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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我很喜欢,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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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露渐浓,漫过城郊草地的绒垫,沾湿了林清墨垂落的衣摆,晚风裹着湖面的清冽,却被李锦程揽在怀里的温度抵得一干二净。红酒杯在星光下晃出细碎的光,林清墨靠在他肩头,指尖轻轻绕着他的手指,听着他沉稳的心跳,与远处虫鸣交织成最温柔的韵律。
“这里的星星,比庄园里的还亮。”林清墨轻声说,抬眼时,星子落进他眼底,漾开浅浅的光,褪去了所有桀骜,只剩被宠出来的柔软。
李锦程低头吻了吻他的发顶,掌心覆在他微凉的指尖上,轻轻摩挲:“往后想来看,我便陪你天天来,让佣人把绒垫和红酒备着,哪怕深夜,只要你想,我都带你过来。”他的声音裹着晚风,低沉又缱绻,像是把这辈子的温柔,都揉进了对林清墨的每一句话里。
林清墨抿唇笑了,指尖点了点他的胸口:“哪有那么多时间,你还要管公司的事,我还要上课。”话虽这么说,眼底的笑意却藏不住,他向来知世事艰难,却偏偏在李锦程这里,被惯出了随心所欲的底气。
“再忙,也有时间陪你。”李锦程捏了捏他的指尖,语气笃定,“公司的事再重要,也不及你半分,你才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执念。”
这话落进林清墨耳里,耳尖微微发烫,伸手推了推他的肩,却没真用力,只把脸往他颈窝埋了埋,鼻尖萦绕着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混着红酒的醇香,安心得让他不想动。李锦程任由他靠着,抬手替他拢了拢衣领,挡住微凉的晚风,指尖划过他颈侧的肌肤,轻轻摩挲,动作温柔得不像话。
不知坐了多久,林清墨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眼底泛起淡淡的倦意,往李锦程怀里缩了缩:“有点困了。”
“那我们回去。”李锦程立刻起身,顺手将他打横抱起,动作熟练又稳当,林清墨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脸颊贴在他温热的胸膛上,听着他的心跳,眼皮愈发沉重。红酒杯被佣人轻手轻脚地收走,星星灯也被逐一熄灭,只留两人相拥的身影,在夜色里缓缓走向车旁。
坐进车里,李锦程将暖手宝塞进他怀里,又替他系好安全带,调大了暖气,让他靠在自己肩头睡觉。车子平稳地行驶在夜色里,窗外的路灯一盏盏掠过,在林清墨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光影,他睡得很沉,睫毛轻轻颤动,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李锦程低头看着他,指尖轻轻拂过他的睫毛,眼底的温柔浓得化不开,连呼吸都放轻,生怕惊扰了怀里的人。
回到李家庄园时,已是深夜,整座庄园静悄悄的,只有廊下的暖灯亮着,映着青石板路的微光。李锦程依旧将林清墨打横抱起,轻手轻脚地走进主楼,佣人早已候在玄关,见两人回来,躬身行礼,却不敢发出半点声响。他抱着林清墨上楼,脚步放得极轻,踩在木质楼梯上,连脚步声都几乎听不见。
走进卧室,他小心翼翼地将林清墨放在床上,替他脱了鞋,盖好薄被,又俯身替他理了理额前的碎发。林清墨似乎被惊扰,嘤咛一声,往被子里缩了缩,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声音糯糯的:“李锦程……”
“我在。”李锦程立刻应声,坐在床边,握住他的手,掌心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拍着,像哄小孩似的,“睡吧,我就在这儿,不走。”
