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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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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天,乐乐几乎没有合过眼。
不是不困,是不敢睡。自从在茶馆外面偷听到陈志远和赵国强的密谈之后,他就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对方要动手了。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媒体上,而是用一种更直接、更粗暴的方式。那条短信上写的“把沈念带过来,不管用什么方法”,像一句咒语一样在他脑子里反复回响,怎么都甩不掉。
他把自己的活动时间完全调成了夜间模式。白天沈念出门办事的时候,他就趴在别墅的各个出入口附近,耳朵竖得笔直,像两个雷达一样扫描着周围的一切声响。晚上沈念回房间休息之后,他就在整栋房子里巡逻,从一楼到二楼,从客厅到厨房,从侧门到后门,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刘叔看到他半夜在走廊里溜达,以为他是饿了,端了一碗狗粮放在他面前。乐乐闻了闻,没吃,继续巡逻。刘叔摇了摇头,嘟囔了一句“这条狗最近不太对劲”,转身回房间了。
乐乐不在乎别人觉得他不对劲。他知道自己是对的。
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没有骗他。
第三天凌晨两点多,乐乐正在二楼的走廊里巡逻,忽然听到了一个不该出现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如果不是他把耳朵竖到了最大限度根本不会注意到——是金属摩擦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在撬锁。
乐乐的耳朵猛地转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侧门。有人在撬侧门。
他放轻了脚步,像一道白色的影子一样滑下了楼梯,穿过走廊,来到了侧门附近。他没有靠近,而是躲在走廊拐角处的一个大花盆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
月光从侧门上方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银白色的光斑。在那片光斑里,乐乐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一个男人,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脸上戴着口罩,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金属工具,正在侧门的锁孔里来回拨动。他的动作很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乐乐的心跳加快了,但他没有动。他在等,等那个男人把门撬开,等他走进来,等他暴露更多的信息。
“咔哒”一声轻响,锁开了。
男人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一条缝,侧身挤了进来。他的动作很轻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谨慎,像是在躲避什么看不见的危险。他进屋之后没有急着行动,而是在门口站了几秒钟,等眼睛适应了室内的光线,然后开始四处打量。
他的目光扫过了走廊,扫过了客厅,扫过了楼梯。当他的目光扫过走廊拐角处的花盆时,乐乐把脑袋缩了回去,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连呼吸都屏住了。
男人没有发现他。
他开始移动了。他的目标很明确——楼梯。他上了楼梯,脚步声轻得像猫一样,一级一级地往上爬,很快就消失在了二楼的方向。
乐乐从花盆后面钻出来,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他的爪垫踩在木质楼梯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比那个男人的脚步声还要轻。他上了二楼,看到那个男人正在一个一个地推门,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主卧的门被他推开了,他进去转了一圈,很快就出来了。然后是书房,他在书房里待了将近十分钟。乐乐蹲在走廊的拐角处,耳朵竖着,听到书房里传来细微的翻动声——抽屉被拉开的声音,纸张被翻动的声音,柜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他在找证据。
乐乐的心沉了下去。这些人不是在找沈念,至少今晚不是。他们是在找那些证据——U盘、文件、合同、账目。他们要赶在沈念把这些东西交给警方之前把它们拿走,销毁,让所有的证据都变成“不存在”。
书房里的翻动声停止了。男人从书房里出来,手里多了一个黑色的布袋,鼓鼓囊囊的,显然装了不少东西。他没有去其他房间,直接走向了楼梯。
乐乐没有追上去。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一个成年男人,追上去只会让自己受伤,甚至可能被抓住。他需要做的不是正面冲突,而是记住这个人的特征——他的身高、体型、走路的方式、身上的气味。
男人下楼之后没有从侧门离开,而是走向了客厅。乐乐从二楼的栏杆缝隙里往下看,看到那个男人在客厅里转了一圈,然后走向了沈念的房间。
乐乐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沈念的房间。
