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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红楼之谁家新妇》  第4章

网友:,, 打分:0 [2014-09-16 14:08:56]

作者绝对小三小四的料,抵制小三小四的人不会写这种文

   

[1楼] 网友:明眉之悠48% [2014-09-16 14:14:14]

正常良家出身救了老太太的大姑娘,被大老婆弄成小三还要被卖身为奴,以后自己的孩子也要低人一等,对象还是自己不熟的有妇之夫,被不公平对待了还一副好像赚了大便宜的样子,不报复算好了,只是因为留着孩子被留下话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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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4-09-16 18:13:50]

如果是灯虎哪里写得不好,欢迎建议意见,可是,这应该不能影射到现实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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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乌鸦灰灰 [2014-09-17 17:16:01]

同意1楼的,我要是在古代当主母绝对直接给小妾们灌绝育药,女主你要争呀,我非弄一批古代妓 女什么的和你各种比,看你还怎么各种优秀。。反正都说是古代嘛,小三小四那么多,给自己夫婿多纳几个妾也是可以的。你们自己打擂台吧,我就一看热闹的,嘿嘿,我也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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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2014-09-18 21:04:00]

如果看完全文,还觉得女主是一副赚大便宜的样子,灯花也无话可说了。可眼下,也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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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流翠 [2014-09-20 04:23:49]

樓主何必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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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燕柯 [2014-09-21 21:55:20]

现代文写小三,小三那肯定是不对,可是古代文这么追究有意义吗?古代男人,有点钱的都是三妻四妾,在当时,这也都是合法的。
红楼里贾府也不是没有妾,林黛玉都说了,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林黛玉对袭人的存在不也是默许的吗?
写文而已,没必要人身攻击,在说了,用现代的观念去否定古代的习俗,这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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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凌子 [2014-09-25 00:37:50]

№3 网友:,, 评论: 《红楼之谁家新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9-16 14:08:56 所评章节:4
作者绝对小三小四的料,抵制小三小四的人不会写这种文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这才叫真正的人身攻击好不好,极品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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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2014-11-05 23:38:05]

面对脑残无话可说。作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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