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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16 ...

  •   乐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一条狗,有一天会需要经纪人。

      事情要从那天早上说起。乐乐正趴在花园里晒太阳,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整条狗呈现出一种非常不体面的松弛状态。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的肚皮上,风吹过来带着月季花的香味,他觉得自己大概已经达到了狗生幸福的巅峰。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

      对,手机。乐乐现在有自己的手机了。不是沈念给他买的,是网友寄来的。一个粉丝在快递里塞了一部旧手机,还附了一张纸条:“乐乐,这是姐姐不用的手机,送给你了。里面的自拍记得删掉。”沈念帮他把手机充好电,连上了家里的无线网,还帮他注册了一个即时通讯软件的账号。乐乐虽然爪子的操作精度有限,但用鼻子戳屏幕还是能做到的——虽然经常戳错,给刘叔发过一堆莫名其妙的乱码。

      手机屏幕上跳出来一条消息,是顾行之的助理小周发来的:“乐乐,今天有三个采访邀约,两个品牌想谈合作,还有一家出版社想给你出传记。”

      乐乐盯着屏幕看了五秒钟,然后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扣在地上。

      他不想看。他只想晒太阳。

      但手机又响了。又响了。又响了。

      乐乐叹了口气,把手机翻过来,用鼻子戳开消息列表。第一条是一家宠物杂志的采访邀约,标题是“对话传奇比格:破案英雄的日常”。乐乐心想,他倒是想对话,但他不会说话啊,他们打算怎么对话?用眼神交流吗?第二条是一个狗零食品牌的合作邀约,说想请他做“首席试吃官”。这个倒是有点意思,首席试吃官,听起来就是一个可以白吃零食的职位。第三条是一家出版社的消息,说想给他出一本自传,书名暂定《挂在车底的那些年》。

      乐乐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嘴角抽搐了一下。什么叫“挂在车底的那些年”?他挂车底满打满算也就四十分钟,怎么就“那些年”了?这出版社也太能吹了。

      沈念端着一杯咖啡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乐乐趴在地上对着手机发呆,凑过来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消息,笑了。

      “你现在可是大明星了,乐乐。”

      乐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写满了“救命”。

      沈念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认真地说:“这些邀约你不想理就不理,没有人会怪你。你不需要为任何人表演。你就是你,一条普通的比格犬。”

      乐乐听到“普通的比格犬”这五个字,尾巴摇了摇。他想说:谢谢,我确实很普通,我只是做了任何一条比格犬都会做的事情——咬人、挂车底、偷U盘。这些事放在比格犬身上,真的不算什么。比格犬天生就是搞事情的料,他只是把这种天赋用在了正道上而已。

      但沈念的话给了他勇气。他决定,今天只做一件跟工作有关的事——那个狗零食品牌的“首席试吃官”邀约。不是因为虚荣,是因为那个品牌寄来的样品里有一款鸭肉卷苹果的零食,看起来真的很好吃。

      乐乐趴在花园里,啃着鸭肉卷苹果,一边啃一边用鼻子戳手机,给那个品牌回复了一个“汪”。对方大概没看懂,但乐乐已经尽力了。

      除了商业邀约,乐乐还面临着一个更棘手的问题——粉丝。

      是的,他现在有粉丝了。不是那种网上点个关注就完事的粉丝,而是会追到家里来的那种。自从他的照片上了新闻之后,顾家别墅的门口就从来没有消停过。每天都有人来,有的是来看沈念的,有的是来看乐乐的,有的纯粹是来凑热闹的。他们带着花、带着礼物、带着零食,在门口排起了长队,场面一度比网红奶茶店还壮观。

      刘叔对此非常头疼。他每天要应付几十个来访者,还要防止有人偷偷溜进花园跟乐乐合影。有一次,一个年轻姑娘趁刘叔不注意,翻过了花园的矮栅栏,蹲在乐乐面前,举着手机来了个十连拍。乐乐当时正在午睡,被闪光灯晃醒的时候整个狗都是懵的。他看到面前蹲着一个陌生的姑娘,姑娘看到他的脸,发出了“啊啊啊啊好可爱”的尖叫声,然后伸手就要摸他的头。

