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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久病碎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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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昱出生的时候,D市下了特大暴雨。
不过那好像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不管天气怎么样,他爸都不会从别的地方赶过来,来见证他的出生。
他出来的时候胎位不正,还挺严重的,差点就一尸两命了,医生们费了好大的劲,才保住了两母子的平安,他妈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
这些事情,周昱原本什么也不知道,是他妈妈每次打骂他的时候,都会拎出来说一说。
“我生你的时候遭了多大的罪啊!你怎么一点也不知道感激,成日给我找事……”
“早知道当初就把你打掉,我现在也不会这么命苦了……”
“你爸也不想要你,要不是我,你早就死了……”
周昱那时候才三四岁,才会说话没多久,便懂得了不少骂人的句子。也不全是骂人的句子,但一旦话语沾染上了情绪,有了语气,有了语调,便有其浓烈的风格色彩。
爸爸总是不回家,妈妈也总是不回家。爸爸忙,要赚钱养家,外头还有别的女人。妈妈忙,要洗衣做饭,外头也有别的男人。
结婚的时候也是恩爱的,婚后几个月貌合神离,最后心照不宣地找了别的人,但还维持着这个表面的家,还有一个孩子。
或者说是拖油瓶,周昱拖住了他的父母,让他们没有办法轻易离婚,他成了联结二人婚姻的物品,以这样不堪的方式。
他听着争吵声和摔东西的声音长大,长成了少年。
周昱上了初中,寄宿学校,离那个让人生厌的家远了些,他以为,从此以后,他可以快乐了。
他太天真了。
童年的阴影,是会相伴一生的。
每当周昱做错了什么无关紧要的小事,他就会立刻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他在等,等人来骂他。他已经习惯了挨骂,现在没有人骂他了,但他脑海里会自觉响起自己父母的骂声,直到那股声音停止,他才敢回过神来。
他总是战战兢兢。
周昱喜欢上了杀死蚂蚁,现在的他只有弱小的力量、和一颗贫瘠的心灵,这决定了他无法反抗,很多事,很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他。就像他伤害蚂蚁那样。
他喜欢故意给他们喂面包屑,在蚂蚁聚上来的时候,一只一只地杀死他们,以不同的方式。
他没什么情绪的时候,会给蚂蚁个痛快;而他痛苦的时候,会慢慢折磨他们。
我虽渺小如蝼蚁,但还可以折磨蝼蚁。蝼蚁与蝼蚁,互相厌恶,多……可笑啊。
后来,他厌倦了屠杀蚂蚁的行为,他将目光投向了别的动物,会流血的动物,譬如猫、譬如狗。
但猫狗不是蚂蚁,它们会反抗,会抓人,会撕咬,周昱也会受伤,可是他很迷恋这种感觉,疼痛的感觉,有着难以言喻、动人的美妙。
血的色泽、死的荒颓。
真美啊。
后来他爱上了画画,他沉迷其中,他画美的人、美的事物,然后去摧毁,他追求那种极致的、艳烈的美。
然后很多人评价他的画,都会用到两个词——血腥、暴力。
周昱也不在乎。他十六岁的时候,回过一次家。
很巧,回家的时候,父母正在指着对方的鼻子骂。但他回到家后,爸妈很有默契的,将枪口对外,指向他。
“你回来干什么?是不是又来要钱!”
嫌弃的声音。
“今天不是星期三吗?你回家干什么?是不是在学校干了什么坏事,被老师赶回来了?”
暴怒的声音。
“我只是回来拿点东西。”
平淡的声音。
“丢三落四,给你爸一样,没用!”
不耐烦的声音,含沙射影。
“这么大个人了,还一点担当都没有。去拿!拿完就滚回学校。”
“滚”这个字,周昱听了无数遍了,他以为他已经麻木了,但不会,那颗心还是为了这个字颤抖了一下。
“能不能不要再说这个字?”他用哀求的语气说道,他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语气跟他爸说过话了。
上一次的时候,还是在哀求他爸不要打他。
“什么字?滚吗?”
周昱点头,然后听到了他爸的话。
“滚!给老子滚!”
周昱闭着眼,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然后冲上楼,打开行李箱,将自己的衣服等一股脑地塞进行李箱里,拽着行李箱就从楼上下来了。
“你这是干什么!”
“我干什么?我滚啊。”周昱讥讽一笑,“我这就滚,以后你们都不会看见我了。”
“好啊,你滚啊,以后别回来!别赖死赖活地来上门要钱!”
