一次朝她伸出了手。

      “叶太太,合作愉快。”

      她握上去。他的手很凉,骨节分明,力道不轻不重,像在称量一件瓷器。

      艾莉丝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回到酒店,叶清秋把契约书从公文包里取出来,对着台灯看了很久。他的目光停在那条手写条款上,手指摩挲着“不得与他人有情感纠葛”这几个字,嘴角动了动,像笑,又像什么都没发生。

      他把契约折成纸飞机,放在床头。

      然后一整夜没有合眼。

      ---

      【第一刀】

      她以为那只是一张冰冷的合同。

      他不知道,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余生剜心的刀。

      ---

      婚礼在伦敦登记处仓促举行,没有白纱,没有教堂,没有宾客。她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及膝裙,他穿的是早上那套西装,连领带都没换。

      登记官问是否自愿。

      她说“I do”。

      他说“我愿意”。

      两个人的声音叠在一起,像两条永远不会交汇的平行线。

      新婚夜,叶清秋把主卧让给她,自己睡在书房的行军床上。艾莉丝躺在床上,听见隔壁传来轻微的翻纸声,一声接一声,像某种古老的计数方式。

      她不知道他在算什么。

      利润?债务?还是这桩婚姻的倒计时?

      第二天一早,她醒来时,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只纸飞机。展开来,是契约书的复印件,那条手写条款被人用红笔圈了起来。

      背面写着一行字——

      “不要爱上我。”

      笔迹清瘦,力透纸背。

      艾莉丝把纸飞机重新折好,从窗口扔了出去。纸飞机在伦敦的雾里打了一个旋,落进了泰晤士河。

      她不知道,叶清秋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那只纸飞机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

      久到手里的烟烧到了指缝,烫出一个疤。

      他低头看了看那个疤,自言自语,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

      “晚了。”

      ---

      三天后,叶清秋带着她飞回香港。

      启德机场的跑道伸进海里,飞机降落的时候,机翼几乎擦着九龙城寨的屋顶。艾莉丝透过舷窗,看见密密麻麻的霓虹招牌、晾衣杆上的床单、天台上奔跑的小孩和野猫。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海水、油烟和茉莉花香的味道。

      这是她母亲的故乡,却是她从未踏足的土地。

      来接机的是一个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二十五六岁,烫着大波浪卷,嘴唇涂得鲜红,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她一上来就挽住了叶清秋的手臂,整个人几乎挂在他身上,然后用广东话噼里啪啦说了一堆。

      艾莉丝一个字都没听懂。

      叶清秋没有推开那个女人,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转头用英语对艾莉丝说:“江娇娇,我的私人助理。她会安排你在香港的生活。”

      江娇娇这才把目光转向艾莉丝,上下打量了一圈,笑得意味深长。

      “叶太,你好靓喔。”她用生硬的英语说,然后凑近叶清秋的耳边,用广东话低声说了句什么。

      艾莉丝看见叶清秋的眉心跳了一下。

      他什么都没说。

      ---

      半岛酒店,顶层套房。

      艾莉丝站在落地窗前,俯瞰维多利亚港的夜景。霓虹灯在对面九龙的山坡上闪烁,天星小轮在漆黑的海面上划出一道道白色的尾迹。这个城市太亮了,亮得让人无处躲藏。

      门开了。

      叶清秋走进来,手里拿着一只红色的信封。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说:“周六有一个商会晚宴,你陪我出席。穿旗袍。”

      “我没有旗袍。”

      “明天江娇娇会带你去定做。”

      又是江娇娇。艾莉丝转过身,盯着他:“叶清秋,你和那个女人是什么关系?”

      他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那里,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身后的墙上,像一个沉默的十字架。

      “契约里没有写你要过问我的私事。”他最终说。

      艾莉丝笑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也许是气极反笑,也许是终于看清了这桩婚姻的本质——她不过是一个装饰品,一个用来向香港上流社会展示的“中西合璧”的花瓶。而那个叫江娇娇的女人,才是他真正的……什么?

