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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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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十分,冬季里的雨水冲刷着隽州的街道,倒映出城市霓虹的绚烂。末班地铁已经结束,一辆辆网约车穿梭在雨幕中,将刚刚加完班的“社畜”送回到他们的“巢穴”中。明天依旧是工作日,车里的乘客只要一想到天亮之后又要去面对繁重的工作、刻薄的领导和刁钻的客户,绝望感和窒息感便涌上心头。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来到这座一线城市,在人为制造的竞争中互相倾轧厮杀,只求能在这里安身立命,实现别人眼中的价值。
冰冷的雨滴汇集在车窗上形成一道道水柱,下一秒又立刻被雨刷器赶走。视野在一下清楚一下又模糊中不断切换,让路边夜店闪烁的招牌看起来像跳动的幻灯片。
一道闪电划破天际,滚滚雷声紧随其后,雨点变得愈发密集,渐呈倾盆之势。雨刷器拼命挥舞着双臂,却无法为夜归人劈出一条清晰的前路。
此时在那家夜店里,狂欢的人群对外面的风雨毫不知情,也全然不在意。夜生活才刚刚拉开序幕,灯光炽热,音乐沸腾,年轻的身影在舞池里恣意挥洒汗水,尽情享受着纵情带来的快乐。
一个衣着昂贵、风格张扬的男人牵着一位身姿曼妙的女孩穿过喧闹的人群,在一片五光十色中快步走上楼梯,来到二楼的一间包房门前。
包房厚重的门打开的一瞬间,震天的音乐声如潮水般倾泻而入,而屋内的人却只顾着谈笑,根本懒得朝门口看一眼。
“不行了不行了,年纪大了蹦不动了!”曹浚进门后就一屁股砸到沙发上,半躺半坐地陷在柔软的皮革里。跟他一起进来的女孩乖巧地坐到了他身边,脸上青涩中透着娇媚的笑容拿捏得恰到好处。
诺大的至尊VIP包房,几位世家公子哥外加一群公主男模,三三两两凑成几堆,喝酒猜拳玩游戏,推杯换盏间流淌的全是纸醉金迷的味道。大家玩性正嗨的时候,有一个人懒洋洋地躺在沙发的正中央,头枕着女人丰腴的大腿,呼吸间带着酒气,半闭着眼睛享受着头部按摩。
削葱般的手指时而梳理着发丝,时而轻揉着太阳穴,让迟煦舒服得昏昏欲睡。他实在是太累了,从国外回来之后这两个月,他被朋友们轮着番地请客接风,夜夜笙歌酒肉不断,让他不仅身心俱疲,而且感到深深的乏味与厌倦。可他还是朋友一叫就出来,从不拒绝,因为只有跟这群和他一样不学无术的败家子混在一起,他才能找到短暂的心理平衡,感觉自己不是这世上唯一的废物。
刘巡一边盯着对面人手里的骰盅一边头也不抬地对曹浚说道:“你丫就是太虚了,二十七的年纪七十二的身体。要我说你也抽空运动运动,你看看人家迟煦,再看看你自己,你就不感到自惭形秽吗?”
曹浚偏过头看向正躺在女人怀里闭目养神的迟煦。迟煦是他们这群哥们儿里最年轻的,前阵子才刚满二十五,天生“四肢发达”,各种运动信手拈来,一身结实的腱子肉搭配古铜色的皮肤,让他看上去荷尔蒙爆棚。可惜的是,这幅运动员般完美的躯壳却搭载了一个低配置的CPU。从小到大,读书就是迟煦的死穴,他可以在烈日下重复一个击球动作练上一整天,却在书桌前坐不住哪怕十分钟。只要一打开课本,他就像屁股被按在钉板上一样痛苦万分。
包房里的这几位世家公子从小上的都是以出国留学为目标的国际学校,比起那些需要挤高考独木桥的孩子,他们的学生时代要轻松不少。可即便这样,迟煦的求学生涯还是坎坷得如同西天取经,而且折腾到最后他这本“真经”也没取回来。
迟煦是迟家最小的儿子,从小受尽宠爱。高中的时候,他身边的很多好友已经被家里早早送出国去锻炼独立能力,好为将来继承家业打下基础,而他却像个没断奶的孩子打死都不肯“离巢”。高中毕业后他又在家玩了一整年,最后才终于在父亲的催促下不情不愿地踏上越洋求学之路。与他那正经藤校毕业的哥哥姐姐不同,迟煦读的是名校下属的不入流的分院,算是学校的创收项目,本质上就是用钱买文凭。可迟煦还是没能顺利毕业,几年里他数次因为作业找枪手、论文找代写被警告甚至停学,而他却不仅完全不知收敛,甚至还在一场关键的考试中找了替考,企图利用一些老外对亚洲人脸盲的弱点来蒙混过关。只可惜老外没有他想的那么傻,当场就戳穿了他的把戏。
于是迟煦就被一所号称花钱就能毕业的学校以严重的学术不端为由开除了。加上语言班整整六年的时光,光是重修费就能在二线城市买套房,学费生活费全部加起来更是高达九位数,却没能换回一张本科毕业证书。
对于这段不光彩的经历,迟煦却泰然自若得很。没有那张文凭又能怎样?他这辈子都不需要用一张破文凭来给自己贴金,他和那些手捧着985、211毕业证一个月才赚万把块钱就敢自诩都市精英的人天生就不在一个维度。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已经为他设立了几个亿的家族信托,后来伴随着他的成长又陆续往里面添了不少,别说他这辈子都不用求职找工作,哪怕是有一天不幸家道中落,这份家族信托都能保证他过得比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好太多。
不过迟煦还是有点小聪明在的,回国之前的一个月,他故意把自己饿得面黄肌瘦,一副胡子拉碴、眼神涣散的模样出现在家人面前。在陈述自己错误的过程中,他甚至几度红了眼眶,言语间充满忏悔之意。家人见状便也不忍再过分苛责于他,早就知道他不是块读书的料,这样的结果其实也不算太过意外。只有哥哥十分刻薄地叮嘱他:“在外面不准跟人说你被学校开除的事,就说你是正式毕业回国的。有你这样的弟弟,我出去都嫌丢人!”
