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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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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念在书房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乐乐趴在地毯上,百无聊赖地用爪子拨弄着一团毛线——不知道是谁把一团毛线落在了书房的角落里,大概是刘叔织毛衣剩下的。他把毛线从角落里扒拉出来,用爪子按住一头,嘴巴叼住另一头,开始认真地、系统地、有条不紊地把这团毛线拆成了一根长长的线。线缠在了他的爪子上、脖子上、尾巴上,他浑然不觉,拆得不亦乐乎。
沈念从文件上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一条白色的小狗被粉色的毛线缠成了一个球,只剩一个脑袋露在外面,眼睛无辜地眨巴着,嘴巴里还叼着线头。
“乐乐!”沈念哭笑不得地放下文件,走过来解救他。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毛线从他身上一圈一圈地解下来,解到最后乐乐已经不耐烦了,开始用牙齿咬那些缠在爪子上的线,咬得满嘴都是毛线纤维,呸呸呸地吐了半天。
“你是狗还是猫啊?”沈念戳了戳他的鼻子,“怎么对毛线这么感兴趣?”
乐乐心想,我是比格,比格对什么都感兴趣。但他没有反驳,因为他现在的样子确实不太体面——粉色的毛线纤维粘在他的鼻子上、嘴巴上、耳朵上,看起来像一只刚从毛线工厂逃出来的狗。
沈念把毛线收好,重新坐回书桌前,拿起了那份行动计划书。她的表情从刚才的轻松变回了严肃,目光在纸面上来回扫视,手指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着。乐乐从地毯上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线纤维,跑到她脚边蹲下,仰着头看她。
“他们周四要动手。”沈念低声说,像是在跟乐乐商量,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但不是直接闯进来抢证据,那样太冒险了。他们想了一个更聪明的办法。”
乐乐歪着脑袋,耳朵往两边耷拉下来,露出一副“你快说”的表情。
“周四下午,会有人假扮成警察上门,说昨晚的入室盗窃案有了新进展,需要我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他们会给我看伪造的警官证和案件编号,看起来很专业,一般人不会怀疑。”沈念的手指停了下来,攥成了拳头,“然后他们会把我带上一辆车,不是去派出所,而是去别的地方。”
乐乐的眼睛瞪圆了。他猜到那个“别的地方”是什么地方了——一个没人能找到沈念的地方,一个沈念没办法把证据交给警方的地方,一个也许沈念再也出不来的地方。
他站起来,尾巴不摇了,耳朵竖了起来,整个身体绷得紧紧的。他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两排整齐的小白牙,喉咙里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带着警告意味的呜呜声。
沈念低头看着他,目光柔和了一些。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手指在他的耳朵根处轻轻挠着,像是在安抚一只炸了毛的小猫。
“别急,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她的声音很轻,但语气很坚定,“我现在知道了他们的计划,就等于他们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输了。我可以将计就计。”
乐乐停止了呜呜叫,歪着脑袋看她。将计就计?什么意思?
沈念拿起了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电话那头很快接通了,是顾行之的声音。沈念把行动计划书的内容大致说了一遍,顾行之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乐乐非常振奋的话。
“我来安排。周四那天,你按照他们的计划走,但我会在你身上放一样东西。一个追踪器。不管他们把你带去哪里,我们都能找到你。”
沈念犹豫了一下:“会不会太冒险了?”
