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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一辈子的意大利在北京》  第14章

网友:纯白 打分:0 [2007-04-13 08:44:59]

谢谢婆娑曼陀罗的评论,和之前潇潇的评一样深得我心。昨天早晨看到的时候,就在想,我应该说些什么呢,你们,以及文下这所有的评论(包括潜水的姑娘们),是我依然停留在这里的原因。我现在写得少了,因为越写越觉得徒劳,我一再重复地表达一些东西,但又未能表达得尽可能接近妥善的地步,迟早会生厌吧,可能某天就会彻底不写了,但是现在,仍可继续。
前夜下了雨,清晨起来看到雨点拍在窗户上,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在幼时的村庄。也只有下雨天我才会把北京当成南方吧。天空朦朦的,于是出去走走,透透气。一家店门口挂了一条真丝裙子,看到它就觉得是穿上它去和心爱的男人约会的裙子,在夏天的傍晚,配小高跟镶水钻的凉鞋。它让人有久违的……恋爱心情……然而它只剩惟一一条,S码。S码对165的人是不好穿的,而且,我又不算很瘦,好哀怨呜呜。我还是买下了它,打算送给好友。
它带给我整整一天的好心情,回来的时候,和同屋的女孩牙牙听到路边音像店传来《滚滚红尘》,跟着唱了一路,唱回了家。“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时不经事的我。”迎着风唱歌,总是有少年的意气吧,风把风衣吹得荡漾,北京的春天真的到了,真想立刻买一张票南下南下南下,去阳光充沛的地方看花。单是想一想,就好开心了。
到了晚上,凌晨姐姐开车,把我们屋的姑娘们带到香山脚下去玩,路过一条漂亮的马路,有那么一点儿深圳的滨海大道的味道,两旁都是开花的树,连翘,梨花,桃花,樱花,眼睛都要顾不上了。吃到极好味的抹茶蛋糕,返程时,车窗开着,不知是谁起了头,众人在车内合唱《恋曲1990》,是很苍凉的一首歌呢,但是在此情此境,觉不出忧伤,也想不起自己有过忧伤,那一句“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分明已是最得意的爱情——如果说,是在某个阳光雪亮的山顶,有风一直吹着,和那个人挽着手,看向远方。
凌晨姐姐说,春风沉醉的夜晚。
恩,这是愉快的一天,与你们分享。闲暇时,去看看外面的风光,看阳光和花,天和树吧。天地当真有大美。
我总是喜欢捕捉细节,这是你们在这篇文里一再获知的。麒麟,有了这样的名,姓氏应该再平凡不过,才能压住它的锋芒,起到中和作用,可我偏偏要在前头加个龙字,双重凌厉,承受得艰难,反是不祥。盛极而衰,而泯然众人,而淹没于生活里。他的名字,便昭示了命运。婆娑曼陀罗姑娘,是这样的。恩。
有个她,唤她为小龙,小龙应该就是那么一种生物,柔弱无害,但自有尊严。我喜欢这个称呼,所以又用到《此去前往湘地》(这是个与我自身半分没有关联的故事,我只是喜欢安插一些看似真实的小细节到文里去,也算私人化小乐趣吧),这么说,是对不起那些信以为真的姑娘们,她们给我祝福,我感谢,但它确实与我无关。在少年时,我遇见过龙姓少年,后来他喜欢上大眼睛的女生,据说去了法国,而我和他,是兄弟。
是看过太多的香□□帮片吧,受它影响太深,至今我仍认为人和人最漂亮的关系是友情,所以在文里藉了小禾说出。小虎和小龙,就是我理想中的兄弟情义的一种展现(如果不涉及爱上同一个女孩子的话),涉及了,也是好兄弟。小虎是有野生的江湖气的,我只喜欢这一类男生,从小到大。这应该是我的情结,走近的人,总是会有这样的气息的,我只被他们吸引,这毫无办法。但是在匪气和侠气的分寸太难把握,太多人,空有形式感。
我写长篇总是吃力的,我只着眼于细微的东西,对大的结构把握得很差,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在写短篇,就是试图可以把结构练得稍微象样一点。这一篇,以我的罗嗦程度,可以写成长篇,但是,最终我只让它是中篇,不到五万字。毕竟它只需要被装在这么一个容积的瓶子里,供人品尝。
一只大木桶里,只装了一浅底儿水的话,会比较浪费材质。
说了好多话,我果然还是改不了罗嗦的毛病。絮絮叨叨,让大家见笑了。而依然要说的是,感谢来到这篇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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