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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随朕归朝 ...
"随朕回京。"
朕将朱笔搁在案上,看着跪在屋中的她。晨光透过窗棂,在那身粗布衣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刺得我眼睛发疼。从前她穿官服时,朱红的衣摆拂过金砖的声音,是我最爱听的朝乐。
"陛下..."她伏得更低了,后颈露出一小块白皙的皮肤,"王菲依已经死了。"
茶盏在掌心转了三圈,还是烫的。朕忽然想起那年秋审,她也是这样跪着说"臣附议",却在袖中掐破了掌心。
"那王思君可愿入朝?"
她猛地抬头,面具边缘闪过寒光:"草民..."
"朕要大婚。"朕打断她,看着那双瞪大的眼睛,"迎娶忘忧居东家王思君,大赦天下,举国同庆。朕要让所有臣民与朕一起感受这一刻。"
指甲掐进掌心。朕赌她还记得,当年在御书房说过的话——"若有一日陛下大婚,臣定......"。
"三日后启程。"朕将早就准备的皇后金册金宝扔在她脚边,"要么随朕回京,要么朕绑你回去。"
王思君视角
金册金宝砸在青砖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三年前我渴望而不可及的位置,如今就这么被她带着威胁的语气要强塞给我。
"陛下..."
"朕的耐心只有三日。"她背对着我,十二章纹的袍子在晨光中晃得人眼花,"要么穿王菲依的囚服,要么穿王思君的嫁衣。"
我盯着她腰间晃动的玉佩——那根褪色的红绳还是我编的。当年系绳时她故意挠我手心,害我打了三个死结。
"臣...草民..."
"对了。"她突然转身,指尖挑起我下巴,"昭儿今早问,能不能叫你'娘亲'。"
喉咙突然哽住。那小丫头前日还趴在我膝头,用沾满糖渍的手指摸我面具:"姨姨身上的味道和娘亲一样好闻那..."
"三日后卯时。"陛下拇指擦过我颤抖的唇,"朕要王思君与朕一同返京——"
"——这次你逃不掉了。"
女帝视角
她离开时踩到了衣摆,差点绊倒。这个在北疆战场上来去如风的人,此刻连路都走不稳。
"陛下..."掌印女官欲言又止。
我摩挲着昭儿画的"全家图",小丫头把戴面具的王思君画得比宫墙还高:"传旨礼部,按迎娶皇后的规格准备。"
"可王相是女子..."
"《同婚诏》是摆设吗?"我冷笑,"再让尚服局赶制全套皇后礼服与朝服..."顿了顿,"要金线绣缠枝纹的。"
就像她当年在御书房,偷偷在我中衣上绣的那种。
王思君视角
十七捧着官服进来时,我正在擦她又重新赐我的"定山河"。
"大人真要..."
"王菲依已经死了。"指尖抚过剑鞘上的刻痕,那里有她咬的牙印,"活着的是她的思君。"
铜镜里映出陌生的脸——三年不见天日,苍白得像个鬼。我慢慢戴回银面具,突然听见街边孩童在唱:
"朱雀街,柳絮飞,吾皇找回好宝贝..."
"备酒。"我抬头看着十七,"准备五百坛最好的忘忧,作为陛下与思君的大婚的酒水吧。"
《林间有风过GL》——一部让你心尖发颤的回忆录!
她们的故事,是青春里最甜蜜的伤口,是回忆里最锋利的温柔。
有些爱情,注定像剪掉的碎发,再也接不回去。
而有些人,像风一样来过,却在心里留下永久的痕迹。
如果你也曾为一个人心动过、挣扎过、放手过……
如果你也记得那些无疾而终却刻骨铭心的瞬间……
那么,这个故事,是写给你的。
不是所有爱情都需要结局,但每一段都值得被记住。 PS:并非作者本人的回忆录 请不要带入作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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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随朕归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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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情之所钟,岂分男女?心之所系,何论阴阳? 朕心戚戚。若两情相悦反遭屠戮,是律法之过,非世人之罪。 即日起,准同性婚书,享夫妻律权。 钦此。」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