      “好。”她说,“我不问。”

      叶清秋转身走了。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停了一下,没有回头,只丢下一句话——

      “周六,穿那件墨绿色的。”

      门关上。

      艾莉丝站了很久,然后走到茶几前,拿起那只红色信封。拆开来,里面是一张请柬,烫金的字体写着“叶清秋先生暨夫人”。

      她盯着“夫人”两个字,觉得刺眼。

      请柬背面有人用钢笔写了一行小字,不是她的笔迹,也不是叶清秋的。字迹圆润,带着脂粉气——

      “叶太,欢迎来港。别太认真,他这个人,连笑都不会。”

      落款是三个字:江娇娇。

      ---

      【第二刀】

      她以为契约婚姻最坏的结果是孤独。

      没想到是三个人的孤独。

      ---

      周六晚宴在浅水湾的一座私人宅邸举行,主人是香港首富周爵士,庆祝他八十大寿。艾莉丝换上那件墨绿色的丝绒旗袍——是江娇娇送来的,裁缝连夜赶工,尺寸分毫不差,像量过她的身体无数次。

      她不知道,叶清秋在她睡着的时候,用软尺量过她的肩宽、腰围和臂长。

      她不知道,他把这些数字写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和那些商业机密写在一起。

      她只知道,当江娇娇推门进来帮她盘发时,那个女人的手指上有叶清秋送的戒指——一颗不大的红宝石,镶在白金指环上,款式老派,但成色极好。

      “叶太,别紧张。”江娇娇从镜子里对她笑,手里的发簪利落地穿过她的发髻,“今晚你才是主角。”

      “这戒指很漂亮。”艾莉丝平静地说。

      江娇娇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她笑出声来,把那枚戒指从手指上褪下来,放在梳妆台上。

      “你喜欢?拿去啊。”她说,语气轻飘飘的,“反正是他不要的东西。”

      艾莉丝看着那枚戒指,没有拿。

      她突然想起一个细节——结婚那天,叶清秋的无名指上有一圈淡淡的痕迹,像是常年戴戒指留下的压痕,但那天他什么都没戴。

      那个痕迹现在还在吗?

      她不知道。

      她也不打算知道。

      ---

      晚宴上,叶清秋出乎意料地话多。他用流利的粤语和宾客谈笑风生,用普通话和来自大陆的商人寒暄,偶尔切换成英语和驻港的外交官交流。他像一条鱼,在不同的水域里自如地变换着鳞片的颜色。

      艾莉丝站在他身边,挽着他的手臂,面带微笑。她听不懂粤语,听不懂普通话,在这个觥筹交错的场合里,她像一个精致的哑巴。

      有人问她会不会说中文,她摇头。那人露出惊讶的表情,说“叶太太不是中国人吗”,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护照上是英国国籍,母亲是中国人,她算什么?

      叶清秋替她回答了。

      “她是奥斯卡家的人。”他说,语气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

      不是“我太太”,不是“艾莉丝”,是“奥斯卡家的人”。

      那晚回到酒店,艾莉丝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

      “你能不能教我中文?”

      叶清秋正在解袖扣,闻言抬起头看她。灯光下,他的眼睛很黑,黑得像没有底的井。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在你的宴会上当哑巴。”

      他看了她很久,久到艾莉丝以为他会拒绝。然后他把袖扣放在桌上,说了一个字:

      “好。”

      ---

      从那天起,每天晚上九点到十点,叶清秋会准时出现在她的书房。他教她拼音,教她认字,教她最简单的日常用语。他的教学方法很枯燥,没有图片,没有故事,只有白纸黑字和一遍遍的跟读。

      “我。”他说。

      “我。”她重复。

      “你。”

      “你。”

      “他。”

      “他。”

      “爱。”

      她顿了一下,没有跟读。

      叶清秋也没有催促。他只是看着那个字,像在看一个很久以前的伤口。

      “这个字,”他最终说,“以后教。”

