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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们一家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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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怎么这样看我?”周暮之的手在我眼前晃悠,脑袋也随之转动,那颗小痣就在鼻梁上跳舞,像一个小丑。
我挪开视线,神色淡淡,“没事儿,上去吧,怪热的天。”说完,我拉着老公的手上电梯。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常好好的电梯,今天忽然这灯就变得昏暗,一闪一闪的,像是年久失修,马上就要坏掉。
我又忽然想到,在电视剧和小说里,这样的环境,或许下一秒就要穿越。
但实际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幽暗逼仄的环境里,整整一整个路程,没有任何一点停顿。
我和老公站在角落,他将我圈在怀里,他的后背贴着冰冷的电梯,我的后背贴着老公的胸口。
老公比我要高出一个脑袋,此刻,他将下巴支在我的脑袋上,还做怪的挠我的痒痒肉。
我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人,根本禁不住他这样挠。
总之,没一会儿我就将他的手丢开,他还想凑上来,但我没准,我们俩就这样嘻嘻哈哈回到家,他鼻梁上那一颗跳动的小痣,仍久久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或许是我的目光注视的太过于赤.裸,周暮之总是会在做事做到一半的时候停下来,轻声询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他便没再继续追问。
晚饭是周暮之亲手做的红烧肉,是他的拿手好菜。
肉是他喊助理排队买的,红艳艳的三线肉。
助理送菜上来的时候是我开的门——周暮之在给乐乐洗爪子。
乐乐是我们新养的一只小公狗,一个小时前宠物医院的院长刚给我们送上来。
它是一只白色的小柴犬,出生了一个月,来到我们家的时候还在睡梦中,趴在周暮之的怀里,像是我们俩的孩子。
“一会儿去买一点乐乐的用品吧,家里什么都没有,还挺棘手的。”我嘴里咬着红烧肉,余光却在看宠物箱里的乐乐。
我们是突发奇想养的乐乐。
因为我随口一句家里有一点无聊,一只小狗就送到了我的面前。
为这个事情我和周暮之拌了好一会的嘴,脸红脖子粗的,说的我口干舌燥。
我说无聊,又没有说要养一只小狗,我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负担一条生命,这简直让我头疼。
“好的老婆。”周暮之嬉皮笑脸。
我简直没眼看,朝他翻一个白眼。吃到一半,乐乐睡醒,用它的小爪子开始在箱子里面闹腾。
它是那样小,来的时候眼睛都是一条缝,小爪子在我的手里,我可以完全捏住。身上柔软的毛发在我的脖子上乱碰,时不时投射过来的好奇的眼光,都会让我冷漠的心忽然变得柔软。
我放下碗筷,看见周暮之那家伙一点眼力见都没有,一肚子的火。
我起身将乐乐抱出来,它在我的怀里扑腾,张着嘴乱叫。我看向它的眼神实在是太过于温柔,抚弄着它的毛发的手也不由自主的轻起来。
“你快去给它做饭,咱们都知道饿了,它肯定也饿的。”我亲亲它的脑袋,闻到它身上的小狗味儿。
我一只手摸着小狗,一只手拿筷子吃饭,后来演变成我两只手摸小狗,周暮之喂我吃饭。
等我们来吃完饭,苦逼的助理又把买的宠物用品送上来。
当然了,所有照顾小狗的事情,全部交在周暮之的身上。
“记得喂它吃饭啊,我去书房了。”
上一次的那个拼图才刚刚拼好一个角落,我有一种预感那个拼图和我回到过去有着莫大的关系。
事关重大,我没有告诉周暮之,想着等我搞清楚全部的事情,再和他说也不迟。
我将门关上,席地而坐。
冰凉的地板冻我的屁股,裸露的双脚踩在地板砖上,粉嫩的脚趾蜷缩着,我顺手拿了一个坐垫,又拿了一条毯子。
拼图还是放在原来的地方,我将剩下的凌乱的拼图平摊在地上,脑海中思考着从何下手。
我拿起上一次拼好的那一部分,整个书房里采光通亮,盛夏的红日照射进金灿灿的阳光,不偏不倚正好洒落在那半张拼图上。
我仰着头,木制的拼图在阳光底下散发着微光,神奇的是我居然可以闻到木头的味道,有着经年累月的沉淀的木质香。
或许是之前我的粗心,也或许是那个栩栩如生的梦境让我想起一些从前的事情,这熟悉的图案和神情,让我不再那么云里雾里。
我手上拼好的图片里,有一只熟悉的眼睛——那分明就是周暮之的眼睛。
那眼睛波光粼粼,卷翘的睫毛浓密又纤长,仅仅是一只眼睛,就看得我热血沸腾,像是童年时茂密的深林里旺盛的小草,绿意盎然,飞来的蝴蝶停落在边上,点缀上神来之笔。
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才认出,实在是这双眼睛的变化太大。
要不是我看见大学时期周暮之看我的眼神,或许只有到这幅拼图得见天日,我才能完全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如果说大学时期周暮之看向我的眼神是温柔的尊重的,那么现在周暮之看过来的眼神,是侵略占有,时常让我感到胆颤。
我不否认不质疑周暮之对我的爱,但是相比较来,我更喜欢大学时期的周暮之。
但仔细想来,或许是我这几年的昏迷对他造成了太大的影响,他一个人打拼事业一个人照顾我,自古这些事情就两难全,在这过程中心态也会发生改变,因而性情大变也不是什么无法理解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心上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心酸,我暗暗发誓,要对周暮之再多一点耐心,再爱他一点。
我慢慢握拳,吭哧吭哧开始拼图,想着尽快完成这一个三年前就应该送出去的礼物。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还是无从下手,尽管知道这上面是我的爱人。
我拼的太艰难,撅着屁股笨手笨脚很是搞笑。我专心致志,整个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万籁寂静,只有我细弱的呼吸声证明这里的存在。
“啊——”
忽然,我圆圆脚后跟传来湿润的触感,冰冰凉。
我手里拿着拼图转头看,发现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
我将它抱进怀里,扯着嗓子喊周暮之,结果没有人回答,我也不去管,寻思着他应该是出去了。
“怎么了,爸爸不和你玩来找小爸啊。”我越发觉得这小狗可爱,心软的一塌糊涂。
“汪!”