“冒险的是他们。”顾行之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冷笑,“冒充警察,绑架公民,这两条罪名加在一起,够他们在里面待好几年了。如果他们真的敢动手,那就是自投罗网。”
挂了电话之后,沈念把乐乐抱起来,放在膝盖上,双手捧着他的脸,认认真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乐乐,周四那天,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乐乐竖起了耳朵。
“如果他们真的来了,我会跟他们走。你不要跟上来,也不要叫,不要咬他们,不要做任何会引起他们注意的事情。你就待在房子里,等我回来。”
乐乐的表情变了。他的眉毛——如果狗有眉毛的话——拧成了一个“不”字。他的尾巴垂了下去,耳朵贴到了头皮上,嘴巴抿成了一条线。他不想让沈念去冒险。他不想让她一个人面对那些坏人。他是一条狗,他不懂什么将计就计,不懂什么追踪器,他只知道如果有人要伤害沈念,他应该挡在她前面,而不是躲在房子里等她回来。
沈念读懂了他的表情。她的眼眶有些泛红,但她的嘴角是上扬的。她把乐乐抱得更紧了一些,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轻声说:“我知道你想保护我。但这一次,换我来保护你。”
乐乐的身体僵了一下。然后他慢慢地、慢慢地放松了下来,把脑袋搁在沈念的肩膀上,尾巴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妥协了。不是因为他觉得沈念说得对——好吧,他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但他还是不想让她去冒险。他妥协是因为他相信她。这个被关了三年、被欺负了三年、被打压了三年的女人,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哭、只会忍、只会退缩的沈念了。她变了,变得坚强了,变得勇敢了,变得会让那些低估她的人付出代价。
乐乐决定相信她。
但说实话,他还是不太放心。
所以周四那天,他做了一件沈念没有让他做的事情。
他偷偷跟了上去。
事情是这样的。周四下午两点多,果然有两个穿着警服的男人来到了顾家别墅。他们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不是警车,但看起来很像,车顶上有一个吸盘式的警灯,平时放在后备箱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吸在车顶上就行。乐乐从花园的缝隙里看到了那辆车,看到了那两个男人,看到了他们脸上那种假模假式的、练习了很多遍的“官方微笑”。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了马尾,手里拎着一个帆布包——就是她平时装乐乐的那个。她看到那两个男人,表情没有任何异常,甚至微微笑了一下,问了一句“需要我带什么东西吗”。假警察说“不用,人来了就行”,沈念点了点头,跟着他们上了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乐乐从花园的缝隙里钻了出来,像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冲向那辆车。在车子发动之前,他钻到了车底,用爪子扒住了底盘上的一个横梁,整个身体紧紧地贴在车底的铁板上。
是的,他挂在了车底下。
这个操作听起来很离谱,但对于一条成精的比格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他的身体足够小,爪子足够有力,底盘和地面之间的距离刚好够他贴在上面不被拖行。风会很大,噪音会很吵,但他可以忍。
车子发动了,驶出了别墅的大门。乐乐挂在车底,爪子死死地抓着横梁,眼睛被风吹得睁不开,耳朵被风吹得往后翻,整条狗像一面旗帜一样在车底下飘摇。他咬着牙,忍着风,忍着噪音,忍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他刚才吃了一大堆三文鱼饼干,现在那些饼干在胃里翻腾,随时都有可能原路返回。
不行,不能吐。吐了就露馅了。车底下突然掉出一堆呕吐物,正常人都会停下来检查的。
乐乐把那股翻涌的感觉压了下去,闭紧了嘴巴,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努力在风中辨认着方向。
车子开了大概四十分钟,穿过了半个城市,最后在一个偏僻的工业园区停了下来。乐乐从车底的缝隙里往外看,看到周围都是废弃的厂房和仓库,灰扑扑的水泥建筑,窗户上的玻璃碎了一大半,墙上涂满了各种涂鸦。这里没有人烟,没有车流,甚至连鸟叫声都没有,安静得有些瘆人。
两个假警察把沈念从车里带了出来。沈念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有些不正常。乐乐猜她大概已经猜到了这里不是派出所,但她没有慌张,没有挣扎,甚至没有问“这是哪里”。她只是安静地跟着那两个男人,走进了一栋灰白色的仓库。
乐乐等他们走进去之后,从车底爬了出来。他的四条腿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在车底下挂了四十分钟,肌肉已经僵硬了。他在地上蹲了一会儿,抖了抖身上的灰,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向了仓库的门口。
门没有关严,留了一条缝。乐乐把鼻子塞进那条缝里,闻到了一股潮湿的、发霉的味道,还有烟味、汽油味和一种他说不上来的、让人不舒服的化学气味。他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沈女士,别怪我们,我们也是听命行事。”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三十多岁,带着一种假惺惺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客气。
“听谁的命?”沈念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乐乐都觉得有点陌生。
“这个你就别问了。你在这里待几天,等事情过去了,自然有人放你出去。”
“如果我不愿意呢?”
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比第一个更低沉、更粗暴:“你愿意不愿意不重要。你以为你现在还有选择吗?”