“你滚了之后,死在外面也跟我们没关系。”
“白白养了十六年,我呸。”
“赔钱货。”
周昱啪地一下甩上门,尾音被隔绝时,他还听到里面有一句——都怪你。
他走以后,战争又变成了两个人的事,盟友重新成为敌人。
周一到周五,他在学校上课。周末,他找了几份兼职,连轴转,很累。
其中一份是医院尸体搬运工,在手术台上、在病床上死去的人,他要负责给他们换上新衣服,然后搬出来。
人死了之后可真美啊,皮肉凹陷,再也不会说话,没有生机和活力,只剩一具正在腐烂的躯壳,散发着腐朽的臭气。
别的人捂着口鼻,面无表情地做着这份工作。而他面带微笑,感受着由死带来的美。
他画画,他思考,他继续虐杀动物,动物却渐渐难以满足他了,他、想、杀、人。
他想感受人死前的恐惧,恐惧与他而言,本身就是一种美,一种颤抖的、窒息的、沉沦的美。
但杀人比杀动物难多了,更难的是,他不想杀傻逼,他想杀的是人、美好的人。
因为他厌恶这些人,凭什么有人注定活在地狱深渊里,而有的人在光明世界里笑得这么快乐。
这不公平,周昱想,他要替天行道,帮这个泥沼社会,减轻一点不公平。
他准备了很多东西,他在手表里面装了窃听器,他每天都练拳击,每天都健身,他练习表情管理,他将阴暗面藏起来,带上微笑面具,伪装到所有人都被他骗到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正当他找寻好目标,准备靠近的时候。他莫名其妙来到了玫瑰蛋挞星。
这是一个与地球截然不同的星球,但周昱遇到了一个地球人。
这个地球人比自己早来到这个星球,遇到了一个好人,看得出来,过得很快乐。
他也是一个画家,名叫祝南。他身边的那个人,叫乔真,眼神仿佛粘在了祝南身上,既耐心,又从容。
他没有祝南那么好的待遇,只能住一家小旅馆。他越了解祝南和乔真,便越是嫉妒。他将手表送给了祝南,祝南那天真善良的傻子,居然真的天天将窃听器带在身上。
周昱每天都听着他们的动静,他听着他们的美好、善良和真诚,怎么可以有这么坦荡荡的灵魂,他不允许。
明明都是地球人,凭什么你过得这么好?凭什么我就人见人恨,对,他不装上伪装的面具的时候,的确是人见人恨的。
从小到大,没有人爱过他。无论是父母、老师还是同学。他们要么讨厌他,要么无视他,没有人曾经将他放在手掌心上,珍而重之。
没有,一个也没有。
他曾经很想被爱,后来又觉得无所谓了,他不是靠爱活着的,他靠的是恨,还有孤独,孤独是他赖以生存的根基。
玫瑰蛋挞星上的人都挺好的,他待的两个星期里,就没见过什么很让人讨厌的人。
每个孩子都有吃穿不愁的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
离婚率很低。
争吵的时候不嘈杂。
浓情蜜意浸泡着他的耳朵。
他要窒息了。
如果,将这对恋人分开,让其中一个死去,另外一个,会有多么伤心啊?
他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极致的兴奋。
这件事很简单,把祝南骗出来就行了。为什么不是乔真?因为乔真不信任周昱,而祝南会被他的同胞身份蒙蔽眼睛,本能地对他有好感。
坠到海里的那一刻,无法呼吸的时候,他觉得很舒服。
终于要解脱了……啊。
但他们都没有死,稀里糊涂地回到了地球。
周昱忘了在玫瑰蛋挞星上的事情,但隐隐约约,总会想到两个人和一些事,还有一些在地球上没有的事物。
被模糊的记忆纠缠了很久,终于在三年之后,全部想起来了。
他找到了祝南的信息,他又开始干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周昱在玫瑰蛋挞星时,曾经遇见过一个人,他告诉了自己在两个星球之间穿梭的方法,但周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可他想试试,于是,三个人,又一次回到了玫瑰蛋挞星。
他知道自己来到这里,必死无疑。
这是乔真的地盘,他斗不过他。
他束手就擒。
他是主动去死的,没有人可以夺走他的生命,除了他自己。
清晨的时候,他吞下几枚粗铁钉,自杀了。
吞下去的过程是很痛苦的,但他很享受,他是一个可以享受痛苦的人,越痛苦越有快感。
他那时候最后一个想法是,要是这时候,能有一个人,走过来,亲眼看着他死亡的过程,那该多好啊。
他知道自己是病态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病的,他的精神跟正常人不一样。
但是他不想治疗,他在内心里对自己拳打脚踢,他喜欢掐自己。
有的人本来就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他的出生从来就没有被任何人所期待。
死了就是一了百了。
这是他的宿命,也是他的归途。
一减一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