林清墨这才安心地松开手,翻了个身,抱着绒绒兔继续睡。李锦程坐在床边,看了他许久,直到他的呼吸再次变得均匀,才轻手轻脚地起身,去浴室洗漱。他刻意放轻了动作,连水流声都调得极小,洗漱完后,轻手轻脚地躺回床上,从身后轻轻搂住林清墨,将他揽进怀里,下巴抵在他的发顶,鼻尖萦绕着他身上淡淡的奶香,一夜好眠。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林清墨便在暖意里醒来,身后是李锦程温热的怀抱,手臂紧紧缠着他的腰,掌心覆在他的小腹上,带着熟悉的温度。他轻轻动了动,想转过身,却被李锦程搂得更紧,低沉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在耳边响起:“再睡会儿,还早。”
“要上课了。”林清墨轻声说,指尖划过他的手背,上面有薄薄的茧,是常年握笔、处理文件磨出来的,与他自己细腻无茧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却偏偏扣得极紧,像是刻进了骨血里。
“今天让老师帮你请假,不去了。”李锦程把脸埋进他的颈窝,蹭了蹭,语气带着点撒娇的意味,与平日里在商场上的沉稳判若两人,“陪我在家待一天,就一天。”
林清墨失笑,抬手敲了敲他的额头:“哪有随便请假的,我还要上课。”他虽被李锦程宠着,却从不是恃宠而骄的性子,一路长大的历练磨出了他的分寸,只是在李锦程面前,愿意露出几分软意。
李锦程闷闷地哼了一声,却还是松了手,替他理了理睡皱的衣领:“那我陪你去学校,中午依旧来接你,晚上带你去糖水铺,张姨说新做了藕粉圆子,你肯定爱吃。”
“好。”林清墨点点头,转过身,对上他的眼眸,眼底还带着刚睡醒的倦意,却满是温柔,他抬手,指尖轻轻划过李锦程的眉眼,从眉心到眼尾,动作轻柔,“昨晚睡得好吗?”
“有你在,就睡得好。”李锦程握住他的手,低头吻了吻他的指尖,又吻上他的唇,这个吻轻而浅,带着清晨的惺忪,却满是爱意,“快起来吧,张姨应该已经把早餐备好了,有你爱吃的烧卖和豆浆。”
两人起身洗漱,浴室里的洗漱台是双台盆,摆着两人的洗漱用品,林清墨的是清淡的薄荷味,李锦程的是沉稳的雪松味,摆在一起,像是天生的契合。李锦程替他挤好牙膏,倒好温水,又替他理了理洗漱时弄乱的头发,动作熟练又自然,像是做过千百遍。
下楼时,餐厅里果然飘着烧卖和豆浆的香气,张姨站在一旁,笑着说:“清墨少爷醒啦?烧卖是刚蒸好的,皮薄馅大,豆浆是磨的纯豆浆,放了点糖,不腻。”
“谢谢张姨。”林清墨笑着点头,坐在餐椅上,拿起烧卖咬了一口,鲜美的汤汁在嘴里化开,是熟悉的味道。李锦程坐在他身边,替他倒了杯豆浆,递到他手边,又夹了个烧卖放在他碗里:“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早餐吃得温馨而惬意,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落在餐桌上,映着两人的身影,满是烟火气。吃完早餐,李锦程替林清墨拿过院服,替他理了理衣领,又替他背好帆布包,里面依旧放着温热的保温杯,装着张姨熬的莲子羹,还有一块桂花糕,是特意留的,怕他上午饿。
依旧是李锦程送他去学校,车子行驶在清晨的街道上,车流稀少,阳光洒在车窗上,暖融融的。林清墨靠在副驾上,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指尖轻轻摩挲着帆布包里的保温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
“下午放学,我带你去个地方。”李锦程忽然开口,眼底带着点笑意,“不是城郊的草地,是另一个地方,保证你喜欢。”
林清墨抬眼,眼底带着好奇:“又有惊喜?”
“算是吧,”李锦程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是早就准备好的,只是一直没机会带你去。”
林清墨没再追问,只是靠在副驾上,看着李锦程专注的侧脸,阳光落在他的眉眼上,勾勒出深邃的轮廓,好看得不像话。他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有烟火气的早餐,有温暖的陪伴,有说走就走的惊喜,有彼此放在心尖上的珍视,那些学业的压力,商场的琐碎,都在这一刻,化作了绕指的温柔。
车子很快便到了京大门口,李锦程停下车,替他拉开车门,又叮嘱道:“上午在学校别太累,要是饿了就吃桂花糕,莲子羹记得喝,下午放学就在校门口等我,不许乱跑,听见没?”
