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4、第四十四章 星际法修 ...
-
娃娃亲的消息传出后,星际网络彻底炸了。
如果说之前的「临时标记」只是引发了一场小范围的讨论,那么「帝国元帅之子与联邦战神养子订婚」这个消息,就像是往油锅里扔了一颗核弹。
@震惊吃瓜群众:我的天!!!赫瑞安元帅和林策将军居然结成亲家了?!这是什么神仙剧情?!
@星际政治分析师:这意味着帝国和联邦的两大军方巨头正式联姻。从政治角度来说,这对两国关系的影响是巨大的……
@磕CP磕疯了:呜呜呜呜我的宝澜CP有官方认证了!!!爸爸们亲自盖章!!!这还不是真的吗?!!
@理性网友:等等,大家是不是忽略了一个问题?米宝才十二岁,林星澜也才十七岁,他们都是未成年人。这个婚约……合法吗?
这条评论像是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千层浪。
是啊,合法吗?
根据星际联盟现行法律,AO之间的标记行为必须建立在「双方均为成年人」的前提下。未成年人之间的标记,无论是临时标记还是永久标记,都属于违法行为。
而米宝,今年才十二岁。
他对林星澜进行的临时标记,严格来说,是违反星际法的。
@法律专家A:根据《星际AO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Alpha对任何Omega进行标记行为,将面临监护人连带责任,最高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愤怒的卫道士:就算是为了救人也不行!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他是元帅的儿子就搞特殊化!
@反对派网友:对!必须依法追究!否则以后人人都拿「救人」当借口,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支持派网友:你们这些人有没有良心?当时情况那么危急,不标记林星澜就会死!难道眼睁睁看着人死掉才算守法?!
@中立网友:双方说得都有道理……这个问题确实很复杂……
舆论越演越烈,很快从网络蔓延到了现实世界。
星际联盟议会收到了数以万计的请愿书,有要求严惩米宝的,有要求修改法律的,还有要求彻查此事的。
一时间,「米宝标记事件」成为了整个星际最热门的话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星际联盟总部,大议事厅。
这里是星际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来自帝国、联邦以及其他数十个星际势力的代表齐聚一堂,召开紧急会议。
议题只有一个——如何处理「米宝标记事件」,以及是否需要修改现行的AO相关法律。
「我认为必须严格执法!」
率先发言的是来自保守派的议员莱恩斯,他一拍桌子,声音洪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米宝是赫瑞安元帅的儿子,就对他网开一面!」
「如果我们今天破例,明天就会有更多人效仿。到时候,未成年标记行为泛滥成灾,谁来负责?!」
他的话引起了一部分议员的附和。
「莱恩斯议员说得对!」
「法律的权威不容践踏!」
「必须依法追究!」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我反对。」
站出来说话的是来自帝国的议员薇拉,她是一位资深的Omega权益倡导者:「莱恩斯议员,你只看到了『违法』二字,却忽略了事件的特殊性。」
「当时林星澜遭遇S级发情热,生命垂危。在没有特效抑制剂的情况下,临时标记是唯一能救他的方法。」
「如果米宝没有进行标记,林星澜就会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你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么选择?」
「眼睁睁看着自己最重要的人死去,然后说『对不起,我不能违法』?」
她的反问让莱恩斯一时语塞。
「而且,」薇拉继续说道,「我们制定法律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他们被强迫标记。」
「但在这个案例中,标记是双方自愿的。林星澜在精神海中亲口同意了米宝的标记,这一点有魂约链接的记录为证。」
「既然双方都是自愿的,又是为了救命,我们为什么要死板地套用法律条文?」
「法律是人制定的,应该为人服务,而不是反过来伤害人。」
她的话引起了另一部分议员的共鸣。
「薇拉议员说得有理!」
「法律应该保护人,而不是伤害人!」
「这种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
议事厅里,两派人马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但有力的声音响起——
「诸位,请安静。」
所有人都停下了争论,看向声音的来源。
说话的是星际联盟大法官霍金斯,一位已经一百五十岁高龄的传奇人物。他主持星际联盟的司法工作超过八十年,被誉为「星际法律的活字典」。
「这个案例,」霍金斯缓缓说道,「确实暴露了我们现行法律的一个漏洞。」
「《星际AO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之间的标记行为违法。这条法律的初衷是好的——保护未成年人不被强迫标记,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但它没有考虑到一种情况——当标记是为了救命,且双方完全自愿时,该如何处理?」
