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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糖醋排骨和糯米饭 ...

  •   沈锦清的发热期整整持续了三天,彻底清醒之后,不仅身上没一块儿好皮,就连穿着的衣服也被撕的丝丝缕缕的褪到脚下没一块儿好的。
      沈锦清甚至怀疑过林煜是不是想把他弄死在床上。
      沈锦清想着这些天受到的折磨,焦头烂额、怒气中烧,披上新的里衣想要踹门而出,被惊醒过来的林煜急急忙忙伸手死死箍住那截原本就满是掐痕的软腰。
      沈锦清被紧扣在他赤裸的胸膛里,几乎是动弹不得,耳朵隔着温热的肌肤可以清晰的听到他胸腔里急促跳动的心跳声。
      他条件反射一般立刻想要弹跳起来,就连挺翘的鼻尖都沁出点点细汗,沈锦清着急,实在是怕了,开始胡乱的骂着林煜:“放开、放开!你这个下流胚子平时在我面前装的什么大尾巴狼!”
      “看着倒是老老实实……浓眉大眼的,没想到居然如此急色!”沈锦清挣扎着摆动被束缚住的腰,掰拉着林煜有力的臂膀。
      林煜上半身没穿衣服,麦色的皮肤上满是抓痕,欢愉过后很有那么一些野性的美感,沈锦清穿着一件单薄的里衣被他抱在怀里,麦色和雪白交织,姿态极其暧昧。
      可现在林煜根本没功夫去想别的了,他急的满头大汗丝毫不敢松手,此等关键时刻竟然急赤白脸的说不出什么讨好的话,只一味的哀求着:“别走、别走,我做错了,我、我不是……”
      不是什么?沈锦清说的可全是真的。
      他能说什么?说他不是故意的吗?只需打眼一看,沈锦清身上七零八落、饱受摧残的痕迹不是他弄的吗?
      就算说他是在故意糟践人都有人信。
      说他不是急色吗?他在那张榻上不可以说是判若两人,大多时间确实只是在数埋头苦干,可是气血上涌时那几句荤话可谓是叫人大跌眼镜。
      好像是无从辩解、无话可说了,林煜把头埋在沈锦清的颈侧“认罪伏法”,焦急的执起他的手轻轻啄吻了一下,既是求取原谅也是要从中汲取安全感。
      “锦清……”林煜小心的唤着他的名字。
      沈锦清侧过脸狠狠的睨了林煜一眼:“放开、很疼。”
      林煜感到懊恼,立马就放松了力道,沈锦清立刻挣脱出来,把被扯的歪七扭八的里衣整理好,系上腰带,衣物不能蔽体的匆匆片刻可以窥见他腰腹的薄肌上都是被捂出来的汗水,浅浅的泛着红,肚脐附近还有一个齿痕,被看着狰狞的掐痕覆盖,看着不是那么明显。
      林煜现在不敢造次,他呼吸放停,只是依旧一错不错地紧紧盯着沈锦清的动作生怕他下一刻就消失不见。
      沈锦清见他姿态表现得如此低微,居高临下的视线也足够看清他壮硕的脊背后全是同等惨烈的抓痕,心气一松。
      其实林煜先前的表现也不算粗暴,就是……太紧追不舍、太……而且他也不是没有乐在其中的成分。
      沈锦清叹了口气,心里没那么气恼了,可是该强调的还是得强调,不然下一次还是这样:“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什么么?”
      沈锦清俯下身和他对视,面无表情戳着他的胸口强调:“你说,你都听我的,我怎么舒服你就怎么来?”
      林煜紧张的咽了口唾沫,点点头:“记得。”
      虽然他记得那时候答应的是亲吻,但现在不管什么都只管答应,不敢不从。
      沈锦清满意的点点头,继续道:“那记得我说过什么吗?我让你轻点你就轻点,让你停你就停,不许你反抗我,记得吗?”
      林煜再次点头。
      沈锦清:“下次最好也记得,不然……”
      沈锦清站起身伸手抬了抬林煜的下巴,威胁一般的赤脚踢了踢他的膝盖:“起来,好几天没去店里了,不知道的以为你谋杀亲夫了。”
      林煜立马站起来,为他穿鞋漱洗,跟他一起到镇上去。
      ……
      沈锦清发热期之后,林煜几乎可以说是寸步不离地跟着沈锦清,天气暖和了,正是山里的动物繁衍的时候,他却连进山打猎物的频率都减少了,私底下逮着机会就想和沈锦清搂搂抱抱,丢人得很。
      还是那句话,发情期上瘾的是林煜,制约的也还是林煜。
      再加上整整三天后两人才再次回到店里,那一身明显的痕迹,很长一段时间都消退不了,沈锦清没少被沈二娘她们调侃,就连苗哥儿都敢当着他的面儿打趣自己,沈锦清这段时间就连笑脸都很少给林煜,就怕又被他们逮住了笑话。
       虽然林煜这么黏人也有一部分是出于正经原因。主要是哥儿第一次发热期之后,往后每年都要再经历两到三次,一般来说时间是规律的,但沈锦清的发热期来得完,也有很大的可能会不稳定。
      可再怎么说,这种事情,他和林煜两个人私底下怎么样都行,就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公开处刑!
