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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惹不起,躲不起》  第13章

网友:11 打分:2 [2011-10-12 22:13:34]

喜欢光光的性格。可是觉得找个人结婚拿草给儿子长功力这个设定有些怪。如文所述,叶家如此有势力而王家需要的救急的钱,叶家大可以直接买了来,而王家卖草也就行了,何必把女儿当成个搭售品。

   

[1楼] 网友: [2011-10-13 15:16:12]

对啊,真心觉着这文的问题还真是不一般的多。
看看娱乐娱乐就算了
太过叫真还不被作者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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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2011-10-13 21:00:51]

不明白吗? 甲子草珍贵,世人都想得到。能买得起的人家,非富即贵。可只卖甲子草得到的只是钱。要是加个美貌的女儿呢?把甲子草做女儿的嫁妆,女儿能嫁给青年才俊,王家多了个有权有势或有钱有门路的亲家---长久的巨大的利益共同体。赚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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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1-10-13 22:45:00]

抱抱亲,俺后面会稍提下的。PS:二楼娃子我想圈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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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2011-10-14 16:50:05]

嘎?!啥意思啊?!就圈养?! 弱弱的问一下,小可躲不躲的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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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1-10-14 18:31:56]

躲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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