乐乐叫一声,吐出舌头舔我的脖子。
“哎呀,你臭臭的。”我打趣它,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这一下子刚好摸到脖子上那细长的伤痕。
这几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我都忘了脖子上忽然长出来的伤痕。我细细抚摸着,伤痕触感明显,凹进去的部分触感光滑,沟壑难平。
我来不及去深入思考这些事情,因为乐乐突然从我的怀里跑出去,然后蹲在门后尿尿。
我:……
小家伙乖乖蹲着,舔着嘴唇,一脸无辜,并不为自己做的事情感到愧疚。
我心里窝火,干净的家因为这个家伙的到来将会变得随地都是尿,一瞬间,我产生了要将小狗丢走的念头。
甚至是我都开始咬着后槽牙,牙关节开始发颤,一双手似乎都还是发热发痒,想要冲起来将小狗砸下去。
可是我的视线落到乐乐身上,就看到它那无辜的小狗眼睛,圆溜溜水汪汪的,两只眼睛全是我,巴掌大的小脸啊,盛满了可爱的五官。
一下子我心软泛滥,摊摊手认命。
小狗尿完尿跑到我的身前,还是用那一双眼睛看着我。
莫名的,我的心咯噔一下,这小狗的眼睛和眼神让我产生一种熟悉感,好像是认识很多年的老友。
我将小狗抱起来,它还是那么直勾勾看着我,看得我头皮发麻。
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这种单纯炙热的眼神,不就是从前周暮之望向我的眼神吗。
虽然是我追他,可那时候我毫不怀疑他爱我,也总能感受到他眼里溢出来的爱。
一瞬间,我只感觉到思绪像是初春的嫩柳抽根发芽,蔓延过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我脑海中忽然闪现出很多从前的周暮之的音容笑貌,有他在学校岸边等我,给我买冰淇淋的宠溺,还有因为我逃课被他发现的愠怒,还有我因为一点小事和被人据理力争的无奈……
明明这都是被我遗忘的事情,可此刻忽然明了,却又在某一时刻全部烟消云散。
“汪。”
再将我拉回现实的,还是乐乐的叫声。
它还是用那样的眼神看我,全心全意依赖我。
“你说说,你不会是周暮之变的吧。”我摸着它的脑袋,狠狠亲一口它的眼睛,“好了,你快去玩吧,一会儿你爸爸就要回来了,别来打扰我了。”
说着,我将它放到地上,准备继续继续拼拼图。
但是,乐乐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忽然横冲直撞蛮不讲理的一脚踩到那拼图上,一屁股坐下来,根本不让我进行操作。
我心里压着火,但是又碍于一些因素,只能哄着它让它离开,小狗通人性,乐乐就是故意要坐在那里捣乱。
“乐乐,我再说一次,你再不走,我真的要打上来。”说着,我顺手拿了一根木棍。
无动于衷。
“乐乐,起来了小爸要做事情。”
叫了一声,泪眼汪汪看着我。
“你这小狗怎么回事啊——”我还是于心不忍,想着小狗离开自己的妈妈来这里的第一天,难免会有一些小摩擦,我多忍让一下。
可是人的忍耐终究是有限度的,这条小狗实在是不听话,我刚刚喝一口水,就发现这个家伙又跑到了拼图上面站着。
两只粉嫩的小脚踩在我拼好的周暮之的眼睛上,尾巴敲起来摇晃。
“你呀你呀——”我刚想把小东西抱起来,就听到开门声。
周暮之回来了,带了一些烧烤。
乐乐也听到爸爸回来的动静,小跑过去扒着他的脚,叫个不停。
我刚想开口说句话,一下子听见周暮之惨绝人寰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