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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异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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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旬,正值盛夏,夜里一场小雨过后,微凉的风从破旧的窗户里吹进来,半开的花格窗吱吱呀呀的响着,显得整个屋子越发萧瑟破败。
躺在床上的姑娘眉头微皱,她强忍着头痛,缓缓睁开了眼睛。
嘶……头好疼,嘴里也干,霍婉用手费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有些迷茫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这间屋子看起来十分老旧,泥墙上也有些发黑,应当是年份太久的缘故。屋里的陈设也颇为寒酸,唯二的家具就是木床右侧那张极矮的木桌以及旁边缺了条腿的木头凳子。她身-下是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盖在身上的则是一床白底蓝花棉被,虽然不大厚实但也堪堪保暖。
除此之外,床脚处还放着一口上了锁的雕花箱子,与这个简陋贫困的房间格格不入,也不知道里面放着什么东西。
霍婉舔了舔半干的唇,下意识看向木桌上放着的一碗水,犹豫片刻后上手一摸,竟还是温的。她一愣,然后伸手端起那碗温水,虔诚又小心地往嘴里送一小口。
温热的水顺着喉咙滑下去,瞬间就滋润了她干渴的嗓子,连带着脑子里的胀痛都稍稍缓解了一些。
等她把碗放回桌子上时,手指碰到碗沿,那粗糙的陶土质感让她愣了愣——这碗看着也有些年头了,难道还是哪个朝代的古董不成?
就这么一恍神的功夫,霍婉脚下就一阵发软。她赶紧扶住木桌稳住身子,也是在这时,一缕有些枯黄的长发顺着她的动作慢慢垂落下来。
长发?
霍婉低头一看,惊讶地发现自己身上穿的竟然是一件样式古朴的粗灰布裙,布料有些硬,磨得她皮肤微微泛红。
这、这不是她的衣服!
她记得自己之前穿的是一身刚从超市搜罗到的运动装,眼下怎么会换成这样一件裙子?霍婉下意识摸了摸脸,发觉自己头上缠着一圈布条,双手粗糙但颇为小巧……
不,不对,自己早就已经成年了,双手虽然算不上娇嫩,但无论如何也不该这么小才是!这明明是一双孩子的手!
霍婉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跌跌撞撞扑到木桌旁,想找面镜子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可这屋里除了那张床、木桌和缺腿的凳子外,连块能反光的物件都没有。
“怎么回事……我刚刚,不是在超市吗?”霍婉扶着桌子,努力回想自己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恍恍惚惚间,一些片段在她脑海里快速闪过。
“她都昏迷一天了,天哥,超市外头那么多丧尸,咱们这些异能者冲出去都不容易,更何况带着个累赘!”
“是啊,天哥!还有半个月咱们就能到了京市第一基地了,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犯得着为了一个霍婉把咱们兄弟的命都搭上吗?”
“天杰,大家说得对,霍婉的身手实在太差,又没有觉醒异能,带着她实在不方便。你难道忘了,上次就是为了保护她,你都差点让丧尸给咬了!她这么弱,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根本没办法在末世生存下去!你好好想想吧!”
林天杰咬牙看了眼躺在地上脸色苍白但难掩秀美的姑娘,沉默片刻后低声道:“没办法了!咱们先撤!”
最后的记忆虽然有些断断续续,但霍婉也大致能猜到自己的结局。
没办法,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二学生,所学的又是外语专业,在末世这样以强者为尊的世界里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毕竟末世降临了一个多月,要是没有林天杰护着,她恐怕早就死于丧尸之口了。
林天杰是被霍婉父亲从小资助长大的孩子,比霍婉大了五岁,大学毕业后进了霍家的公司,短短三年时间就成了霍婉父亲的得力助手。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霍婉过完十九岁生日的那周,全球爆发了一场严重的病毒瘟疫。凡是感染了病毒瘟疫的人就会高烧并进入昏迷,等醒来后,有的人变成了丧尸见人就咬;而有的人则觉醒了异能,用来对抗丧尸。
除此之外的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发烧也没有变异的普通人。
很不幸,霍婉的父母发烧醒来后都变成了丧尸,而恰好在她家做客留宿的林天杰醒来后觉醒了火系异能。他没有犹豫,当机立断收拾了所有的食物和水,带着霍婉离开了她家里。
不过七八天的功夫,林天杰就带着同学和朋友们组成了一支十余人的异能小队。
霍婉是小队里年纪最小也最漂亮的女生,起初,林天杰倒也还算收敛,可随着小队路过的地方越来越多,和平时代里那些根本不用正眼看他们的男人女人们却为了一块面包,毫不在意地游走在一个又一个异能者的身-下……慢慢地,他看向霍婉的眼神也开始变了味。
末世来了,金钱和珠宝都变成了一堆没人要的垃圾,谁还能指望社会秩序继续存在?