男人推了推沈念房间的门,门锁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根金属工具,开始撬锁。动作比刚才更快了一些,大概是因为已经进了房子,心理上放松了不少。
乐乐没有犹豫。他从楼梯上冲了下去,四条腿倒腾得飞快,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冲向那个男人。冲到距离他还有两三米的时候,乐乐猛地跳了起来,张开了嘴,瞄准了男人握着工具的那只手。
他的牙齿咬了下去。
不是那种试探性的、轻轻的叼咬,而是实打实的、用尽全力的一口。他的牙齿深深地嵌入了男人的手背,血腥味瞬间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男人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手里的工具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什么东西——”男人低头看到了一条白色的小狗挂在自己手上,愣了一下,然后猛地甩动手臂,想把乐乐甩掉。但乐乐咬得很紧,下颚的肌肉绷得像钢筋一样,整个身体被甩得左右摇晃,但嘴巴就是不放。
男人用另一只手去抓乐乐,抓住了他的后颈皮,用力一扯。乐乐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从后颈传来,但他的牙齿咬得更紧了。他用后腿蹬着男人的手臂,整个身体扭成了一个奇怪的弧度,嘴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
就在这时,沈念房间的灯亮了。
门从里面打开了。
沈念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裙,头发散乱,眼睛因为刚从睡梦中醒来而有些迷蒙。但当她看到眼前的景象——一个黑衣男人站在走廊里,手里抓着一条白色的小狗,小狗的嘴里咬着那个男人的手,地上有一根金属工具——她瞬间清醒了。
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尖叫,不是逃跑,而是转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了手机,拨出了三个数字。
“喂,一一零吗?有人非法闯入我的家中,地址是——”
那个男人听到沈念在报警,脸色变了。他猛地甩了一下手,这一次用了全力,乐乐的身体被甩了出去,撞在了走廊的墙壁上,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咚”。他落在地上,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乱冒,但他的嘴巴里还叼着一小块从那个男人手上咬下来的皮肉。他吐掉了那块皮肉,挣扎着站起来,挡在了沈念的房门口。
男人看了看自己被咬得鲜血淋漓的手,又看了看挡在门口的那条白色小狗,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朝前迈了一步,乐乐立刻弓起了背,耳朵紧贴着头皮,露出了所有的牙齿,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性的咆哮声。那声音不大,但充满了警告的意味,像一根绷紧了的琴弦,随时都可能断裂。
男人犹豫了。他不知道这条狗还会不会再次扑上来,不知道这条狗的嘴里有没有什么病菌,不知道这条狗的主人——那个正在报警的女人——会不会在警察到来之前做出更激烈的反应。他的任务是找到证据,不是闹出人命。如果他被抓住了,不仅任务失败,还会连累背后的人。
他做出了决定。
男人转身就跑,速度很快,几步就冲到了侧门,从那里钻了出去,消失在了夜色之中。侧门在他身后晃了几下,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像是在为他的逃跑配音。
乐乐站在沈念的房门口,喘着粗气,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刚才那一撞让他的后背和脑袋都很疼,疼得他有些站不稳。他的后颈皮被扯得生疼,嘴里还残留着那个男人的血腥味,又腥又涩,让他有点想吐。
沈念冲过来,蹲下来,把乐乐抱在怀里。她的手在发抖,她的身体在发抖,她的整个人都在发抖。但她的声音很稳,稳得不像一个刚刚经历了入室抢劫的女人。
“乐乐,乐乐你没事吧?你受伤了没有?”她的手在乐乐身上快速地摸索着,检查有没有伤口。乐乐的后背上有一块地方被撞得有些肿,一碰就疼,但他没有躲,也没有叫,只是用舌头舔了舔沈念的手,尾巴轻轻地摇了摇。
他想说:我没事,别担心。
但他能做的只是安静地窝在沈念的怀里,感受着她的心跳。那心跳很快很快,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乐乐把脑袋贴在她的胸口上,用自己微弱的体温去温暖她冰凉的身体。
警察来得很快。不到十分钟,两辆警车就停在了别墅门口,红蓝相间的警灯在夜色中交替闪烁,把整栋房子都染成了红蓝色。四个警察从车里下来,两个守在门口,两个进了房子。他们问了沈念很多问题——有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有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家里丢了什么东西没有。
沈念一一回答了。她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戴着口罩。她没有听到他说什么,因为他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说。家里丢了什么东西——她还没有检查,但她能肯定的是,乐乐从那个人手里救下了她。
一个年轻的男警察蹲下来,看着蹲在沈念脚边的乐乐,目光里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条狗,”他指着乐乐手背上那排深深的牙印——沈念在混乱中拍了照片,作为证据留下来了,“把那个人的手咬成了这样?”
