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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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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未遂事件之后的第二天,顾家别墅变成了一座 fortress。对,就是堡垒的意思,乐乐虽然英文不太好,但这个单词他认得,因为以前主人家的小孩玩游戏的时候天天喊。
刘叔请了安保公司的人来,把整栋房子的门窗都检查了一遍,换了两把新锁,还在花园四周加装了一圈感应灯。天黑之后,只要有任何东西靠近——不管是一个人、一只猫,还是一片被风吹起来的塑料袋——那些灯就会齐刷刷地亮起来,把整个花园照得跟白天一样亮堂。乐乐第一次被那些灯晃到的时候,整个狗都愣住了,以为自己突然被传送到了另一个维度。
除此之外,刘叔还做了一件让乐乐非常感动的事情——他在狗窝旁边搭了一个小棚子,棚子下面放了一张小床垫、一个饮水机、还有一个零食盒子。盒子里装满了鸡肉干、牛肉条和三文鱼小饼干。刘叔蹲下来,拍了拍乐乐的头,用一种非常认真的语气说:“小东西,你昨晚立功了。这些是给你的奖励。”
乐乐看着那个零食盒子,眼眶有点湿润。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盒子里有一款三文鱼饼干是他做梦都想吃的,他在原来的世界里只吃过一次,还是从邻居家的狗那里偷来的。他克制住了扑上去把整盒饼干一口吞掉的冲动,先是用脑袋蹭了蹭刘叔的手,然后才矜持地、慢条斯理地从盒子里叼出了一块饼干,咔嚓咔嚓地嚼了起来。
三文鱼的味道在口腔里炸开,乐乐眯起了眼睛,尾巴摇得像个螺旋桨。他觉得自己昨晚挨的那一下撞值了,太值了。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蹲在崭新的小棚子下面,面前摆着一个满满的零食盒子,嘴巴里嚼着东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耳朵舒服地耷拉着,整条狗散发着一种“我很满足,别打扰我”的气息。
她忍不住笑了,蹲下来,从盒子里也拿了一块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塞进自己嘴里,一半递给乐乐。乐乐犹豫了零点五秒——他不确定人类吃比格犬的零食会不会有问题——但看到沈念嚼得还挺开心的,就把剩下那半也吃了。
一人一狗坐在小棚子下面,咔嚓咔嚓地嚼着三文鱼饼干,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花园里的月季花开得正盛,红的粉的黄的白的,一团团一簇簇的,好看得不像真的。乐乐觉得,如果不是顾衍之的事情还悬在头顶上,这一刻简直可以算是完美了。
但生活不是童话,霸总文更不是。
下午两点左右,沈念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顾行之打来的,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更沙哑了,像是连续熬了好几个夜没睡。
“我查到了昨晚闯入你家的那个人是谁。”顾行之开门见山,没有寒暄,没有铺垫,“他叫孙浩,是一个私人侦探,以前给顾氏集团做过一些调查工作。他不是主谋,只是被雇来跑腿的。雇他的人——”他顿了一下,像是犹豫要不要说出口。
“是谁?”沈念的声音很平静。
“陈志远。”
沈念的眉头皱了起来。她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陈志远是顾衍之的助理,跟了他八年,是顾衍之最信任的人之一。如果陈志远参与了这件事,那就说明顾衍之本人很可能也在背后。
“还有一件事。”顾行之继续说,“陈志远昨天跟赵国强见了面。赵国强是我舅舅,顾氏集团的元老。他们见面之后,陈志远就去雇了孙浩。所以这件事的链条是——赵国强和陈志远商量,陈志远雇孙浩,孙浩闯进你家找证据。”
沈念沉默了几秒钟。乐乐从零食盒子里抬起头,嘴边上还沾着饼干渣,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他虽然听不清电话那头在说什么,但从沈念的表情变化来看,事情比他想象的要复杂。