      乐乐的反应非常快。他一个翻身站了起来,后退了两步,用一种“你在干什么”的眼神看着那个姑娘。他没有叫,没有咬,只是用一种非常冷漠、非常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盯着她。那种眼神的意思是:我不认识你,请不要摸我。

      姑娘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收回了手,拍了几张照片就翻墙出去了。

      沈念知道这件事之后,跟刘叔商量了一下,在大门口贴了一张告示:“乐乐需要休息,请勿打扰。礼物可以放在门卫处,谢绝合影。”告示贴出去之后,来访者的数量减少了一些,但依然每天有人来。有人把礼物放在门卫处就走了,有人非要亲眼看到乐乐才肯走,还有人在门口举着“乐乐我爱你”的牌子站了好几个小时。

      乐乐觉得这些人类真的很有意思。他只是一条狗,一条喜欢吃三文鱼饼干、喜欢咬鞋子、喜欢在花园里刨土的普通狗。他做的那几件事——偷U盘、挂车底、咬坏人——放在人类的世界里,大概就是一个普通人做了几件普通的好事。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事情放在一条狗身上,就变成了“传奇”“英雄”“不可思议”。

      他不太理解这种逻辑,但他也不打算深究。人类的事情本来就很难懂,他一条狗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下午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到了顾家别墅。

      顾行之。

      他今天没有穿那件深色的夹克,而是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袖子挽到了小臂,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他的手里拎着一个纸袋,纸袋上印着一家知名宠物用品店的logo。他走进花园的时候,乐乐正在追一只蝴蝶,追到一半看到顾行之进来了,停了下来,歪着脑袋看他。

      顾行之蹲下来,从纸袋里拿出一个东西——是一根超大的磨牙棒,长度跟乐乐的脑袋差不多,粗得像一根小擀面杖,表面布满了凹凸不平的纹理,闻起来有股浓浓的牛肉味。

      乐乐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给你的。”顾行之把磨牙棒递到乐乐面前,嘴角带着一个淡淡的、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谢谢你之前做的事。沈念跟我说了,没有你,她可能现在还在那栋仓库里。”

      乐乐看了看磨牙棒,又看了看顾行之,犹豫了零点五秒,然后张嘴叼住了磨牙棒。他蹲在顾行之面前,咔嚓咔嚓地啃了起来,尾巴摇得飞快。牛肉味的磨牙棒又硬又有嚼劲,每一口都能咬出浓郁的肉香,乐乐啃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顾行之看着他吃,笑了。那笑容不是他在律师事务所里那种职业性的、淡淡的微笑,而是一个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甚至带一点点傻气的笑容。乐乐一边啃磨牙棒一边想,原来顾行之也会这样笑啊,他一直以为这个人只有“面无表情”和“微微皱眉”两种表情模式。

      沈念从房子里走出来,看到顾行之蹲在花园里喂乐乐吃磨牙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来了。”

      顾行之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屑,点了点头:“嗯,来送点东西。顺便跟你说一下案子的进展。”

      沈念的表情变得认真了一些,在花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顾行之在她旁边坐下,从纸袋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她。乐乐叼着磨牙棒,也跳上了长椅,蹲在两人中间,一边啃一边竖着耳朵听。

      “顾衍之的案子,检方已经正式提起公诉了。”顾行之的声音很平静,但乐乐注意到他拿着文件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些,“罪名包括非法拘禁、商业欺诈、行贿,还有教唆他人实施绑架。数罪并罚,刑期不会短。”

      沈念接过文件,翻开看了看。乐乐凑过去瞄了一眼,密密麻麻的字,大部分看不懂,但有几个词他认出来了——“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他看着那些词,嘴巴里的磨牙棒忽然不香了。不是因为他同情顾衍之,而是因为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顾衍之是顾行之的亲弟弟。不管顾衍之多坏,不管顾行之多么不认同他的所作所为,亲手把弟弟送进监狱这件事,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

      乐乐抬起头,看着顾行之的侧脸。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勾勒得格外分明。他的表情很平静,但乐乐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有血丝,眼眶下面有青黑,下巴上还有淡淡的胡茬——他显然没有睡好。

