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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伤离别(GL)》  第5章

网友:南洋人 打分:2 [2011-07-18 11:25:38]

呵呵,真是好讽刺,我才在不久前评论了宁远的这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居然被我女友要求分手。
近40岁的人才被抛弃,感觉很无奈的哀。是在一起太久了吧。原来人真是不能骄傲的。十年模范伴侣现在听来好刺耳。呵呵。。
如今是真实的要面对没她的日子。自己要何去何从,为什么奋斗努力都要开始自己计划。
好傻的是居然也会有‘就这样吧,不想要面对悲哀的走上毁灭之路’的念头。真的好傻,以为死去是对她的一种惩罚。苦的其实是自己,走不出失去的枷锁。
朋友都说可以从新开始的。是啊,从心开始修复。把10年光景留下的痕迹慢慢覆盖,慢慢消失吧。

   

[1楼] 作者回复 [2011-07-18 12:16:59]

这……
没有详细了解过你们的事情所以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永远都不要轻生,轻生不会给那个已经离你而去的人带来什么,只会给依然爱你关心你的人造成伤害。
的确可以从新开始,只要活着就没有什么不能逾越的。
只是不要再太过依赖谁,独立对于一个人是很重要的,无论是生活还是精神上~
祝你幸福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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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把坑坐穿 [2011-07-18 14:13:52]

顺手虎摸一下
记得前一阵子才评了宁远这文,之后十多天,就被分手了= =
不知道是该庆幸没有十年那么久,还是觉得太短暂记忆不够多
追着追着就看到这评,感叹世间分分合合果然多有定数
半分不由人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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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1-07-18 15:10:21]

噗……等一下……为毛……这文带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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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2011-07-18 15:11:21]

噗……等一下……为毛……这文带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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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小柚子 [2011-07-18 17:06:13]

咩,带衰么,幸好人家现在还是单身,额,不会一直单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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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小夏 [2011-07-18 18:41:29]

馒头,你这文被诅咒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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