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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付催婚 ...

  •   A市的盛夏,蝉鸣裹挟着热浪席卷整座城市,连空气都像是被揉进了滚烫的砂砾,黏腻地贴在皮肤上。但位于市中心顶层的陆氏集团总裁办公室里,却永远维持着恒定的24℃,落地窗外是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窗内则弥漫着与这燥热季节格格不入的低气压。

      陆明轩坐在宽大的黑檀木办公桌后,指尖夹着一份刚签完字的合同,骨节分明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纸张边缘。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深灰色西装,肩线挺拔如松,宽肩窄腰的轮廓被面料勾勒得淋漓尽致,186cm的身高让他即使坐着,也自带一种压迫性的气场。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他冷峻的侧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高挺的鼻梁下,薄唇紧抿成一条直线,深邃的眉眼间覆着一层化不开的寒霜。

      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屏幕上跳动着“老宅”两个字,让他原本就紧绷的下颌线绷得更紧了。他沉默了两秒,还是划开了接听键,低沉的嗓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隐忍:“喂。”

      “明轩,你爷爷的生日宴定在下周六,你那边安排得怎么样了?”电话那头是管家陈叔的声音,语气恭敬却带着不容置喙的提醒,“老爷子特意交代,这次必须让你带女朋友回来,要是再像以前那样找借口推脱,他说……”

      陆明轩闭了闭眼,指尖微微用力,指节泛白:“他说什么?”

      “老爷子说,要是见不到你女朋友,就冻结你名下所有的卡,包括公司的授权额度。”陈叔的声音顿了顿,又补充道,“老爷子这次是动真格的,昨天吃饭的时候还说,你都二十二了,陆家的继承人不能一直这么‘不务正业’,他还等着抱曾孙呢。”

      “知道了。”陆明轩的声音冷得像冰,挂了电话后,他将手机扔在桌上,靠向椅背,修长的手指按了按眉心。

      他不是没想过应付家里的催婚。从十八岁成年开始,陆家的长辈就开始给他安排各种相亲,从名门千金到商界新贵,形形色色的女人走马灯似的出现在他身边。可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无法对女人产生任何心动的感觉。与其耽误那些真心待嫁的姑娘,不如直接拒绝——这几年,他以“事业心重”“不想耽误对方”为由,推掉了所有相亲,也拒绝了无数主动示好的女生。

      可这次不一样。陆卓瑾,陆家真正的掌权人,他的爷爷,向来说一不二。冻结经济来源事小,若是惹得老爷子动怒,牵连到公司的稳定,那才是大麻烦。他不能拿陆氏集团的未来冒险,更不能让爷爷的身体因为自己气出问题。

      怎么办?找个真正的女朋友显然不可能,他做不到勉强自己;找个普通的女生假扮?可圈子就这么大,稍有不慎就会被拆穿,到时候只会让事情更糟。

      陆明轩烦躁地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俯瞰着脚下的车水马龙。A市的繁华尽收眼底,可他此刻的心情却像是被投入了一块巨石的湖面,乱作一团。他拿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尼古丁的味道顺着喉咙滑入肺腑,却丝毫无法缓解他的焦虑。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助理林森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看到陆明轩指间的烟,愣了一下——这位陆少向来自律,极少在办公室抽烟。

      “陆总,这是您要的A大应届毕业生合作项目的资料,里面有几个重点推荐的学生,法学系的那个沈煜桉,GPA连续四年年级第一,还拿过全国模拟法庭的金奖,很有潜力。”林森将文件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明轩的脸色,“您刚才打电话……是家里的事?”

      陆明轩瞥了一眼文件封面上的“沈煜桉”三个字,指尖的烟灰轻轻弹落在烟灰缸里,没说话。

      林森跟着他多年,多少能猜到几分,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您是在为老爷子生日宴带女朋友的事烦?我前几天听我表弟说,他室友好像帮人假扮过女朋友,应付家里催婚,听说做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对方给的报酬也不少。”

      “假扮女朋友?”陆明轩的目光倏地顿住,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你表弟是A大的?”

      “对,和您同届,法学系的。”林森点头,“他说那个帮人假扮的是个男生,好像也是A大的学生,好像是……法学系的?具体名字她没说,只说那人长得特别好看,穿女装比真女生还亮眼,之前帮他宿舍一个男生应付家长,硬是没被看出来。”

      男生、法学系、A大、长得好看、穿女装……陆明轩的脑海里突然闪过刚才文件上的名字,以及前几天在学校颁奖典礼上偶然看到的那个身影。

      那天是A大的年度表彰大会,他作为校友代表回去颁奖。法学系的沈煜桉是年度最高奖学金的获得者,上台领奖时,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身形单薄得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叶子,却脊背挺直,眼神明亮。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脸——眉毛细长,眼尾微微上挑,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嘴唇是天然的粉润色泽,明明是男生,却长着一张极具妩媚感的“女相脸”,尤其是那一头过腰的黑色长发,随意地披在身后,更添了几分柔美感。

      当时他还觉得有些诧异,A大居然有这样长相的男生。现在想来,林森说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沈煜桉?

