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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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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真第一次见韶光,韶光七岁,正上小学一年级;韶光第一次见童真,童真九岁,是三年级的小霸王。
童真属于那种一看就不乖巧的,加上在同年级孩子中个子较高,就显得比较有威慑力,什么勇闯男厕所、决战高年级,都不在话下;而韶光属于那种一看就乖巧的,瘦瘦巴巴小矮子、软软糯糯小可怜,要说是他欺负别人,肯定没人信。
所以,在童真恍惚看见有个小可怜被一个高年级欺负的时候,大吼一声便冲上去了。
所以,在韶光告诉老师有学生在打架的时候,老师第一时间将童真和那个高年级抓获,并且把童真爸爸请到了学校,害得童真挨了好大一顿批评。
回到家后,童真试图把责任推卸到韶光身上,坚称是对方过河拆桥、背信弃义。
韶光没等童真爸爸询问,便道:“是我不对,我认识姐姐没几天,早知道是她,我就不告状了。”然后老实乖巧略带哭腔地对童真说道,“姐姐,对不起。”
童真没等自己爸爸开口,便说:“怪我,我认识弟弟没几天,早知道是他,我就不出手了,让他挨顿揍也是好的。”然后面无表情实则咬牙切齿地对韶光说道,“弟弟,对不住。”
童真是知道的,这位弟弟可没看上去那么乖巧。
转天,那个“欺负”韶光、和童真一起被请了家长的高年级,再次被请进了办公室。
原来昨天韶光去找那高年级,是帮他的同学讨回零花钱。韶光先是拿对方抢别人零花钱的照片威胁了对方,等拿到钱之后又把照片交给了老师。
在基本没受过什么夸奖的童真一脸茫然地从办公室走出来的时候,韶光正站在外面等她。
“这是我同学给我的辛苦费。要一起去吃冰棍吗,姐姐?”
“可是我想吃泡面!两桶!”
这件事情让两家人熟络了不少。加上童真家里是单亲爸爸,韶光家里是单亲妈妈,在外人眼里看起来倒是天造地设的般配。
童真性子直,加上对上一位母亲并没有什么印象,听外人的口气知道自己也能有妈妈了,是一点也不排斥;倒是韶光别扭了好几日,对着总是来自己家里忙前忙后又是送礼物又是送上学的童真爸爸有些局促。
虽然到最后,他们两人没能登记结婚,但在那段时间里,对童真来说,韶光的妈妈就是自己的妈妈。两家本就住对面,日常门都开着,她光着脚就往韶光家里跑,韶光也时常会来帮忙做家务,除了不睡一个家里以外,几乎哪哪都像是一家人。
……像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