      只是既然林煜不想进山打猎去,沈锦清就让他好好呆在在店里帮忙,有了刘霖他们,林煜无须再到前面接待客人,而且没了他在前面帮忙店里的客人反而还多了起来。
      估计是一副天生凶神恶煞的样子有点儿赶客,沈锦清觉得好笑,相貌是天生的并不能成为别人指摘他的理由,可是吧林煜身上的气质又确实有那么点儿血性骇人,估计和他以前是行伍出身有关系,加上平时又是打猎为生,常人确实难以跟他亲近起来。
      既然这样沈锦清索性就让他留在厨房帮忙,林煜厨艺不行,炒菜烧菜绝对完蛋,但烤肉炙肉手艺一流,沈锦清就在厨房里另搭了个炉子给他做烤肉。
      能留在厨房里,林煜当然高兴,这意味着他能和沈锦清靠得更近、能待在一起的时间也更长,可惜厨房里除了他们,还有淼哥儿和苗哥儿他们两个在。
      不过还真别说,林煜虽然一副醉翁之意不在酒沉迷其中的样子,但他最擅长做的炙猪肉,在店里受欢迎的程度却是空前的。
      再者火锅馄饨酱香饼这些都卖很久了,除了林煜的烤肉,沈锦清这段时间也打算再做两个新菜,糖醋排骨和八宝糯米饭。
      这两个都是南方的口味,这里更偏北边一点,做这两个菜好吃又新鲜,老少皆宜。
      糖醋排骨的做法简单些,把买回来的肋排切成半半指长的小块儿,把排骨反复冲洗干净、泡出里面的血水后,控干水分放入锅中,加入姜片和葱片还有黄酒焯水去腥,焯完水撇去浮沫,捞出排骨再用温水洗净排骨上吸附的杂质。
      起锅烧油,放入冰糖炒出糖色后,把洗干净的排骨扣入锅中,翻炒均匀,放入葱姜八角,然后依次放入料酒、白糖、糯米醋还有少许的盐再次翻炒均匀,倒入开水,大火炖煮小半时辰,煮的差不多后再次加入少许糯米醋,大火收汁。
      沈锦清做排骨的时候,淼哥儿和苗哥儿就在旁边看着,感觉沈锦清做起来有条不紊很是利索,确实不是很难的样子。
      这甚至给了苗哥儿莫大的信心,沈锦清转头见他们两个都是一脸期待的样子,于是让他们也复刻一遍。
      淼哥儿以前在家中就经常帮他母亲做饭打下手,加上跟着沈锦清的这段时间学到不少东西,此刻很容易就上手了。
      不过不同的厨师做出来的味道不同,淼哥儿的排骨和沈锦清做的像了个八成,但味道也很不错。
      苗哥儿……苗哥儿在淼哥儿的帮助下也艰难的做了出来,他自个儿先尝了一下,酸甜可口,味道基本是对的,就是肉质偏柴些,吃起来也有点儿发苦。
      不过苗哥儿并不气馁,他在这方面本就不是很擅长,对他来说能做出来自己就是很棒,他对自己很满意,而且这还是他这段时间来唯一能一次就把味道做的差不多的菜。
      沈锦清看他笑得见牙不见眼要讨赏似的,也鼓励他:“很棒。”
      “再熟练两天,这道菜也就可以放心交给你们两个了。”
      糯米饭也不难,只是要费些时间。
      糯米要提前一天晚上浸泡,第二天煮糯米的时候需要人盯着,边煮边搅拌,等到糯米熟透变成浓稠状就加入白糖、猪油搅拌均匀放在一旁备用,这之后再把红枣、桂圆、莲子以及其它各色干果混合在一起。
      再拿出一个一掌宽的碗,给碗内壁均匀刷上一层猪油,先用一把干果平铺进碗底,再一层糯米、一层干果的层层叠加,把整个碗都填充紧实后,在碗里加入适量清水,放到蒸笼里蒸制。
      蒸熟后掀开盖子,把碗拿出来,倒扣在瓷盘上,色泽油润、香甜软糯的八宝糯米饭就完成了。
      这两样都不难,离了沈锦清也可以,而且食材常见,价格上并不算贵,足够做到量大管饱。
      慢慢的等到糖醋排骨和八宝饭风靡整个镇子时已经快到六月份,辣椒已经开过一茬白花,准备冒新果了。
      林煜的烤肉也已经是远近闻名,切成薄薄一层的肉片层层叠叠撒上芝麻摆在素白的瓷盘上,从里面端出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人还未走近香气已经扑鼻而来……不少好吃的食客为此都对他改观不少,觉得他虽然面凶然而实在手巧,真正的穷凶极恶之人绝不可能有这样的耐心认真对待美食,能做出这样好吃的炙肉来他必定是个好人。
      想来这就跟现代去喜欢的店里吃饭,竟然发现厨房老板是个凶神恶煞但手艺一流的强壮北方大汉,再去得多了自然发现老板的热情和淳朴良善来。
      沈锦清对此喜闻乐见,白花花的银钱流水一般进帐,做出来的菜品风靡上下,店里甚至还有厨房都又扩大了一倍,这很难不让人高兴,他没露出大白牙笑已经算是矜持。
      只是乐极生悲,大热的天气,本已经回去采摘成熟花椒的苗哥儿竟然气喘吁吁地跑到店里来,告诉他后山被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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