      他把那页纸翻过去。

      艾莉丝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她觉得他眼底有光在碎。

      但她没有问。

      她从来没有问过他任何私人问题,就像他从来不问她一样。两个人在一百二十平的套房里过着平行线般的生活,白天各自忙碌,晚上一个小时的中文课,然后各自回房。礼貌,克制,像两个签了长期租约的室友。

      唯一的例外是每个周六的深夜。

      艾莉丝有时候会失眠,起来倒水的时候,经过书房,看见门缝里漏出的灯光。她从来没有推门进去,但她知道叶清秋在里面。

      她在门口站过三次。

      三次都听见同一个声音——

      纸飞机被扔出去的声音。

      “嗖”的一声,然后是纸翼划过空气的细微震颤,再然后,是沉默。

      书房在四十三楼,窗户朝着维多利亚港。那些纸飞机飞出去,很快就会消失在香港璀璨的夜色里,不知道落在哪里。

      也许是海里,也许是某个天台上,也许被风吹回地面,被人捡起,展开,看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

      然后又扔掉。

      因为没有人看得懂他写的是什么。

      没有人。

      ---

      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艾莉丝在半岛酒店的走廊里遇见了江娇娇。

      那个女人刚从叶清秋的房间里出来,头发有些乱,口红像是重新涂过的。她看见艾莉丝,愣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笑了笑。

      “叶太,这么晚还没睡?”

      艾莉丝看着她身后的房门,门没有关严,露出一线灯光。

      “他在里面?”艾莉丝问。

      “嗯,在谈事情。”江娇娇理了理裙摆,“你别误会,工作而已。”

      工作。

      凌晨一点,孤男寡女,房门虚掩。

      艾莉丝觉得自己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冻住了,但她的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她甚至笑了笑,说:“没关系,契约里没写我不能接受这个。”

      她转身走了。

      回到房间,她把门反锁,坐在地上,背靠着门板,没有哭。

      她只是想起了一件事。

      三个月来,每个周六的深夜,叶清秋在书房里折纸飞机扔出去。

      而今天,是周六。

      她刚才路过书房的时候,门关着,灯也关着。

      没有纸飞机的声音。

      ---

      【第三刀】

      她终于明白,他不是不会爱。

      他只是把所有的爱,都折进了纸飞机里,扔向了没有她的方向。

      ---

      第二天早上,艾莉丝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张纸条。

      不是叶清秋的笔迹,是江娇娇的——

      “昨晚他哭了一整夜。你别告诉他是我说的。”

      艾莉丝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站在窗前,看着维多利亚港的海面上,一艘天星小轮正缓缓驶过。阳光把海水染成金色,那些纸飞机如果落在海里,大概已经沉到最深处了。

      她突然很想学会那个字。

      那个他始终不肯教的字。

      她走到书房,翻出那本学了一半的中文课本,一页一页地翻。在最后一页的夹层里,她找到了一张折好的纸飞机。

      不是契约书,是另一张纸。

      她展开来,上面只有一行字,写了无数遍,重重叠叠,同一个笔画覆盖着另一个笔画,墨迹浓得化不开——

      “艾莉丝。”

      她的名字。

      他写了无数遍的,是她的名字。

      不是“叶太太”,不是“奥斯卡家的人”,是“艾莉丝”。

      她捧着那张纸,站了很久。

      然后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拿起笔,在那张纸的空白处,用她刚学会的、歪歪扭扭的中文,写了一个字。

      那个他不肯教的字。

      “爱。”

      她把纸重新折成纸飞机,推开窗户,用尽全力扔了出去。

      纸飞机在香港的风里飞得很高,很高,高到几乎看不见。

      她不知道它最后落在了哪里。

      但这一次,她希望有人能捡到它。

      能看懂它。

      那只纸飞机在维多利亚港的上空盘旋了三圈,最终落进了半山别墅的院子里——那里住着一个永远不会再打开窗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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