他环顾四周:「在座的各位,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你是米宝,面对同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做?」
议事厅里一片沉默。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霍金斯说,「因为在生命面前,法律条文是苍白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法律。相反,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完善法律,让它能够应对这种特殊情况。」
他站起身,宣布:「我提议,在《星际AO权益保护法》中增设『紧急救助豁免条款』,专门针对类似情况进行规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下来的几天,星际联盟议会就「紧急救助豁免条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条款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星际AO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紧急救助豁免条款(草案)
第一条:当Omega遭遇危及生命的发情热或其他紧急医疗状况,且无法获得有效的医疗救助时,Alpha可对其进行临时标记以挽救生命。
第二条:进行紧急救助标记的Alpha,无论是否成年,均可豁免《星际AO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紧急救助标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Omega确实面临生命危险;
(二)没有其他可行的救助手段;
(三)标记行为得到Omega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四)标记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四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成年标记行为,仍按原法律追究责任。
这份草案在议会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保守派认为,这个条款会给未成年标记行为开一道「口子」,可能被人钻空子。
开明派则认为,这个条款是必要的补充,能够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保障紧急情况下的救助权。
双方你来我往,争论了整整三天三夜。
最终,在大法官霍金斯的斡旋下,议会进行了投票表决。
结果是——
赞成票:387票反对票:156票弃权票:42票
条款通过。
当投票结果宣布的那一刻,整个星际网络都沸腾了。
@第一时间播报:【突发】星际联盟议会正式通过《星际AO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紧急救助豁免条款」即日起生效!
@法律解读官方号:这意味着在紧急情况下为救人而进行的临时标记行为,将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米宝标记林星澜一案,正式「无罪」!
@激动的CP粉:太好了!!!我们宝澜不用被追究了!!!
@感动的网友:这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保护人,而不是伤害人。
@理性分析:不得不说,这次修法非常及时。如果没有这个条款,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救人的人反而要被惩罚,那谁还敢救人?
@莱恩斯议员的支持者:虽然我依然认为应该严格执法,但既然投票结果已经出来了,我尊重议会的决定。
@某匿名网友:说实话,这次修法的最大功臣是米宝和林星澜。如果不是他们的案例,这个法律漏洞可能还要很多年才能被发现和填补。他们用自己的经历,推动了整个星际法律的进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103行星,彩虹学院医疗中心。
米宝和林星澜并肩坐在病房里,盯着光脑屏幕上的新闻播报。
「……星际联盟议会正式通过『紧急救助豁免条款』,这意味着米宝对林星澜的临时标记行为将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
「……有评论认为,这次修法是星际法律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AO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赫瑞安元帅和林策将军均对议会的决定表示欢迎,称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性化……」
米宝关掉光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终于结束了。」他说。
「嗯。」林星澜点头,嘴角微微上扬,「你不用被追究责任了。」
「我本来就没打算被追究。」米宝耸肩,「大不了带着你逃到宇宙边缘,找个没人的星球隐居。」
