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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 不出意外的 ...

  •   02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出意外了」

      “等等!等等……”

      要说实话,我是非常容易被突发的事情毁了一天的人。

      我习惯我的生活有一套流程。如果中间出现任何变故,刚好打破我的节奏,我一整天都容易跟着魂不守舍。为此,我甚至会在参加境外围棋比赛前,一口饭都不吃,最多就是喝点水,吃点糖,其他什么事情都不碰,尽可能把所有意外情况压缩到最低。

      意识到自己穿越到1880年代,哪怕我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还跟着警察走东走西的,可我的魂都已经飘出去了。我还会有种奇怪的抽离感,一种处在梦中梦或者鬼压床的介于惊醒与混沌的状态。

      可对方一句要把我推到拘留所的话瞬间叫醒了我,也可以说是浇醒了我。

      我现在尚且可以跟他们一对一说话。之后进去,按照大多数关于监狱小说的描写,我肯定会被揍,被挤到角落处,说一点话还会被硬邦邦的食物砸脑袋。再说了,拘留所的环境那么差,我光是安安静静待着,就可能会生病。

      我必须要改变现状。

      警察抓着我的手臂,不耐烦地说道:“你又有什么话?”

      我、我……
      首先说「我知道凶手」绝对是不对的。
      我没有证据证明我是清白无辜的,更别说维多利亚时代流行「黄祸论」,他们会不会顺势以为是我做的。这可能性也居高不低。

      我得快点想!

      因为我和警察争执的动静还是影响了讨论命案的人,他们的聊天声音逐渐安静,甚至朝着我们的方向看了过来。顺着他们的视线,我也跟着看了过去,并且落在了他们桌案上的黑色木制旅行箱上。

      如果真的是那起茱莉亚·玛莎·汤马斯谋杀案,其实时间上就不对。

      那件案子发生在1879年3月5日。
      我的手机显示的是1881年2月11日。

      事实上,我对英国很多事情不了解,唯一接触的比较多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记得是我高中看到的书。因为不习惯手机阅读,还是在古早旧书店里面淘到了一本A4大小的故事全集。当时一个像砖头那么厚的书居然只要19.99,震惊了我。而我小时候也只是零零散散地听过一些故事,所以就干脆买了下来,打算看看故事全貌。

      书倒是读得津津有味,可翻了几章之后,就发生了一件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事。

      这本书居然有错别字。

      也就是说,这是本盗版书。

      不管如何,我买都买了,还是全看完了。尤其是后面还有福学家对故事细节的各种讨论,也让我印象深刻。

      这个时间段要是放在福尔摩斯正史里面,也就是说福尔摩斯和华生刚相遇不久,那件著名的《血字的研究》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始。

      可对现在有什么帮助呢?
      这个时候,我怎么能思维发散呢?!

      我忍不住想像挤毛巾一样要把我的脑袋扭成麻花。

      有个满脸络腮胡的警察正好朝着我的方向走了过来,不用多说,这肯定是要把我抓去拘留所的。

      ——箱子。
      关键点在于箱子。

      在「托马斯谋杀案」中,煤矿搬运工当时发现箱子的理由是以为那是用来销赃的箱子,所以下意识去打开,才发现的尸体。这里面其实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意识到是销赃的箱子,那肯定就是价值不菲,为什么不私下昧了?十九世纪末穷人不可能不对财富趋之若鹜。

      第二,发现里面是尸体,为什么还会主动上缴给苏格兰场?难道他们真的那么正直善良吗?还是他们真的那么相信苏格兰场会给他们清白?

      答案归咎于「时代」。

      这个时代的人阶级分化明显,穷人拿着奢华的皮箱走在路上,都会像是《托比特与安娜》中的那个女主人一样会被误会,是否有偷窃行为。在大马路上,他们还会被巡逻的苏格兰场盯上。可是为什么不直接抛弃呢?不要给自己惹事情呢?

