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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我记得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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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黛躺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对这年代仅有书面意义上的了解。
一朝穿书,她离开了暴躁的爸,隐忍的妈,自己的小窝穿书来到即将破碎的家,好坏暂且不谈,就挺吓人的。
在这本书里,原主是为了救谢洵才死的。
对姜黛来说,他既是索命的阎王,又是她的金主大人,这感觉,就是个刺激!!!
原主跟谢洵来到小镇,先是去摆了个摊。
在她摆摊期间,陈玉树两口子在外见到她摆摊都会装作不认识,嫌她丢人,回到家又会对原主一顿说教,很看不起她。
只有谢洵这个名义上的丈夫,偶尔回家看见她摆摊会跟她买点吃的,回到家也从不说她,就是各忙各的,像合约里写的那样互不影响。
做了不到一年挣了点钱,原主的心思开始活泛了。
小镇有小镇的好处,人工便宜,租金便宜,原主想做生意,手里钱又不多,这时,陈玉树给她介绍一位投资商。
正是因为熟人介绍的,原主完全没有戒心,酒桌上被所谓的投资商灌醉了,结果就是意外出轨,意外怀孕。
按照合约,谢洵一定会跟她离婚。
可原主早就在打谢洵主意,毕竟,谢大少爷长得漂亮又有钱,放到哪儿都是个香饽饽。
原主不想离婚,可她说了不算。
刚领完离婚证她还没来得及搬出去,谢洵就差点出了意外,差的那个点,就是原主。
她为他挡了倒下的木头柱子,砸到了脑袋,花样年华,一尸两命。
原主总觉得谢洵是站在高处的,在他面前不由自主的自卑,并且,原主觉得男人都喜欢羞涩的姑娘。
她甚至都不敢大大方方去看谢洵,面对他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
维持这种人设对姜黛来说太难了,她不擅于斜眼看人,她不会。
难怪谢洵不喜欢原主,谁能喜欢一个总是斜眼看自己的人?
不害怕就不错了,哪有心情喜欢?
谁要是敢扭扭捏捏的斜眼看她,姜黛绝对一个电炮打回去,你丫没安好心啊!
但这种情况在一部网络小说里,就成了纯情上进的小白花人设,为了爱人付出生命的伟大。
话说,原主除了外表温和,也是个有野心的,刚开始她也不喜欢谢洵,只当他是个混子,只是看在钱的份儿上多领一份工资。
但谢少爷手松,拿钱不当回事儿,从他钱夹里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就可见一斑。
少爷的家世不凡,况且,谢洵是她身边唯一一个没有嫌弃她摆摊的。
她给自己画了一张阔太太的大饼,那一纸协议早被她抛到脑后,就是个身体在过苦日子,心里早已美滋滋的状态。
哪怕为谢洵挡柱子的时候原主都没想到她能这么巧合的死了,还想着谢洵会原谅她呢。
可姜黛为了推动之后的剧情,也为了更虐一些,还是把她写死了。
毕竟,这是一本全员BE的大虐文。
捋顺了剧情,姜黛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结论,还是得先抱紧谢洵大腿,至少不会饿死,之后么,赶紧想办法离婚。
原主在这帮朋友圈子里,是食物链的最底层,是个谁都能捏上一把的软柿子。
可她姜黛不是个软柿子,她是个硬茬子,谁捏谁扎手的那种。
想着想着,她迷迷糊糊睡过去。
一大清早的,谢洵算是从酒缸里爬出来,清醒不少。
他洗漱完换了身衣服,退去一身酒气,大少爷又是个潇洒的风流人物。
他走出家门右转,往巷子里面走着。
三月末的北方小镇刚刚开化,冰雪消融,滋润着脚下的土地。
脚下是泥土路,这几天化的一个坑一个洼的,泥泞得很。
谢洵腿长,顺利地迈过一个个泥坑。
走到巷子最里面的那间平房小院,他停住脚步。
这地方还挺隐蔽,一般人是不会刻意往里面走的。
大少爷对那扇红色的破门特别不爽,上脚就是踹。
里面的人生怕他把门踹坏了,马上出声,“来了来了,多大的人了,咋还这么急性子呢!”
程燃拉开红色的大铁门,果然,他被谢洵发现了。
谢洵也没进去,倚在门框子上吊儿郎当地打量着面前三十多岁的彪形大汉。
“我到这镇上才几天你就跟过来了?说吧,老头子是让你监视我,还是劝我回去?”
“小洵啊,你想歪了,老爷子是让我来照顾你的。”
“照顾我?你忽悠傻小子呢,你敢说你没跟他报告?”
“呃,呵呵,老爷子也是关心你,怕找不到你。”
程燃也不心虚,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儿,他只是听老板命令办事儿。
“有饭吃没,我饿了。”
“有有有,我炖的肉,快进屋吃一口。”
吃上饭,谢洵胃里舒坦点。
昨天掉进陈玉树的坑里,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现在胃里空得难受。
他都烦死程燃了,跟个狗皮膏药似的,走到哪都得跟着。
实在不行就给大姐打个电话,让程然滚回国外去找个班上得了。
“诶,老程,你不是对国外集团最熟悉么,我姐能找别人打理集团,咋就不找你呢?”