      “帮我查一下,A大法学系大四的沈煜桉,有没有帮人假扮女朋友的经历。”陆明轩掐灭烟,语气恢复了一贯的冷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指令,“半小时内,我要他的全部资料,包括联系方式和住址。”

      “好的陆总,我马上查。”林森不敢耽搁,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陆明轩重新坐回办公桌前,拿起那份关于沈煜桉的资料,仔细翻看着。照片上的沈煜桉比他记忆中更显精致,证件照里的他微微垂着眼,长睫毛像两把小扇子,遮住了眼底的情绪,只露出一截小巧的下巴。资料里写着,沈煜桉自幼父母双亡,由远房亲戚短暂抚养过一段时间,后来亲戚家出了变故,他从高中起就开始独自生活,学费和生活费全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支撑。即便如此,他的成绩依旧年年稳居年级第一,还利用课余时间做过家教、发过传单、在律所实习过,履历干净得只剩下“努力”两个字。

      最后一行写着他的梦想:成为一名能够维护正义的律师,未来希望能进入法院,成为一名法官。

      陆明轩看着那行字,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一个家境贫寒却极度渴望成功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无非是钱。而他,最不缺的就是钱。如果沈煜桉真的有过假扮女友的经历,那用金钱作为报酬,让他再假扮一次,应该不是难事。

      半小时后,林森拿着一份更详细的资料回来了:“陆总,查到了。沈煜桉确实在三个月前帮他室友假扮过女朋友,应付室友母亲的突击检查,对方给了他两千块报酬。他现在住在学校附近的老旧小区,平时除了上课,晚上会去市中心的奶茶店兼职,周末还会去律所实习。这是他的手机号和住址。”

      陆明轩接过资料,目光落在那串手机号上,沉吟片刻,拿起手机拨了过去。

      电话响了三声后被接通,听筒里传来一个清亮又带着点软糯的声音,像是浸了蜜的温水:“喂,您好,请问是哪位?”

      陆明轩握着手机的手指顿了顿,这声音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他以为沈煜桉的声音会像他的长相一样偏柔,却没想到意外的清脆,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活力。

      “我是陆明轩,A大金融系的。”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和一些,“有件事想和你谈,关于……假扮我女朋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接着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调整姿势,然后是沈煜桉带着几分疑惑的声音:“陆明轩?我知道你,学校的风云人物嘛。假扮你女朋友?这是怎么回事?”

      “我爷爷下周六生日,家里催婚催得紧,必须让我带女朋友回去。”陆明轩言简意赅地说明情况,“我知道你之前帮过你室友,所以想请你帮我这个忙。报酬方面,我可以给你十五万。”

      “十五万?”沈煜桉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几分,带着一丝难以置信,“你没开玩笑吧?”

      十五万对陆明轩来说,可能只是一笔微不足道的零花钱,但对沈煜桉来说,却是一笔能解决他所有燃眉之急的巨款。他现在正在为明年考研的学费发愁,律所实习的工资微薄,奶茶店兼职的收入也只够勉强维持生计。如果能拿到十五万,不仅考研的学费够了,甚至还能攒下一部分钱,为将来成为律师铺路。

      “我从不开玩笑。”陆明轩的声音依旧沉稳,“时间是下周六一整天,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八点,你只需要扮演我的女朋友,陪我参加爷爷的生日宴,应对家里人的提问。期间我会给你安排好一切,不会让你做任何超出界限的事。事后,十五万一次性转给你。”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陆明轩能听到沈煜桉轻微的呼吸声,像是在认真考虑。他没有催促,耐心地等着对方的答复。

      过了大概一分钟,沈煜桉的声音再次传来,比刚才多了几分坚定:“我答应你。但我有几个条件。”

      “你说。”

      “第一,假扮期间,除了必要的牵手、挽胳膊之类的动作,你不能碰我其他地方。第二,我需要提前知道你家里人的基本情况,还有他们可能会问的问题,我得提前准备一下。第三,生日宴结束后,我们两清,你不能再以任何理由联系我,也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沈煜桉的语速很快,条理清晰,完全不像刚才那个听到十五万就惊讶的学生,反而带着一种超出年龄的谨慎。

      陆明轩挑了挑眉,倒是有些意外。他以为沈煜桉会因为钱而毫不犹豫地答应,没想到还会提出这么多条件,看来这个看似柔弱的男生,比他想象中更有主见。

      “可以。”他一口答应下来,“明天下午两点,我让司机去你学校门口接你,带你去挑衣服,顺便和你对接细节。你的住址和课表我已经知道了,明天下午你没课,对吧?”

      “对。”沈煜桉应道,“那明天见。”

      “明天见。”

      挂了电话,陆明轩看着手机屏幕上沈煜桉的名字,嘴角几不可察地勾了一下。这场始于利益的契约,就这么定下来了。他当时还不知道,这个决定,将会彻底打乱他原本规划好的人生轨迹。

      而另一边,沈煜桉挂了电话后,坐在出租屋的小书桌前,心脏还在砰砰直跳。他看着桌上摊开的《法理学》课本,指尖用力攥紧了笔。

      十五万。他从来没想过,自己居然能靠“假扮女朋友”赚到这么多钱。刚才接到陆明轩电话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诈骗,直到听到对方报出自己的名字和学校,才敢相信这是真的。

      陆明轩,他在学校里听过无数次这个名字。金融系的天才,陆家的继承人,长得帅、家世好、成绩优异,是全校女生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人,怎么会找他一个法学系的普通学生假扮女朋友?

