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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红楼之谁家新妇》  第27章

网友:花清 打分:2 [2013-10-27 18:49:38]

不是,二房(指小妾)绝不是正室夫人后备役,妾和妻的界线在古代天差别,“妾通买卖”,当家主母不高兴了把小妾卖了是正常现象,绝不是现代社会小三把元配折腾走了自己能就能上位的情况。基本古代正室夫人死了,男的会续弦,娶个填房,都不会把小妾扶正。而且,小妾扶正,不是男人你在家里对所有人说一声‘你是正妻了’就行得通的,在古代,别的不说,你想再有个妻子,首先宗族那里族谱上得加上女人名字,不然就像是现代结婚不领结婚证那种,根本没效力,甚至比那还严重。其次,官府的户籍和婚书那里也得改,你以为官府那么容易就同意你把个原来在贱籍的小妾弄成正妻?那明显犯法。古代正妻的地位,包括她以正妻地位生的孩子,对这家的家产所有权和小妾生的孩子完全不同,官府能容你胡来?如果正妻没生儿子,小妾生个儿子,那也只是庶子,最好的情况能继承点家产就不错了,都不能承宗祠,就连继承家产都是从明朝时才可以的,还不是完全继承,官府能从中得到一部分,那么容易让你个庶子变身嫡子,把什么都继承了,官府不是少一笔光明正大的收入来源?在明朝之前,小妾生的庶子连家产都不能继承,你没嫡子,在别人看来就是没儿子,宗族从其他嫡支里给你过继个嫡支的嫡子才能继承家产。
  也就清朝时满人讲究多子多孙,再加上满人人少,汉人比满了多了不知多少倍,为了统治汉人,他们鼓励本民族多生孩子,以增大统治基数来巩固满清皇室的统治。而且满人本身就是三个妻子,所以“三妻四妾”这个说法,只能用在满人身上(现在受戏剧和一些电视影响,现代人还以为古人就该三妻四妾呢,纯粹电视误导人),接受正统儒家思想的汉人奉行的是一妻多妾制,而且妾也不会太多。入关后满人受汉人影响妻子变成了一个,另两个本是正妻的成了小妾(侧福晋),小妾的地位才一下提高了好多。但就是这种情况下,小妾儿子的地位也和嫡子有很大差别,别的不说,就说雍正和乾隆,他们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自己封了王爷的兄弟,让自己的儿子得到了爵位。被过继的这些王爷没有儿子吗,有,只不过是没嫡子,只有庶子,这种情况下,皇帝就能为自己的儿子谋利,以这些王爷“无子”为由,光明正大的夺爵。(皇帝的庶子可不是一般庶子,人家过继给王爷当儿子继承爵位你得感恩戴德)
  在古代,以妾为妻是犯法的,而且古代的宗族也不是死的,你一个人干这事不要紧,整个宗族都有可能因此倒霉,所以宗族不会坐视不理,当然,法律虽然是这么制定的,但总归会有些人去钻空子违法,所以还是出了些把小妾扶正的,但那绝对绝对不是大多数,那是特例中的特例。就是那些人做了,别人碍于他们的权势暂时不吭声,等这些人哪天倒霉了,或者有人要整你时,以妾为妻小妾扶正这种事就是一项罪名。就像贾雨村,他把娇杏扶正,这事在他有靠山自己也没倒前,其他人不说这事,到他后面被治罪时,扶正娇杏这事就也被人提出来了。
  说白了就是有些人要么权势够大,别人不敢告他,要么他的位置不怎么重要,人家没空理他,所以安稳窝着了。但是,只要元配娘家不是落魄到底,人家就会出来说话的,尤其是元配要是有孩子留下的,元配娘家绝不会让自己女儿的孩子给个贱籍的小妾当儿女去,那打脸不是一般的,难道元配娘家要承认自己和小妾的父母,比如小妾是原来府里丫头的,元配娘家人和丫头的奴仆父母地位一样?还有,以后稍微要点脸的人家谁会把女儿嫁到这家来,难道人家女儿要给个小妾丫头出身的婆婆立规矩?
  像林如海这种当官的,要是以妾为妻把小妾扶正,他正好还处在盐政这种各方势力都眼红的位置上,他把小妾扶正,他的政敌不告上去借此整死他才怪。
  在平民百姓中,更不敢去干以妾为妻这种事,因为法律的约束力往往对普通老百姓是最大的,说白了,法律就是给约束普通人的,特权阶层偶尔违反一下不是问题。
  以及,平妻这个就更别说了,简直是闹笑话,除了商人家,还是不怎么讲究的商人家为了利益会弄个平妻出来,普通种田读书人家根本看不起他们,而且平妻也只是叫着好听,根本不被法律和社会承认。

   

[1楼] 网友:可乐羽毛36% [2013-10-27 20:16:46]

我记得上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好像说过二房夫人好听点算半个妻子,但本质上还是个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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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袖舞凝香 [2013-10-28 01:36:46]

贵妾和媵妾在原配拜拜后都是可以扶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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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张琴代语兮68% [2013-10-28 07:24:27]

妾就是妾,不管多好听的贵妾,二房,甚至是清朝的侧福晋,始终都低于嫡妻原配,哪怕是扶正了,还是要给原配行妾礼。要我说,无男主就好了。林如海这个渣如果是男主我回个应死!再说,女主明明有能力过得很好,为什么还要跟林如海?还要给仇人贾敏行妾礼。会很贱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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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春秋老怪24% [2013-10-28 12:36:49]

三妻四妾~三妻三妻绝对有不是正妻的“妻”能被扶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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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3-10-28 17:51:10]

灯花只是好奇问问,放心,这个怪怪的 BUG,灯花会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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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灵玉14% [2013-10-29 19:48:36]

古书有明确的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古称极贵之人妻确有三:正宫,东宫,西宫此为三妻;四妾是指: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但在后来,三妻四妾逐渐演变成“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形式。
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
《礼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此外,在礼法中,妾的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数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数目便在礼法上锐减:
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要到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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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wendy [2013-10-29 22:46:41]

我觉得吧,有些古书上的记载也别太当真了,什么时候都有钻法律空子的人,也多得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比如小妾有没有陪丈夫整晚,谁会真去查这个?什么嫡妻年过五十无子才能纳妾更是一纸空文,金瓶梅可不是现代人Y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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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Sirius26% [2013-11-01 15:32:19]

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媵,相送,引申指陪嫁。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此种制度称为媵妾或媵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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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Cc [2013-11-08 01:33:22]

不能扶正。只能另娶叫继室。如扶正一样被人瞧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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