      “你还好吗?”沈念问。她显然也注意到了顾行之的状态。

      顾行之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笑了。“不好,”他说,声音有些沙哑,“但会好的。”

      乐乐把磨牙棒放在长椅上,站起来,走到顾行之身边,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顾行之低头看着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乐乐感觉到那只手在微微发抖,但很快就不抖了。

      三个人——一个人加一条狗——在花园里坐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阳光从头顶慢慢移到了西边,把花园里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月季花在风中轻轻摇曳,偶尔有一片花瓣飘落下来,落在沈念的膝盖上,落在顾行之的肩膀上,落在乐乐的鼻子上。乐乐打了个喷嚏,花瓣飞了出去,在空中转了几圈,落在了地上。

      顾行之走的时候,乐乐送他到门口。顾行之蹲下来,跟乐乐平视,认真地说了一句让乐乐记了很久的话。

      “你知道吗,我以前觉得法律是万能的。只要证据够硬,只要程序够正,正义就一定会实现。但最近我发现,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需要人来执行,需要勇气来推动,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一个不计后果、不问得失、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件事不对’所以就去做了的——存在。”

      他顿了顿,嘴角微微上扬。

      “你让我想起了我为什么选择学法律。不是为了替谁擦屁股,是为了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人。谢谢你让我想起来了。”

      乐乐看着他,尾巴轻轻地摇了摇。他想说:不客气,但你说的那些大道理我听不太懂。他想了想,觉得这句话说出来可能不太合适,于是选择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他把那根啃了一半的磨牙棒叼起来,放在了顾行之的手心里。

      顾行之看着手心里的磨牙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比他之前的所有笑容都大,露出了两排整齐的白牙,眼睛弯成了月牙形,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送给我了?”

      乐乐摇了摇尾巴。

      “谢谢。”顾行之把磨牙棒装进了纸袋,拍了拍乐乐的头,转身走向了停在门口的车。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乐乐,说了一句让乐乐彻底懵掉的话。

      “对了,我助理说你在网上很火。有个网友给你画了一幅漫画,我发到你手机上了,记得看。”

      说完他上了车,车子发动,驶出了大门,很快就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乐乐蹲在原地,耳朵竖着,尾巴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一个问题——顾行之怎么会知道他的手机号?他记得自己只把号码告诉过沈念和刘叔。难道沈念把号码给了顾行之?还是顾行之从别的渠道查到的?一个律师要查一个人的手机号应该很容易,但问题是他是一条狗,顾行之查一条狗的手机号干什么?

      乐乐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

      他决定不想了。他跑回花园,跳上长椅,用鼻子戳开手机屏幕,找到了顾行之说的那幅漫画。

      漫画画的是他挂在车底的样子,但画风非常可爱,他的耳朵被画成了两个大翅膀,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巴张着,舌头在风中飞舞,车底下的横梁被他抓出了火星子。漫画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乐乐,你是最勇敢的狗狗!”

      乐乐盯着那幅漫画看了很久,然后做了一件让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丢脸的事——他把那幅漫画存了下来,设成了手机的壁纸。

      然后他把手机翻了过去,屏幕朝下扣在长椅上,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风从花园里吹过来,带着月季花的香味和远处传来的城市喧嚣。乐乐趴在长椅上,肚皮贴着冰凉的木板,尾巴一下一下地摇着。

      他在想,今天过得还不错。

      虽然拒绝了两个采访邀约、一个合作意向、一本离谱的自传,但收到了一个超大号的牛肉味磨牙棒、一幅很可爱的漫画,还听到了顾行之说“谢谢你让我想起来了”。

      作为一条狗,这样的收获已经很够了。

      他翻了个身,把肚皮朝上,四条腿耷拉着,舌头从嘴巴边上垂出来一截,在夕阳的余晖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手机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社交账号上的粉丝数还在涨,评论区里的“乐乐好帅”还在刷屏,出版社的编辑还在等他的回复。但那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此刻的花园很安静,阳光很温暖,磨牙棒的味道还在嘴里回荡。

      乐乐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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