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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综]每天都要喂养这群人》  第26章

网友:不爱吃鱼的囧猫 打分:2 [2014-11-11 17:45:31]

喵!这样的话常陆院夫人不可以要求凛去联婚了吧?干脆脱离常陆院家好了,反正凛是靠自己的努力才有现在的地位(╯з╰)

   

[1楼] 网友:千羽凌夜 [2014-11-11 21:00:2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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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天之砂 [2014-11-11 23:36:55]

呵呵,但是她还是养女呀。
最起码,她还没偿还一些年的养育之恩,就算只是让她上学之类的,也算是施恩了。
没有彻底把她利用到底,应该不会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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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2014-11-12 16:23:00]

养育之恩?连凛出国也兩个星期之后才发现。如果真的要还就錢好了,反正最多也是给錢凛上学罷了,用不着用凛一生的幸福来交换吧。那还不如去孤儿院呢,只是不能去贵族学校而已,凛也可以用她爸妈的保险费去出国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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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天之砂 [2014-11-12 17:01:22]

但是对于常陆院夫人而言,她会咬住这点不放,并不是说女主应该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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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4-11-12 17:55:55]

话是不能这样说啦,毕竟当时才10岁的孩子是需要监护人的,要不然连她的意愿都不会顾的就会送她去孤儿院的,去孤儿院的话更是不可能保得住赔偿金了,除非她好运遇到一个非常好的孤儿院院长,更别说出国或者干嘛了,而且貌似亲戚领养是合法并且合情理的,10岁孩子的意愿并不会被重视,要是被亲戚带走的话,赔偿金一样很大可能保不住,一个10岁孩子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还拿着那么大一笔赔偿金,能好好的活着并且保住钱是不可能的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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