程燃一听这话,叹了口气,“唉,一朝天子一朝臣,谢晴跟老爷子理念不同,再说了,老爷子身边总得留两个得力的,都忙别的去了,他咋办?”
“得力的?行吧,既然你认为你是个得力的,明天跟我上班去,以后你给我打工,怎么样?”
谢洵想着,留下来废物利用也不是不行,不就是通风报信么,早点把老头子气死,还能早点下去陪他妈,也是不错的。
“上班?上什么班?”
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差事,他程燃只给老爷子打工来着,这次来就是老爷子让他看着谢洵两口子,能把人劝回首都最好。
“问那么多干嘛,你跟我去上班,我就不计较你跟老头儿报告的事儿,不然,你就赶紧打包回去。”
“行,那我跟你去。”
程燃无奈,他这是两边都不能得罪,难啊。
吃完了饭,程燃收拾桌子,谢洵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把饭菜再热热,用饭盒装着,我媳妇还没吃早饭呢。”
“那你咋不带弟妹一起过来吃?”
“她还没起。”
程燃心下了然,少爷找了个懒媳妇,不早起不做饭,还得靠着少爷吃饭。
不行,他得跟老爷子报告,少爷在家竟然连饭都吃不上,一点也不会照顾人,还是赶紧离婚打发了才好。
程燃是见过姜黛的,可姜黛不认识他,只当是陌生人。
就姜黛那样的,怎么看都配不上谢洵这个金尊玉贵的大少爷,程燃只当谢洵结婚是为了
跟老爷子唱反调。
谢洵看程燃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谢洵很烦,老头子把程燃弄过来,显然是不相信他能真的踏实结婚过日子,更是没看上
他花钱雇的假媳妇。
这要是把他刚结的婚给搅合离了,他上哪再找个无父无母,这么方便的给他当假媳妇。
离开首都之前,老头子给他出了个损招儿,他跟姜黛要是不离婚,就让他跟那个林琳
在国外再领个证,反正在国外领证不算重婚。
老头子这是非要在首都给他安个家,小镇和首都来回跑,两个媳妇两个家,想想都不现实。
老头子当他不懂婚姻法,忽悠他呢!
到时候这边不离也得离,想得倒是挺美。
谢洵拎着两个铝饭盒回家,看见姜黛在他屋里写写画画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写什么呢,给你带的饭。”他把饭盒扔在桌上,打开电视,懒散地坐在沙发上看着。
“哦,谢谢。”
姜黛正在琢磨她下一本书的大纲,既然想写作,刚好她下一本大纲早就有了。
不过,想在这个年代发表,估计还得改掉不少内容。
她早上就想明白了,让她干别的她也不会,她要是想早点离婚走人,还得老老实实写小说。
她可以投稿到报社杂志社,要是效果好,再联系出版社试试也不是不行。
等她赚点稿费,就能养活自己了。
不过,靠写作出头是需要时间和那么点运气的,她还有时间,想着先写一年再看情况,如果能从大少爷那多赚点钱,她也能多攒点。
“想什么呢,去厨房拿筷子,快吃。”谢洵看姜黛没有动作,出声提醒道。
事实上,姜黛吃不吃饭他都不在意,带饭纯是装给程燃看的,能气气老谢头也是不错的。
他就是让老头子知道,那个林琳他就是看不上,相反,老头子看不上的姜黛,他还挺稀罕,这不,他还给她带饭呢!
姜黛去厨房拿来小碗把饭盛出来,这满满的一饭盒子她可吃不完。
谢洵冷不丁的看她几眼,后来干脆把眼睛从电视上挪开,看她吃饭。
这丫头吃饭这么费劲么?上次一起吃饭她就跟没吃过肉似的,这次怎么不爱吃了?
“你今天胃口不好?”
“没,这肉炖的不好吃,也不嫩。”
这肉嚼不烂的,炖的啥玩意,这要是在以前她早就撂下筷子,谁爱吃谁吃。
可眼下不行,吃人嘴短,她也不该浪费粮食,真不知道少爷在哪买的,真难吃。
谢洵嘴角勾起,带着一抹调侃的笑意,“你还挺挑,我记得你昨天还问候我大爷来着。”
他喝酒从不断片,昨天他喝多了差点把姜黛压麻了,他都记着呢。
今天早上起来腰上有一块淤青,就是他这假媳妇掐的。
“你喝多了,记错了。”姜黛死不承认。
谢洵也没跟她计较,继续看电视。
姜黛吃完饭出门,她逛了一下午,买到不少东西,从头到脚焕然一新不说,还买了护肤品、毛线、还有一些日用品。
最重要的,是她在小镇上发现了书报亭,还买了不少杂志报纸打算回去研究一下。
这一圈下来,她手里的这点钱也花得差不多了。
到家发现厨房里多了一台洗衣机,谢洵屋里还有一台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