“知道了,你也别太忙。”林清墨点点头,俯身在他唇角吻了一下,便转身走进学校,身姿挺拔,眉眼矜贵,只是耳尖的粉色,泄露了他的心意。
李锦程站在车旁,看着他的背影走进教学楼,才转身坐进车里,眼底的温柔渐渐褪去,恢复了商场上的沉冷,对司机道:“去公司。”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要守着自己的事业,要给林清墨一个安稳的未来,让他永远可以做那个随心所欲的少年,不用被世事纷扰,不用被风雨侵袭。
上午的京大,依旧是书声琅琅,林清墨坐在教室里,听着老师讲课,指尖划过课本上的笔记,字迹工整有力。课间休息时,同桌凑过来,小声道:“清墨,听说了吗?上周那个撞了你的男生,后来转学了,听说家里的生意受了影响,李锦程是真的护着你啊。”
林清墨淡淡抬眼,眼底没什么波澜,他知道李锦程的护短,也知道自己在他心里的分量。从前的他,性子桀骜,遇事从不愿低头,可遇见李锦程之后,他才知道,原来有人可以把他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把他的喜好记在心里,把他的小脾气悉数包容,把他宠成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他本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林清墨轻声说,指尖轻轻勾了勾手腕上的订婚戒指,冰凉的铂金贴着肌肤,却透着满满的安心。
同桌点点头,没再多说,心里暗自感慨,这两位主儿,果然是天生一对,一个护得肆无忌惮,一个受得心安理得,这般深情,怕是世间少有。
上午的课一晃而过,放学铃声响起时,林清墨收拾好书包,便径直往校门口走,刚走到校门口,便看见李锦程靠在车旁,一身黑色西装,身姿挺拔,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礼盒,见他走来,眼底的沉冷瞬间褪去,只剩温柔。
“收拾好了?”李锦程走上前,接过他的帆布包,拎在手里,又将礼盒递到他面前,“给你的,先拿着,上车再看。”
林清墨接过礼盒,入手微凉,精致的丝绒盒子,上面系着黑色的丝带,他好奇地看着李锦程:“这是什么?”
“上车再说。”李锦程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替他拉开车门,让他坐进副驾。
坐进车里,林清墨便迫不及待地解开丝带,打开礼盒,里面是一条项链,铂金的链子,吊坠是一颗心形的蓝宝石,与两人的订婚戒指、手链上的蓝宝石一模一样,吊坠的背面,刻着两人的名字缩写,还有一行小字——“心契一生,岁岁相依”。
“喜欢吗?”李锦程侧头看他,眼底带着期待,“这是我特意让人定制的,蓝宝石挑了最纯净的一颗,配你。”
林清墨拿着项链,指尖轻轻拂过吊坠上的小字,眼底泛起水光,却没掉泪,只是抬头看着李锦程,声音软了几分:“喜欢,很喜欢。”
“我替你戴上。”李锦程接过项链,让林清墨转过身,轻轻将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蓝宝石吊坠贴在他的胸口,刚好在心脏的位置,他抬手,轻轻摸了摸吊坠,声音低沉而温柔,“这样,无论你走到哪里,我的心意,都贴着你的心,永远陪着你。”
林清墨转过身,撞进他的眼底,那里满是深情与珍视,他伸手,搂住李锦程的脖子,主动吻上他的唇,这个吻温柔而热烈,带着满满的爱意,像是要把这辈子的情意,都融进这个吻里。
李锦程反手搂住他的腰,加深了这个吻,唇齿相依,呼吸交织,车厢里的温度渐渐升高,满是缱绻的情意。
许久,两人才分开,林清墨靠在李锦程的怀里,脸颊泛红,呼吸微微急促,李锦程低头吻了吻他的发顶,掌心覆在他胸口的蓝宝石吊坠上,轻轻摩挲:“好了,我们去那个地方,让你看看,我给你的另一个惊喜。”
车子缓缓驶离京大门口,往市中心的方向开去,林清墨靠在李锦程的怀里,指尖轻轻划过胸口的吊坠,心里满是暖意。他知道,无论李锦程带他去哪里,都会是满满的惊喜,因为在李锦程这里,他永远是被放在心尖上的人。
