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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来到自己租的小亭子间,地方很狭窄,可供她生活的地方很少,不过程瑾熠没有在意,她干脆把东西放在行李箱里,只有一些常用物品才拿出来。
      收拾妥当,程瑾熠拿了点零钱去找工作,她在穿越前是摄影社团的成团,拍照技术可以说是不错的,所以她第一反应是去照相馆碰碰运气。
      随手买了一份报纸,突然在角落里看到了招聘记者的广告。
      程瑾熠看着报纸,随手一翻便可以看见最近的新闻,明里暗里地嘲讽着政府,顺手一折报纸,程瑾熠叫了一辆黄包车,去报社碰碰运气去了。
      那家报社有些破破烂烂的,推门进去,程瑾熠意外地发现室内竟然还挺整洁,一进门就有个人顶这鸡窝头道:“来应聘的?”
      程瑾熠点点头,道:“没错。”
      鸡窝头转身边走边说:“跟我走,我带你去找主编。”
      一路上很安静,只有几个人坐在桌前,看着文章或写着什么东西,鸡窝头推开走廊尽头的门道:“主编办公室就在这里,进去吧。”
      程瑾熠走了进去,顺手关上门,一个中年男子抬起头问:“来应聘记者的对吧。”
      程瑾熠道:“对的。”
      中年男子道:“干过吗?”
      程瑾熠老实摇摇头:“我没干过,但我拍照技术不错而且也会写文章。”
      中年男子微微挑眉,随手抽了一份稿件道:“你看看这份稿件,旁边有笔,可以批注一下,看看你懂不懂。”
      程瑾熠接过稿件,微微挑眉,阅读理解,身为高三狗的她可以说是手到擒来,就算是让她写一篇八百字感悟她五十分钟都能给你写出来。
      拿起桌上的笔,程瑾熠先大致浏览了一遍确定文章中心,接着一段一段开始仔细拆分进行批注,每个字都仔细咀嚼。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程瑾熠放下笔,道:“我好了,给。”说完把稿件交给了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浏览了一遍文章,仔细看了一会儿道:“不错,理解挺透,有的我都没理解出来,你读过大学吗?”
      程瑾熠酝酿了一下情绪,带着一些凄惨道:“我本来可以去读大学的,后来一些变故才让我不得不独子一人外出谋生。”
      中年男人点点头,道:“这世道越来越乱了,看你也可怜,就留下来吧,每月工资15元。”
      程瑾熠听了后道:“谢谢!我会努力的!”
      她又被鸡窝头领去了工位,一个小书桌,几本书倒在一旁,除此之外便没有东西了。
      程瑾熠收拾了一下东西,登记了自己的信息,她谎称离开家太急忘记带证件了,于是顺理成章地写了自己的原名,程瑾熠。
      这个时间点,报社里的人不是出去找新闻了剩下的就是在休息的,主编让程瑾熠明天开始上班,现在正好熟悉熟悉环境。
      随便兜了一圈,程瑾熠收拾了一下准备回去,为了省钱她选择慢慢走回去,顺便还可以买点晚餐。
      身为穿越者,还是一名高三生,她只会煮泡面,这是她唯一的技能,至于原主,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也不可能会做,记忆里压根没有做饭的记忆,所以现在程瑾熠得自己学习做饭。
      “别人穿越,既有系统还有金手指,我穿越怎么又得打工还穷啊!”程瑾熠在心里忍不住吐槽。
      路边,小商贩叫卖着,角落里的流浪汉半睡半醒,酒楼旁的垃圾桶里还有残羹剩饭,看着眼前的景象,程瑾熠感觉历史书上对民国的描述还是含蓄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当然,现在天气也不冷,挺暖和的,但路边还是有饿死的人啊!
      程瑾熠在路边买了两个肉包子,边走边啃,顺便转弯去菜场买了些蔬菜和大米,现在资金有限她不敢买太多。
      到家后,她拿出纸笔打算写点东西,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但看着眼前的民国还是妄图去拯救一下,用未来的先进思想挽救一下。
      程瑾熠看着眼前的纸发着呆,毛笔……她写毛笔字特别丑,原主虽然也会,但程瑾熠只继承了记忆没继承能力。
      程瑾熠叹了口气,钢笔现在价格大概300元,她根本买不起,早知道离开柳家的时候顺一只再走了。
      当她打算开始写的时候,写什么让她有些犯难了。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高三生,语文作文也不好,选文科不过是因为理科差到没眼看了而已,所以她不能保证自己写的文章会不会被看中且刊登,刊登了会不会有人看。
      寻思了半晌,程瑾熠决定写上辈子的日常,以日记的形式写,既可以让人感觉有新意又可以传播一些价值观,而且还不怕没有素材,再说就算最后黄了也没事,反正她不靠这个赚钱。
      写日记,曾经被周记所支配过的程瑾熠来说简直轻松,花了一个小时写了一篇日记,放下毛笔,轻轻吹了吹未干的墨水,随后校正了一遍后又抄了一遍,看着成品程瑾熠有些激动。
      虽然民国是一个黑暗的时期,但这个时候也是文化灿烂的时期,民国是一个英雄用血与肉雕刻,文人用墨水修葺的时期。
      虽然程瑾熠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但她也没傻到把东西投给沪上日报这种报社,她干脆肥水不流外人田,投给自己工作的报社,顺便还省了邮票钱。
      “emmm,笔名,笔名叫什么好呢?”程瑾熠玩着毛笔,自言自语。
      “柳可,嗯,就叫这个名字吧!就当给柳瑾珂留下一点痕迹,毕竟是我占了她的身体。”
      第二天,程瑾熠拿着被信封装着的文章去上班,进门前顺手把文章扔进了报社门口的信箱里。
      她的工作不多,本身就是新人,再加上小报社投稿的人不多,所以一天她都没有什么事干,于是她干脆上街逛逛顺便找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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