「你想得倒美。」林星澜轻笑,「宇宙边缘可没有你爱吃的奶油蛋糕。」
「那就为了奶油蛋糕留下来好了。」米宝一本正经地说。
「……原来奶油蛋糕比我重要?」
「当然不是!」米宝连忙否认,「你最重要!奶油蛋糕第二重要!」
林星澜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忍不住笑出声来:「逗你的。」
「星澜哥哥!」米宝恼羞成怒,「你越来越坏了!」
「跟你学的。」
两人笑闹了一会儿,气氛渐渐安静下来。
「不过,」林星澜忽然说,「这次的事情,确实让我想了很多。」
「想什么?」
「想……我们的未来。」林星澜看着窗外的星空,神色认真,「这次是运气好,法律修改了,我们没有被追究。但如果法律没有修改呢?」
「我们的关系,会不会成为你的负担?」
「不会。」米宝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怎么这么确定?」
「因为——」米宝转过头,金色的眼眸直视着林星澜的眼睛,「不管法律怎么规定,你都是我最重要的人。」
「就算全世界都反对我们在一起,我也不会放手。」
「我会变强,强到没有人敢质疑我们的关系。我会站到最高的位置,让所有人都认可我们。」
「所以,你永远不会成为我的负担。」他握紧林星澜的手,「你是我的动力。」
林星澜怔怔地看着他,心跳漏了一拍。
这个少年,明明才十二岁,说出的话却如此坚定、如此有力量。
他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幸运能遇到米宝,幸运能被他喜欢。
「好。」他轻声说,眼中满是温柔,「那我就等着看你站到最高的位置。」
「一定会的。」米宝说,「我保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病房的门被推开了。
赫瑞安和林策走了进来,手里各拿着一份文件。
「孩子们,好消息。」赫瑞安说,「议会刚刚发来正式文件,确认你们的案子不再追究。」
「而且——」林策补充,「议会还授予你们一个特殊荣誉。」
「什么荣誉?」米宝好奇。
林策把文件递给他:「自己看。」
米宝接过文件,与林星澜一起看了起来。
星际联盟特别嘉奖令
兹授予米宝、林星澜「星际法律进步贡献奖」,以表彰他们在「紧急救助豁免条款」立法过程中的特殊贡献。
他们的案例促使星际联盟正视了现行法律的漏洞,推动了《星际AO权益保护法》的完善,为无数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特此嘉奖。
星际联盟议会星历2387年3月15日
米宝看完,有些哭笑不得:「我们就这么稀里胡涂地推动了法律进步?」
「稀里胡涂?」赫瑞安敲了一下他的头,「那叫无心插柳柳成荫。」
「不管怎么说,」林策说,「这是一件好事。以后如果有其他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就不用像你们这样提心吊胆了。」
「你们做了一件利在千秋的事情。」
米宝和林星澜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骄傲。
他们没有想过要推动什么法律进步,只是在危急关头做出了本能的选择。
但结果却是——他们的选择,改变了整个星际的规则。
「爸,林叔叔,」米宝忽然开口,「谢谢你们。」
「谢什么?」
「谢谢你们一直支持我们。」米宝说,「如果没有你们在背后撑腰,这件事不可能这么顺利解决。」
「是啊,」林星澜也说,「父亲,谢谢您。」
赫瑞安和林策对视一眼,都笑了。
「傻孩子,」赫瑞安说,「你们是我们的孩子,为你们撑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林策说,「都有我们在后面。」
「记住,你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米宝和林星澜重重点头。
是的,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们有彼此,有家人,有朋友。
无论未来还有什么挑战在等着他们,他们都不会害怕。
因为他们知道——
他们永远不会孤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天晚上,星际网络上出现了一条热搜——
#米宝林星澜获星际法律进步贡献奖#
@官方新闻:星际联盟授予米宝、林星澜「星际法律进步贡献奖」,表彰他们对《星际AO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的特殊贡献。
@感动的网友:从「违法嫌疑人」到「法律进步贡献者」,这反转也太大了吧!
@骄傲的粉丝:这就是我们宝澜!不仅战斗力超强,连法律都能推动!
@法学院学生:教授说这个案例会被写进法学教材,以后我们都要学习「米宝案」了哈哈哈!
@某议员助理:说实话,这次修法能这么快通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米宝和林星澜的公众形象太好了。他们是拯救G-103的英雄,是冰火共振的创造者,全星际的人都在支持他们。议会如果不通过修正案,估计会被口水淹死……
@吃瓜群众:所以说,实力才是硬道理。如果换成普通人,估计早就被抓去坐牢了。
@理性网友:不管怎么说,法律进步了就是好事。希望以后不会再有人因为救人而被追究责任。
在一片热议声中,米宝和林星澜的名字再次响彻星际。
这一次,他们不仅是战斗的英雄,更是推动时代进步的先驱。
而这,只是他们传奇人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