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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十三/ 日记乱写的,对外开放。 ...

  •   摘自张玄辞的一段日记:
      我想,我想,三年的时间足够我疯一场。
      不要跳江。
      不要跳楼。不要上吊。
      不要割腕。
      不要吞药。
      去喜欢一个人。
      不会跳江。不会跳楼。
      不会上吊。不会割腕。不会吞药。
      我会去喜欢一个人。
      不要吓唬别人,不知道的以为这是一个多悲观的人写下的日记呢。我要看日出。我要看山岚。我要看海鸥。我要看羚羊。
      我要和她在夕阳里接吻,我要和她在房间里拥抱。(注:不许不学习!今天不学习,明天变垃圾!)
      我再想想。要不要买锁链?还是算了吧。那就还是按照计划来吧,再加上一点点随机应变。
      我啊,要去喜欢一个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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