沈念点了点头。
警察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笑了。“好狗。”他说,伸手摸了摸乐乐的头。
乐乐接受了这份表扬,但没有摇尾巴。他的身体还在疼,他的脑袋还在嗡嗡响,他的心情很复杂。他保护了沈念,保护了那些证据,但他没有抓住那个人,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搞清楚他背后到底是谁在指使。陈志远?赵国强?还是顾衍之本人?他不知道。
警察做完笔录之后离开了,说会加强周边的巡逻,让沈念锁好门窗,注意安全。沈念送走了警察,关好所有的门窗,回到房间里,把乐乐抱上了床。
她把乐乐放在枕头旁边,自己侧躺着,一只手搭在他的背上,手指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挠着他的毛。乐乐趴在她身边,身体蜷成一个圆圆的毛球,鼻子里发出细微的呼噜声。他的后背还在疼,但他的心里很安定。
“你知道最让我害怕的是什么吗?”沈念忽然开口了,声音很轻很轻,像是在跟乐乐说悄悄话。
乐乐抬起眼睛看她。
“不是他闯进来,不是他找证据,甚至不是他可能伤害我。”沈念的手指停在了乐乐的耳朵根处,“最让我害怕的是,如果没有你,我甚至不知道有人进来过。我会在睡梦中被人拿走一切,然后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剩了。”
她用拇指轻轻地揉着乐乐的耳根,乐乐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所以谢谢你,乐乐。谢谢你一次又一次地救我。”
乐乐伸出舌头,在她的手指上舔了一下。他的舌头粗糙而温热,像一小块砂纸,但沈念没有缩手,反而笑了。那笑容在昏暗的床头灯光里显得格外温暖,像一朵在黑暗中绽放的花。
那天晚上,乐乐没有睡。他趴在沈念的枕头旁边,耳朵竖着,眼睛半睁半闭,像一个忠诚的哨兵一样守护着这个房间。他的后背很疼,他的脑袋很疼,他的后颈皮也疼,但这些都比不上他心里的一种感觉——一种被需要的、有意义的、找到了归属的感觉。
他以前在原来的世界里,只是一条普通的比格犬。他拆家、嚎叫、越狱、偷吃,他的主人虽然爱他,但经常被他气得跳脚。他成精之后也没有想过要做什么伟大的事,只是想多吃几根肉骨头,多咬几双鞋子,多晒几个下午的太阳。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找到了一件事,一件值得他拼尽全力去做的事。
不是系统的任务,不是剧情的需要,而是他自己的选择。
他选择保护沈念。
他选择把顾衍之送进他该去的地方。
他选择改变这本书的走向,不是按照系统给他的反派剧本,而是按照他自己的、一条比格犬的、不讲道理的、不管不顾的方式。
窗外的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乐乐把头埋进尾巴里,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可以睡一会儿了。
但他知道,今晚只是一个开始。
那些人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们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一定会再来的。下一次,他们可能会更直接,更粗暴,更不顾一切。
而乐乐要做的,就是在他们来之前,变得更强大,更警觉,更让那些人心生忌惮。
比格犬也许不是最凶的狗,不是最大的狗,不是最快的狗。
但比格犬是最固执的狗。
一旦咬住了什么东西,打死都不松口。
这一点,那些闯进这栋房子的人,很快就会切身体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