迟煦当然没意见,反正又不会有人要看他的毕业证书。接下来的日子,他就心安理得地混迹于一场场庆祝他“学成归国”的party里,做个名副其实的纨绔子弟。家里的生意有能干的哥哥姐姐挑大梁,迟煦的人生就是用来享受的。
曹浚收回目光,满不在乎地说道:“人各有志懂不懂?我就不爱去健身房跟那堆铁疙瘩较劲,再说谁说我不运动了?我这不天天在床上做有氧呢吗?”他伸手在身旁女孩的大腿上肆意揉捏着,目光贪婪中带着厌倦。
一个叫孙锦盛的人抬起头,满脸堆笑地打趣道:“要我看曹哥可一点儿都不虚,他这是特意为了小美女保存体力呢。”
他这话里带了些许谄媚的意味,曹浚听了只是淡淡地笑笑。孙锦盛不是他们这帮铁哥们儿中的一员,是攀上了刘巡过来凑热闹的。这种人他们见得多了,趋炎附势苦心钻营,一心想要挤进不属于自己的圈层从中捞取好处。虽然他们的这个小团体聚集的全是各自家里扶不上墙的那块“烂泥”,但其实他们的友谊本身对于家族就是一种资源。人情社会的基础是交际,小辈之间的情谊同样可以拉进长辈之间的距离,成为双方互利互惠的理由。所以他们这群人看似每天只是吃喝玩乐,实则一直都在无形当中带动着巨大的利益。
孙锦盛虽然也是个富二代,可他背后的财富跟这几个人比不在一个数量级。所谓“圈层”,是既有圈子,又讲层次,富人也分三六九等。如今“霸总”遍地都是,有的一掷万金轻松得如买了杯奶茶,有的却连坐个头等舱都要抠抠搜搜用积分来换。能混在同一个小团体里的人,必定是手中的利益可以等价交换的,而像孙锦盛这种人,在他们几个世家子弟眼中就是个自作聪明想要白嫖的小丑,刘巡带他来这里,不过是拿他当成个笑话给大家逗乐的。
孙锦盛却不觉得自己是个笑话,继续奉承道:“曹哥,你这可真是魅力无限啊,才出去一会儿就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小美女回来。”
孙锦盛的话终于让玩闹的众人注意到了那个曹浚从舞池领回来的女孩,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向她,想看看到底有多漂亮。那女孩目测最多不过二十岁,脸蛋儿嫩得能掐出水儿来,小腰细得男人一只手就能握住。
女孩见大家都在看自己,赶忙挺直了背,展现出动人的曲线,同时缓缓转动头颅,力求让在场的每个人都能看见她最完美的角度。那些打量她的目光中有欣赏、有嫉妒也有戏谑和嘲讽,每个人都在心里给曹浚的这个新猎物打了个分,继而猜测她会是一次性的还是月抛的。
只有迟煦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太了解曹浚对女人的品味了,全是那种让人脸盲的甜美妆容,搭配清纯系的着装,举手投足间尽显柔弱感,动不动就瞪着一对无辜的大眼睛说:“真的吗?”,随时随地找机会刻意激发男人的保护欲,壮大他们脆弱的自信心。
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可迟煦对曹浚的品味还是嗤之以鼻。这都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人为这种“假清纯”买单,而且那些女孩就像是从工业流水线上走下来的一样,让人连谁是谁都分不清楚。
从青春期发育开始,迟煦就只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他的第一次是和一个比他大了十一岁的女人,那女人身上散发出的成熟气息如同平静温暖的海水,包容洗刷掉了他所有的不安。这些年里他男女通吃,想要倒贴他的人数也数不清,能入得了他眼的无一例外都是看上去成熟有阅历的,就像此刻正被他枕着大腿的这位芳姐。
芳姐自然是花名,没有人会在风月场上给别人当下酒菜时用父母给起的名字。她是这家夜店的公关经理,说白了就是老鸨,平时基本上不亲自陪客人。而且也没几个客人会想让她来陪,她已经三十三岁了,在这个大学生都被嫌太老、人人都想要“新鲜货色”的场所,她这样的年纪已经算得上高龄了。