“赵国强为什么要这么做?”沈念问,“他是顾衍之的舅舅,但顾衍之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他没必要替顾衍之冒这么大的风险。”
“因为顾氏集团。”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如果顾衍之彻底倒了,顾氏集团就会陷入权力真空。赵国强不想看到这个局面,因为他在集团里有太多利益。他要保住顾衍之,至少是暂时保住,然后慢慢把权力转移到他自己的手里。”
沈念深吸了一口气。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了一个比霸总文更复杂的世界——不是简单的善恶对立,不是黑白分明的正邪较量,而是一张密密麻麻的利益网络,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打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算盘。
“那我该怎么办?”她问。
“继续收集证据,继续跟警方合作,继续让媒体关注这件事。”顾行之的语气很坚定,“只要这件事还在公众的视野里,赵国强就不敢做得太过分。他可以在暗地里搞小动作,但他不敢明目张胆地对抗法律和舆论。”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手里攥着手机,目光落在远处的天空上。乐乐从零食盒子里又叼了一块饼干,跑到她脚边,把饼干放在她的鞋面上,然后退后两步,尾巴摇了摇。
沈念低头看着鞋面上那块饼干,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她弯腰捡起饼干,掰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塞进乐乐嘴里。
“你真是个会哄人的小家伙。”她摸了摸乐乐的头。
乐乐心想,我不是在哄你,我是真的吃不下了。那个零食盒子里的三文鱼饼干已经被他干掉了一大半,他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塞了一个小皮球。但他没有解释,因为他觉得让沈念以为他是在哄她也没什么不好。
接下来的几天,乐乐做了一件所有比格犬都天生擅长的事情——侦查。
不是那种正经的、科班的、受过训练的侦查,而是那种狗仔队式的、不择手段的、完全不讲规则的侦查。他每天从花园的缝隙里钻出去,跑到陈志远的居民楼下蹲点,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蹲在楼下的花坛里,把身体藏在冬青树的后面,只露出一个鼻尖和两只耳朵。偶尔有路人经过,看到花坛里蹲着一条白色的小狗,会停下来想摸他,他就立刻把耳朵贴到头皮上,露出牙齿,做出一副“我很凶别惹我”的表情。路人被吓走了,他就继续蹲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楼门口。
他摸清了陈志远的作息规律。每天早上七点半左右,陈志远从楼里出来,穿着一件深色的外套,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低着头快步走向停在路边的那辆黑色轿车。他上车之前会左右张望一下,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跟踪他。他显然没有注意到花坛里蹲着的那条白色小狗,因为他看的高度不对——他的目光扫过了花坛的上方,但没有扫过花坛的内部。
中午十二点左右,陈志远会开车回来,在楼下的面馆吃一碗面。乐乐就蹲在面馆门口,假装是一条流浪狗,眼巴巴地看着里面吃面的人。陈志远吃面的时候会看手机,眉头紧锁,偶尔会打几个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乐乐竖着耳朵,听到了几个关键词——“赵总”“证据”“那个女人”“那条狗”。
听到“那条狗”的时候,乐乐的耳朵不自觉地抖了一下。他没有想到自己也被列入了对方的关注名单。他只是一条狗啊,一条喜欢吃三文鱼饼干的、会开门的、会偷U盘的、会咬人的狗。他有什么好被关注的?他难道还能上法庭作证不成?