      那是因为在维多利亚时代,有一种赏金制度(Reward System),对于主动报案、提供线索或抓住罪犯的人,确实经常会有非常丰厚的奖金。

      报案是最好的选择。

      我的脑子顿时一阵清明,“我忘了说,我来的目的了。”

      给我做登记的警察眉头一皱,手上也跟着握上了桌案上的木制警棍,“你最好不要妨碍公务。”

      下场可能就是棍棒伺候。

      我内心剧烈的动摇,可脸上却正色道:“我来这里报案的。因为这是第一次报案,不知道具体流程,所以才被警察抓过来了。”

      做登记的警察冷笑一声,“证明不了自己的身份,又开始说一些搪塞的话。是吗?我得跟你说明白,无法证明自己是谁,我们不会因为任何缘故放人。根据《流浪罪法案》,你只会被我们关进阴暗的临时牢房。更别说,你三番两次干扰公务。”

      不能慌。
      这是正常操作。
      我以前是下围棋的。在围棋中,有一种做法,叫做「适应手」,指的是故意下一子,来试探对方的态度以及长考内容。这从来都不会是最优解,却永远恰到好处。

      “我并没有妨碍公务。”我说道,“我甚至还有证人。”

      这个时候,已经站在一旁的络腮胡警官开口说道:“证人?”

      “就是刚才抓我过来的两个警察。”我开口解释道,“我的行李箱被人偷了。而两个警察都看到了。”

      被传唤过来的巡警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踏进了这个麻烦的沼泽,说道:“我们没有注意到有什么行李箱。”

      “因为你们只看了我的打扮而已。”
      我否定了他们的话:“我当时站在街头的时候和你们有两次对视。第一次的时候你们看到我,就离开了。结果我被人撞倒在地,一身狼藉后,你们却突然又以流浪汉的名义把我抓起来。我初来乍到,对这里并不熟识,所有的身份证明也在箱子里面,自然什么也无法证明。”

      “……”
      两个巡警对视一眼,眼神犹豫,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确实没有留意到行李箱被盗了的问题。

      这个时代就是看脸、看衣服、看口音、看阶级身份,看社会关系的时代。

      我一开始衣着整洁,他们也格外客气。此外,我也没有口音问题,否则那个做记录的警察也不会因为我说「留学生」还追问了一些其他的问题。

      “所以,你们就是这么对待一位绅士的吗?”我问道。

      做笔录的警察并没有被我态度糊弄,反而说道:“那你一开始为什么不说?”

      “因为我不知道Vagrant(流浪汉)的意思。”我解释道,“我从国外来的,但我听懂了拘留所。我希望你们现在就为我联系伦敦大学或者公使馆。”

      做笔录的警察将信将疑,“如果没有能找到你的名字呢?”

      “伦敦大学,我还没有入学做登记,估计没有我的名字。可你们可以去公使馆问问。”其实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我的名字,但百分之九十九估计是不可能的。

      可我知道他们就是会看人下菜碟,这就更好办了。

      我朝着我的手机看了过去,“你知道你刚才说的7盎司金属块是什么吗?”

      如果手机打开出来,里面发出五彩斑斓的光,我就完蛋了。

      这种超前的现代智能手机,完全会被认为是巫术之类的。要知道,二十世纪初的侦探小说里面还不准出现有华裔,因为当时西方通俗文学和人们的刻板印象里面,东方是具有超自然的神秘色彩。

      “那是「铝」。”
      铝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提炼难度,导致它的地位一度超过金与银。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还用铝来招待最珍贵的客人。

      两个巡警顿时瞪大了眼睛,“你是说这小小的金属块价值也有1英镑了?”

      1英镑……
      10华夏币?
      我内心“咯噔”一下,但我转念一想,不对,在1881年,1英镑是够一个普通工人活一个星期的。

      “可是这里面不是还有普通的玻璃吗?”做笔录的警察没有那么快跟着我的节奏走。

      我说道:“能用上铝,还会用便宜的玻璃吗?”
      “我敢说,我身上的衣服也不是你能买得起的。”
      我身上的衬衫好歹是斥了巨资,花150华夏币买的高密纺织品,跟维多利亚时代的粗糙厚重的材质截然不同。

      我目光直直地望着做笔录的警察,“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带着一个空箱子赶路,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你认为,是我为了避免被当做流浪汉,故意在身上穿昂贵的衣料,再带上高价的金属随身物,可信度高?还是我原本就是有钱来书,结果遭灾了,过来报案的可信度高呢?”

      “……”做笔录的警察说不出来。

      可对比刚才咄咄逼人的态度,这已经说明他的势弱。

      络腮胡警察跟旁边的两名巡警对我的态度已经截然不同,“那要不要我安排马车送你去伦敦大学或者公使馆?”