可这位迟二少爷却是个例外,每次来这里,他对那些“嫩模”看都不看一眼,只点名让芳姐来陪。芳姐并不为这份青睐感到幸运,她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为的就是不用再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取金钱。可她是断然不敢拒绝这位迟二少的,因为迟家在隽州是数一数二的豪门大户。与在座其他几位少爷的家世不同,迟家走的是商政双轨并行路线。迟煦的父亲迟景鸿和大伯迟学培在迟煦爷爷的精心谋划下一个从商一个从政,一步步壮大了家族势力,让迟家成为根基深厚难以被撼动的存在。这也使得迟煦在一群世家公子中地位超然,数不清的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认识他,好攀上迟家这棵大树。
按说被这样的豪门贵公子看上,芳姐应该感到幸运才对,可她做人最大的优点就识时务,有自知之明。迟家二少爷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她这么个小小公关经理的“人脉”,她若有一天真的有求于他,换来的只会是最无情的嘲笑。她要做的就是伺候好这位爷,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绝不做任何不切实际的非分之想。
此刻芳姐正一边温柔地梳理着迟煦的头发,一边认真打量着曹浚带来的那个女孩。她干这行这么久,早已阅人无数,哪些女孩容易被拉入行她只需看一眼便知。她声音轻柔地对女孩说道:“小妹妹长得真漂亮,身材也这么好,方便和我加个微信吗?”
女孩眼中闪过一瞬不易察觉的惊喜,从她进入包房开始就在暗暗估算这里每一个人的身价。穿着打扮并不是评判的标准,这年头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太多了,只有言谈举止才最能暴露人与人之间的等级。比如那个一脸阿谀奉承的孙锦盛一看就是个小虾米,根本没人把他当回事;而大摇大摆躺在沙发C位的那个,只消看别人对他的态度就知道是所有人当中地位最高的。不仅如此,那个叫迟煦的男人还是几个富二代里长得最好看的,身高腿长体型健硕,简直就是“高富帅”的终极样本。女孩正愁不知如何才能勾搭上迟煦,这会儿却有人主动要加她。那个被迟煦枕着大腿的“老女人”一看就是个左右逢源的主,加了她不就等于要到了迟煦的联系方式吗?
女孩很巧妙地藏起心中的雀跃,偷偷看了眼曹浚,见他没什么反应,便客气又羞涩地掏出手机朝芳姐走去。
靠近的时候,女孩身上叮当作响的配饰吵到了迟煦,他烦躁地睁开眼睛把目光转向她。女孩在见到他的正脸时愣了下,虽然眉头微蹙眼神不善,但这依然是一张相当俊朗的面孔,看得女孩瞬间小鹿乱撞。
迟煦随意打量了下女孩,然后发出了一声不屑,再一脸无趣地朝着芳姐那边翻了个身,只留给女孩一个冰冷的后背。
芳姐拿出手机想要去扫女孩的微信,却被迟煦一把将手机给夺了过去,随手丢到沙发的最远端,然后嗔怒中带着威胁地瞪着她,那眼神仿佛在说:你怎么敢在伺候老子的时候还忙着拉人拓展业务?老子的钱是这么好赚的?
芳姐赶忙笑着哄他道:“好好好,不加不加,我就专心陪着你,别的什么都不想,好不好?”接触这么久,她早就摸透了迟煦的脾气,这人看着霸道凶狠,但其实只要找对了方法用对了态度,哄起来其实一点都不难。
迟煦看着她笑起来时眼角淡淡的皱纹,心里也跟着涌起淡淡的温暖。他收起了不满,把脸埋进女人柔软的小腹。
女人的小腹真是个神奇的地方,那里面有个叫做子宫的东西可以给人以生命。他也曾住在某个女人的子宫里,被她用血肉供养了整整十个月,可他却从未见过她的面容。
他闭着眼睛静静呼吸着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那绝不是什么廉价货,却在这样的场合依然显得俗不可耐。
这样的俗气让迟煦倍感安心,他就是一个俗人,只有待在俗气的地方才不会让他觉得自己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