乐乐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然后是椅子被拖动的声音,然后是金属碰撞的声音——像是在锁什么东西。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觉得自己的耳朵都能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他想冲进去,想咬那些人的腿,想用自己微小的身体挡在沈念面前。但他没有动,因为沈念说过——“不要跟上来,不要叫,不要咬他们,不要做任何会引起他们注意的事情。”
他答应了她的。
所以他蹲在门外,咬着牙,忍着冲进去的冲动,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着里面的每一个声音。
沈念被锁在了仓库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两个男人在一楼守着,抽烟、打牌、聊天。乐乐从他们的对话中听到了几个关键信息——他们是赵国强派来的,任务是把沈念关在这里至少三天,三天之后“看情况”。如果顾衍之的事情在这三天内被摆平了,就放沈念出去;如果摆不平,就“采取进一步措施”。
“进一步措施”是什么意思,乐乐不敢想。
他蹲在仓库外面的草丛里,把自己缩成一个小小的白色团子,跟周围的野草混在一起。太阳渐渐西沉,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然后慢慢变成了深紫色,最后变成了一片漆黑。工业园区里没有路灯,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仓库里透出的昏黄灯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刺眼。
乐乐没有离开。他蹲在草丛里,忍受着蚊虫的叮咬,忍受着夜晚的寒意,忍受着肚子里的饥饿和口渴。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仓库的门口,耳朵一直竖着,捕捉着里面的每一个声音。他听到了那两个男人打牌的吆喝声,听到了他们打电话的声音,听到了沈念在二楼小房间里偶尔发出的细微响动。
她还安全,至少暂时安全。
夜里十点多,乐乐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从仓库里传来的,是从远处传来的。是汽车引擎的声音,不止一辆,至少三四辆,从不同的方向驶来。那些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最后在仓库门口停了下来。
车灯照亮了整片空地,乐乐被强光晃得闭上了眼睛。他听到车门打开的声音,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一些他听不太清楚的对话声。他睁开眼睛,透过车灯的白光,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走在最前面的是顾行之。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手里拿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个红点在闪烁——那是沈念身上的追踪器的信号。他的身后跟着三个穿制服的人,乐乐认出了其中一个是上次在公安局见过的那个年轻女警。再后面是两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其中一个乐乐在签约仪式的视频里见过。
乐乐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整个人——整条狗——放松了下来。
顾行之说到做到了。他带了人来。警察、记者、律师,所有该来的人都来了。他们有追踪器,有证据,有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不是来谈判的,不是来交易的,他们是来抓人的。
仓库的门从里面打开了,那两个男人走了出来,看到外面一片警灯闪烁、人声鼎沸,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恐惧。其中一个下意识地想跑,被一个警察一个箭步冲上去按在了地上。另一个举起双手,嘴唇哆嗦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顾行之没有看他们。他径直走进了仓库,上了二楼,用钥匙打开了那扇锁着沈念的门。
乐乐从草丛里站起来,四条腿僵硬得几乎走不动路。他一瘸一拐地走向仓库门口,穿过那些警察和记者,上了楼梯,走进了那个小房间。
沈念坐在房间的角落里,双手抱膝,背靠着墙壁。她的头发有些散了,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像是在发呆。但当她看到乐乐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她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嘴角弯了弯,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来了。”她说,声音有些哑,但语气很轻松,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乐乐跑过去,跳上她的膝盖,把脑袋埋进她的怀里,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他用舌头舔她的手,舔她的脸,舔她的下巴,舔得沈念满脸都是口水。
沈念抱着他,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顾行之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幕,没有进来。他靠在门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个淡淡的、有些苦涩的笑容。
“沈念,”他说,“你自由了。”
沈念抬起头,看着顾行之。她的眼睛里有泪水,但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平静得像是暴风雨过后的大海,没有波涛,没有浪涌,只有一片宽阔的、深沉的、宁静的蓝。
“我知道。”她说。
乐乐趴在她的膝盖上,把脑袋搁在她的手臂上,尾巴还在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一件事——沈念从一开始就是自由的,只是她自己不知道,或者说,她忘了。顾衍之可以锁住她的门,可以拔掉她的电话线,可以没收她的手机,但他锁不住她的心。她的心一直是自由的,只是需要有人帮她想起来。
而乐乐觉得,自己大概就是那个“有人”。
虽然他是一条狗。
但狗怎么了?狗也可以帮人想起来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勇气,什么是不管不顾地相信一个人。
他打了个哈欠,把脑袋换了个方向,贴着沈念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那心跳很稳,很有力,像一面鼓,咚咚咚的,每一下都在说:我在这里,我还在这里,我哪儿也不去了。
窗外的警灯还在闪烁,红蓝相间的光透过破碎的玻璃窗照进来,在墙壁上投下斑驳的影子。那些光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又红了,像一场无声的、安静的、温柔的舞。
乐乐闭上了眼睛。
他想,这大概就是他穿越到这本霸总文里的意义吧。
不是当反派,不是走剧情,不是完成系统任务。
而是找到一个人,陪着她,保护她,在她需要的时候挂在她坐的车的底盘上——即使这听起来真的很离谱。
好吧,说实话,他自己也觉得挂底盘这件事有点过分了。
但比格犬嘛,过分才是常态。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朝天,露出圆滚滚的肚子,在沈念的膝盖上打起了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