      我想了一下,两边都没有我的身份证明。

      “公使馆。”

      十九世纪还有一张万能的免死金牌,那就是全人类最信任、也最无法核实的借口的「海难」,连无法提供登陆的船票都可以免了。

      我现在需要身份证明书,不能再被当做流浪汉。

      能瞒得过苏格兰场的警官,也自然对公使馆有效。
      先走一步算一步。

      不过,我还是担心这一切太顺利,会出现纰漏,“麻烦帮我找我的行李箱,里面有我所有的行李、大学录取信和一些金银。详细过程,你们到时候也可以征询公使馆的大使。”

      我稍微适当地表现出我的焦虑。

      “雷斯垂德,你去叫马车,顺便看看情况。”做记录的警察嘱咐道,“一旦有不实的情况……”

      我假装没有听到这句话。

      不过,没想到这位叫雷斯垂德的警官对我也很是信任,帮我叫马车之后,还十分热情地朝着我的方向伸手,“你好,我是格雷格·雷斯垂德。”

      我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名字跟那个福尔摩斯的故事里出现过很多次的警官很像。或者说,其实因为这跟BBC神探夏洛克的雷斯垂德警探一样,才让我格外留心,甚至惊讶。

      “我叫何学。”我跟着回握。

      雷斯垂德张了张口,似乎在艰难地模仿我的发音。

      我想了一下,要是总是遇到大家叫不出我的名字,反而会很难办,还是得有个英文名用来行事。我几乎只花了一秒,就给自己想了一个名字,“你也可以叫我兰尼(Lanny)。”

      Learnnig与Lanny还是有些相近的。
      我对我的灵机一动微微满意。

      雷斯垂德显然更满意后者,咧嘴笑了笑:“兰尼,好记。”

      他又说道:“我刚才还在想着你报案是跟泰晤士河的碎尸案有关。看你听我们讲碎尸案都那么冷静,以为你有什么线索和想法……”

      没有,完全没有。

      现在的我只想尽快远离苏格兰场,根本不搭腔。

      下车的时候,雷斯垂德不知道是怎么坚信我有破案能力的,仍然坚持不懈地游说道:“我们的破案酬金有2~5英镑,这可是非常不错的收入。当然,我们也会去请教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先生,到时候你晚了一步的话,就没有机会了。”

      他最后居然还来一句「饥饿营销」。

      我本来还在想着前一句话,可注意力完全偏向「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我认识的那个福尔摩斯吗?
      难道我穿进书里面了?如果他在的话,我不是更没有赚钱的机会了吗?

      了解这一点对我的现状一点帮助都没有。

      如果我穿进《百万英镑》里面,我还可以抢一抢那张支票。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致富密码。

      我是个讲究现实的人。

      因此,我认为,我应该先处理现在的生活要紧。

      公使馆的门推开后,迎面走出来的工作人员穿着一件……我无法准确命名的衣服,像是清朝的袍子,但领口剪裁又分明带着维多利亚式的棱角。

      他说话很客气,可我忍不住盯着他的衣领看了好一会儿。

      史书上没有这种衣服。

      果然,我穿越到的,恐怕完全是个架空的伦敦。

      听到我瞎编的海难背景与处境,工作人员也不追问,只是很悲伤,也很同情。我的心情也慢慢安定下来了。

      “不过,现在能补办你的应急身份证和捐款金的斯宾塞·冯爵士下落不明。”

      我:“?”
      “什么意思呢?没有人能做吗?”

      “得等斯宾塞爵士到才能做,除非他发生意外,否则临时补位的人也不能做决定。”

      “如果一个月都不在的话,也不能为我做吗?”我忍不住试探底线。

      “是的。”

      我问:“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等等吧,他很少会不打一声招呼就不知去向的。”

      我:“……”

      现实生活可能等得到。

      可这是福尔摩斯背景的社会,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是出了意外了。

      也许看到我的表情很会灰败,离开的时候,他们送了我一块小饼干。

      我重新走去苏格兰场的时候,咬了一口饼干。

      这黄油味居然很浓,还有点唇齿留香。

      这种在悲伤中吃到好东西的感觉,实在好复杂啊。

      不管怎样,得先把斯宾塞爵士找出来才行。

      最好是在今天日落以前……

      否则我晚上就要睡大街上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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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前作第一人称无CP探案:《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第三人称中世纪背景西幻种田+悬疑类(感情戏少)BL原创:《蹭上神父编制后,全帝国都是我的信徒》 下一本:《我是英区留子兼职做漫画NPC》 《成为恶龙幼崽后,全大陆都把我当先知》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