车子驶进一条幽静的街道,停在一栋精致的小洋楼前,这栋洋楼藏在梧桐深处,白墙黛瓦,院里种着桂花树,虽已过了花期,却依旧透着淡淡的香气。李锦程牵着林清墨的手,走进洋楼,里面的装修简约而雅致,处处都是林清墨喜欢的风格,客厅的飘窗上,摆着厚厚的羊绒垫,旁边放着两个靠枕,绣着两人的名字缩写;书房里,摆着林清墨喜欢的书籍,还有一张大大的书桌,足够两人一起看书、处理工作;卧室里,床头摆着与庄园里同款的绒绒兔,衣柜里,早已挂满了林清墨喜欢的衣服。
“这是……”林清墨看着眼前的一切,眼底满是惊讶。
“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李锦程牵着他的手,走遍了洋楼的每一个角落,声音温柔而深情,“离京大很近,你要是不想回庄园,就可以住在这里,不用早起赶路,院里的桂花树,是我特意让人移栽的,明年春天,就会开花,到时候,满院都是桂花香,你可以坐在飘窗上,喝着桂花茶,看着书,想想都美好。”
他顿了顿,低头看着林清墨,眼底满是认真:“清墨,这是属于我们的小家,没有旁人,只有你和我,在这里,你可以不用做矜贵的林家少爷,不用做京大耀眼的学霸,只需要做我李锦程的爱人,随心所欲,无忧无虑。”
林清墨看着眼前的一切,眼底的水光终于落了下来,他从小被呵护着长大,却也懂得世事不易,从未想过,会有人为他准备这样一个小家,满是他的喜好,藏着满满的爱意。
“李锦程……”林清墨哽咽着,说不出话,只是伸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把脸埋进他的颈窝,泪水打湿了他的衣领。
“怎么哭了?”李锦程慌了,连忙替他擦眼泪,语气带着心疼,“是不是不喜欢?要是不喜欢,我们就重新装,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不是,”林清墨摇摇头,哽咽着说,“我喜欢,很喜欢,谢谢你,李锦程。”
“傻瓜,跟我还说什么谢谢。”李锦程搂住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替他擦眼泪,眼底满是温柔,“只要你喜欢,我便什么都愿意为你做,别说一个小家,就算是你想要的一切,我都替你寻来。”
林清墨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话,泪水流得更凶,却也笑得更甜。他知道,自己这辈子,算是栽在了李锦程手里,可他心甘情愿,甚至庆幸,庆幸在最美的年纪,遇见了李锦程,那个把他放在心尖上,护着他,宠着他,给了他所有温柔与爱意的人。
夕阳透过洋楼的落地窗洒进来,落在两人相拥的身影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客厅里的桂花茶散着淡淡的香气,飘窗上的绒垫暖融融的,院里的梧桐叶在风里轻晃,一切都美好得不像话。
他们皆是天之骄子,各有光芒,却偏偏在彼此面前,放下所有的锋芒,化作最温柔的模样。他们有盛大的订婚宴,有优渥的家世,有旁人羡煞的一切,可最珍贵的,却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家,有烟火气,有温暖,有彼此,有心心相印的情意。
林清墨靠在李锦程的怀里,看着窗外的夕阳,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眼底的泪水早已干了,只剩满满的温柔。他知道,往后的日子,无论风雨多大,无论前路多远,李锦程都会牵着他的手,一起走下去,护着他的锋芒,守着他的温柔,心契一生,岁岁相依。
李锦程搂着林清墨,低头吻了吻他的发顶,掌心覆在他胸口的蓝宝石吊坠上,那里贴着他的心脏,也贴着他的心意。他想,这辈子,有林清墨在身边,便足矣。往后余生,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星落怀间,心契余生,皆是他与林清墨的岁岁年年。
洋楼的灯光渐渐亮起,暖融融的,映着两人相拥的身影,在夜色里,凝成了永恒的温柔。而属于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在京城的烟火气里,在彼此的心意里,在岁岁年年的温柔里,永远,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