      沈煜桉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不管陆明轩为什么找他,只要能拿到钱,只要能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这点“牺牲”不算什么。他从小就知道,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假扮一次女朋友,就能换来十五万,这笔买卖很划算。

      他拿出手机,给奶茶店的老板发了条消息,说自己明天下午有事,请假半天。然后翻开笔记本,写下“陆明轩家人情况”“生日宴注意事项”等字样,准备明天和陆明轩对接的时候,把所有细节都问清楚。

      窗外的天渐渐黑了,老旧小区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沈煜桉单薄的身影上。他拿起桌上的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眉眼妩媚,皮肤白皙,长发披肩,若是换上女装,确实像个漂亮的女生。也难怪陆明轩会找到他,大概是觉得他“扮相逼真”吧。

      他对着镜子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有些自嘲的笑容。从小,他就因为这张“女相脸”和过腰的长发受尽欺凌。有人说他是“人妖”,有人说他“不男不女”,还有人故意把他的书扔在地上,骂他是“没人要的野种”。那些日子,他躲在被子里哭了无数次,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他拼命学习,就是为了能早点离开这个充满恶意的环境,靠自己的力量站稳脚跟。

      现在,他离梦想越来越近了。只要拿到这十五万,他就能安心备考,明年考上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律所,一步步成为顶级律师。

      想到这里,沈煜桉深吸一口气,眼神重新变得明亮起来。不管明天会遇到什么,他都要好好完成这次“任务”。

      第二天下午一点五十,沈煜桉提前十分钟来到A大校门口。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长发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扎成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精致的脸庞。阳光洒在他身上,让他看起来像一株迎着阳光生长的向日葵,明媚又鲜活。

      两点整,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停在他面前,车窗降下,司机恭敬地对他说:“请问是沈先生吗?陆总让我来接您。”

      沈煜桉点了点头,拉开后座的车门坐了进去。车里的空间很大,内饰豪华,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木质香,和陆明轩身上的味道很像。

      “陆总在前面的商场等您,我们直接过去。”司机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道。

      沈煜桉“嗯”了一声,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街景。他还是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心里难免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期待。

      车子大概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了市中心最豪华的商场门口。司机领着沈煜桉走进商场,径直来到一家高端女装店。陆明轩已经在店里等着了,他换了一身休闲装,白色的短袖衬衫搭配黑色长裤,少了几分西装革履的冷峻,多了几分清爽利落。

      看到沈煜桉进来,陆明轩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男生比照片上更显单薄,站在装修华丽的女装店里,像是误入了城堡的小王子,有些格格不入,却又格外引人注目。尤其是那双眼,明亮得像盛满了星光,即使带着一丝拘谨,也难掩眼底的灵气。

      “来了。”陆明轩走上前,语气平淡,“进去试试衣服,挑你喜欢的,合身就行。”

      店员早就接到了通知,连忙热情地迎上来,拿着好几件衣服递给沈煜桉:“先生,您看这些款式怎么样?都是今年的新款,很适合您的气质。”

      沈煜桉看着那些标价动辄上万的裙子,心里有些发怵。他长这么大,从来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他接过衣服,有些局促地看向陆明轩:“这些……会不会太贵了?”

      陆明轩挑眉:“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合身、好看。你放心,这些衣服的钱不算在十五万里面。”

      沈煜桉这才松了口气,拿着衣服走进试衣间。

      他先试了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裙子的材质是轻盈的雪纺,领口处有精致的蕾丝花边,长度到膝盖上面一点。他穿上后,对着镜子照了照,有些不好意思地走了出来。

      陆明轩正在和店员交代着什么,听到脚步声转过头,看到沈煜桉的瞬间,呼吸微微一滞。

      粉色本是很挑人的颜色,稍有不慎就会显得俗气,但穿在沈煜桉身上,却恰到好处。雪纺的面料衬得他皮肤更加白皙,蕾丝花边勾勒出他纤细的脖颈,裙摆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露出一双纤细的小腿。他的长发披散在肩上,眉眼间的妩媚被粉色放大,却又因为他眼底的拘谨而多了几分清纯,两种气质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极具冲击力的美感。

      “怎么样?是不是不好看?”沈煜桉见陆明轩半天没说话,有些不安地问道,伸手就要去拉拉链。

      “别动。”陆明轩快步走上前,阻止了他的动作,声音比刚才低沉了几分,“很好看。就这件。”

      沈煜桉愣了一下,脸颊微微泛红:“哦,好。”

      接着,店员又给沈煜桉挑了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还有一个小巧的手提包。陆明轩则让人去买了化妆品然后再带沈煜桉去做个造型——沈煜桉的长发虽然好看,但为了更像“女朋友”,还是需要稍微打理一下,再化个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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