好吧,说实话,如果法庭允许狗作证的话,他确实有很多东西可以说的。但人类的法律显然还没有进步到那个程度。
除了蹲点陈志远,乐乐还做了另一件事——他跟踪了赵国强。
这件事比跟踪陈志远难得多。赵国强不住在这个区域,他的房子在城市另一端的一个高档小区里,小区门口有保安,进出需要刷卡。乐乐第一次去的时候,被保安拦在了门外——准确地说,是被保安用对讲机指着,用“这是谁家的狗”的语气赶走了。他不甘心,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发现围墙下面有一条排水沟,沟的宽度刚好够他钻过去。他钻了进去,在又黑又臭的沟里匍匐前进了大概二十米,从一个铁栅栏的缝隙里钻了出来,浑身沾满了泥巴和不明液体,散发着一股一言难尽的味道。
他顾不上恶心,抖了抖身上的泥巴,在小区里找到了赵国强住的那栋楼。楼门口有门禁,他进不去,但他不需要进去。他蹲在楼下的绿化带里,观察着进进出出的人。赵国强很少出门,乐乐蹲了整整一个下午,只看到他出来了一次,是去小区门口拿快递。他穿着一件家居服,头发乱糟糟的,完全没有之前在茶馆里那种精明干练的样子。他拿完快递就回去了,前后不到五分钟。
乐乐觉得这个赵国强比他想象的要普通得多。不是什么大反派,不是什么幕后黑手,就是一个普通的、有点发福的、穿着家居服拿快递的中年男人。但就是这个普通的男人,在背后策划着要销毁证据、要保护顾衍之、要让沈念陷入危险。
乐乐想不明白,一个人的外表和他的内心怎么可以差这么多。就像有些人看起来是人,实际上做的事情连狗都不如。
这句话好像有点问题,但乐乐懒得纠正了。
几天的高强度侦查让乐乐累得够呛。他每天早出晚归,比上班族还忙。刘叔以为他在花园里玩疯了,沈念以为他在外面交到了什么狗朋友,没有人知道他在当私家侦探。每次他回到别墅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泥巴、树叶、草籽和各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刘叔每次看到他都叹气,然后打一盆温水,把他按在盆里洗刷一遍。乐乐不喜欢洗澡,但每次洗完澡刘叔都会给他一块鸡肉干作为奖励,所以他就忍了。
洗澡的时候他想,自己可能是全中国唯一一条为了鸡肉干而洗澡的私家侦探狗。
太卑微了。
但话说回来,他的侦查确实有了收获。他在陈志远的居民楼下蹲点的第四天,拍到了一张重要的照片——不是他拍的,是他偷的。事情是这样的:陈志远那天中午从面馆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纸掉在了地上。那是一张打印出来的文件,被风吹到了花坛旁边。乐乐趁陈志远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用爪子把那张纸扒拉到了花坛里面,然后叼起来就跑。
他跑得飞快,四条腿倒腾得跟风火轮似的,身后传来陈志远的喊声——“我的文件!谁把我的文件拿走了!”——但乐乐已经拐进了巷子,七拐八拐地钻进了下水道,从另一个出口爬了出来。
那张纸是一份行动计划书。乐乐看不懂大部分内容,但有几个词他认出来了——“沈念”“别墅”“证据”“周四”。周四,就是明天。他们要在明天采取行动。
乐乐叼着那张纸跑回了别墅,把湿漉漉、皱巴巴、还带着下水道味道的文件放在了沈念的脚边。沈念正在喝茶,低头看到脚边多了一张脏兮兮的纸,上面印着密密麻麻的字,眉头皱了起来。她弯腰捡起那张纸,展开,目光扫过上面的内容,脸色一点一点地变了。
“这是从哪里来的?”她的声音有些发颤。
乐乐当然不能回答。他只能蹲在沈念脚边,用一种“你快看快看”的眼神盯着她。
沈念没有再追问。她拿着那张纸去了书房,锁上门,开始仔细研究上面的内容。乐乐趴在书房的地毯上,尾巴轻轻地摇着,看着她时而皱眉、时而咬唇、时而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这几天的辛苦没有白费。那些泥巴、那些草籽、那些下水道的臭味,在这一刻都有了意义。
当然,如果刘叔能少给他洗几次澡就更好了。
他真的很讨厌洗澡。不管洗完之后有多少鸡肉干,他都讨厌。
比格犬和水的仇,从第一只比格犬诞生的时候就结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