因为林天杰是这个异能小队里最强的人,众人也知道霍婉是他带出来的,是以所有人都默认霍婉是他的所有物。
只是还没等林天杰对霍婉下手,异能小队就在搜寻超市的时候,被一大批丧尸发现并对他们发起了猛烈的攻击。也就是在这时候,霍婉陷入了昏迷。
思及此处,霍婉深深叹了口气。她其实并不怪他们把她丢下,毕竟末世里危机四伏,林天杰能把她从家里带出去已经够仁义了。她实在不敢往下想,要是自己继续在那个世界艰难求生,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等脑海里那段多出来的陌生记忆梳理差不多了,霍婉总算安下了心。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霍婉,家里人都惯喊她二姐儿。二姐儿年纪不大,比她前世小六岁,今年不过十三岁。
二姐儿从小在清河村长大,从没出过村子,所有的记忆也都是围绕清河村而来。记忆里,村里共有百余户人家,是个规模不小的村子。
清河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地处偏僻。若是村里人想把野味山货卖出去,就得赶车去县里。距离清河村最近的县城是平江县,过去需要
翻过两座大山,交通十分不便。
二姐儿母亲虽早逝,但好歹还有个老父支撑门户,怎么说霍老爹也是村里唯一的秀才老爷,平日里靠着替人抄书写信赚些银子,日子也能稀里糊涂的过下去。可后来他撒手走后,留给孩子们的只有一箱泛黄发旧的书册,再无其他。
从那时起,霍家的日子就过得越发艰难。
除此之外,二姐儿上头还有一个哥哥,比她大九岁,名叫霍荀。霍荀没什么天分,只认得一些简单的常用字。二姐儿倒是比他聪明,跟着霍老爹学了不少字,在村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才女”。
在霍荀十六岁那年,经人介绍跟邻村的赵家大姑娘成了亲。
赵家大姑娘闺名唤玉秋,是个苦命人。她四岁时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他人,她自然就成了累赘。于是,族中老爷们一合计,干脆就做主将她过继给了多年无子的赵炳胜两口子。
一开始赵炳胜和钱氏对她倒还不错,可过了不到一年,多年未孕的钱氏居然怀孕了,一朝分娩生下了个大胖小子,夫妇二人大喜,为儿子取名赵玉科。
这样一来,赵玉秋在赵家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钱氏不光把家里的粗活累活都丢给她干,还处处苛待于她。好不容易等赵玉秋长到十五岁,赵炳胜两口子就直接把赵玉秋嫁到了霍家,收了霍家足额的彩礼不说,嫁妆还就只给了两床薄被子——这也是二姐儿一直瞧不上她的主要原因。
霍家别的不说,至少霍老爹生前是个秀才,霍家兄妹也都识文断字,总得来说这桩婚事还是赵家高攀了。
婚后一年,赵玉秋给霍荀生了个儿子。为此,霍荀专门挑灯翻了一宿的书,为儿子取名霍修远。
二姐儿虽然是个普通农女,但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霍荀面前,她无论对赵玉秋还是霍修远都表现的极为妥帖,可一旦霍荀不在家中,二姐儿就原形毕露,既不帮家里干活,也甚少搭理他们,只一个人关起门躲在屋里翻看霍老爹留下的书。
赵玉秋知道小姑子不太好相处,但她心地善良,并没有因此跟二姐儿计较过。所以单从表面上看,这一家人还是十分和谐的。
二姐儿的记忆平淡又乏味,直到去年,村里搬来了一户姓周的人家。
周家家境瞧着不差,家中有一儿一女,名为周文轩和周文雨。兄妹二人自诩书香之家,举手投足都斯文有礼,看着就比村里其他孩子有气度多了。
自打周家搬来后,二姐儿的心就活络了起来。她总觉得自己跟那些只会下地干活的村姑不一样,毕竟她跟着霍老爹识过字,也算是读书人家的小姐,而这周家兄妹,刚好跟她是“一路人”。
所以,只要一得空,二姐儿就就往周家跑。她要么跟周文轩讨教些读书的事,要么跟周文雨说些女儿家的悄悄话,一来二去的,倒也跟周家兄妹走得近了些。
周文轩虽然个子不大高,但胜在容貌清秀,说话也温声细语。面对这样一个与村里臭小子截然不同的读书人,二姐儿的一颗芳心就这么悄悄系在了他身上。
周家老爷也是个秀才,所以他对周文轩的期望极高,二姐儿也知道周文轩日-后是要考秀才老爷的。于是,她将这份心思藏在心里,没有跟任何人提起。只有跟周文雨聊天时,她才稍稍吐露几句对周文轩的好感。
可二姐儿没想到,半个月后,周文轩就主动约她去河边,温温柔柔地跟她表明了心意,并且私下承诺,若有一日他考上秀才老爷,一定会风风光光娶她过门。
面对周文轩亮晶晶的眼睛,二姐儿心里欢喜,一下就羞红了脸,点头答应下来。
也是从这天以后,周文轩的小动作就多了起来,只要两人一见面,他就忍不住想一亲芳泽。二姐儿毕竟是读过书的姑娘,哪怕心里再喜欢周文轩,她也不允许情郎更进一步,最出格的动作无非就是趁着天黑拉拉小手而已。
慢慢地,周文轩对二姐儿淡了下来,平日里二姐儿去找他也避而不见,就连周文雨也开始疏远了她。二姐儿私下里哭过几回后,决心约兄妹俩出来好好聊聊。
三天前,二姐儿走在去周家的小路上,恰巧碰到周家兄妹跟村长家的小女儿孙蓉说话。她眼睛一亮,刚想上前打招呼,却听见周文雨羞涩一笑,柔柔地说:“蓉姐姐,你别误会,那霍家二姐儿天天往我家跑,我和哥哥总不能赶她出去不是?”
孙蓉闻言撅了噘嘴,“文轩哥哥,你是不是喜欢霍家那个小丫头?”
“我?喜欢她?蓉妹妹,你说什么玩笑话?她不过是个没了爹娘的村姑罢了,当真以为识得几个字就能跟我相配?呵呵,我将来可是要考取功名的,怎会娶这样一个心比天高毫无助益的姑娘?”
这话就像一把尖刀,狠狠扎进了二姐儿的心里。她当场就红了眼,悄悄躲在树后,等几人离开了才抖着身子走出来。
原来、原来自己以为的良人,竟然从头到尾都在骗她!
二姐儿狠狠锤了一把树干,猛地转过身往自家的方向跑去。她脑子一片混沌,也没注意脚下,冷不防一脚踩空,踉跄几步后整个人失去平衡,就这样从山坡上滚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