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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933601 打分:0 [2015-05-01 11:30:41]
釆药女之妻?作者你不觉的有问题吗?
[1楼] 网友:神烦狗 [2015-05-01 12:10:15]
有吗?只是说明男主攻受上弱势吧!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15-05-01 12:37:04]
作者欢迎因作品而进行的任何讨论,看都不看纯粹来找麻烦的请退散移步~~~
[3楼] 作者回复 [2015-05-01 12:47:02]
这位读者的断句有错误,之是连接助词,前后请分开读就可以了。。。
[5楼] 网友:, [2015-05-06 19:34:58]
怪国文太过博大精深,,偷笑…楼主可能是这么理解的,采药女 之妻,女主的妻子的妻子之类,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6楼] 网友:一觉睡到自然醒 [2015-05-08 20:24:20]
哈哈,所以,字被省略后果然产生歧义啊。采药女 之妻,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
[7楼] 网友:幸福四葉草 [2015-05-10 08:48:22]
觉得LZ并没人身攻击,也没说什么,只是提出点质疑,这程度的砖算轻的了……
[8楼] 网友:桃之夭夭 [2015-05-12 09:08:08]
同样被文名误导了,还以为是GL~ 采药女之妻 不可妻
[9楼] 网友:云卷云舒 [2015-05-12 13:11:45]
是采药女之,妻不可欺吧
[10楼] 网友:临烟雨 [2015-05-12 13:38:04]
路过,说句我个人的看法,作者起名存在疑点,名字可以认为是《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也可以断为《采药女之妻 不可欺》,这个文名确实存在问题,有人扫文路过说一下文名的事,很正常。但是作者却认为这是“纯粹来找麻烦”的,不觉得作者太敏感了吗?
[11楼] 网友:风狐澈 [2015-05-14 21:24:25]
本来就是找麻烦,一些人总喜欢拿常识来搞特殊,综合一看就知道是“采药女之……”,类似系列一系列二的说法,你偏要哗众取宠,以为大家不知道那一类说法似地。
[12楼] 网友:不行 [2015-07-21 11:18:50]
我也觉得题目怪怪的,让人产生歧义的话语本来就归类于病句,不能怪楼主啊!还有“之”做助词只有表连属关系和修饰,及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结构的助词,连接助词是嘛玩意?学汉语言的表示没听过。
[13楼] 网友:123 [2015-08-31 01:10:02]
一看就是病句,说人找麻烦的是脑残
[14楼] 网友:小鱼 [2015-11-26 00:39:07]
自己不会断句就说是病句,醉,估计这种人是看不懂古文的,古文没有标点符号,考的就是你的断句能力
[15楼] 网友:路人甲 [2015-11-27 02:06:41]
所以说这文是古文?写给古人看的?
[16楼] 网友:流云 [2015-12-11 17:17:36]
标题一看就是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看成什么采药女之妻的八成就是耽美百合文看多了的
[17楼] 网友:路人甲 [2016-01-05 03:45:14]
15楼的病的不轻。耽美百合怎么了?有本事你让晋江封了啊!我也觉得标题就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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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933601 打分:0 [2015-05-01 11:30:41]
釆药女之妻?作者你不觉的有问题吗?
[1楼] 网友:神烦狗 [2015-05-01 12:10:15]
有吗?只是说明男主攻受上弱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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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5-05-01 12:37:04]
作者欢迎因作品而进行的任何讨论,看都不看纯粹来找麻烦的请退散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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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5-05-01 12:47:02]
这位读者的断句有错误,之是连接助词,前后请分开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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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2015-05-06 19:34:58]
怪国文太过博大精深,,偷笑…楼主可能是这么理解的,采药女 之妻,女主的妻子的妻子之类,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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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一觉睡到自然醒 [2015-05-08 20:24:20]
哈哈,所以,字被省略后果然产生歧义啊。采药女 之妻,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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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幸福四葉草 [2015-05-10 08:48:22]
觉得LZ并没人身攻击,也没说什么,只是提出点质疑,这程度的砖算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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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桃之夭夭 [2015-05-12 09:08:08]
同样被文名误导了,还以为是GL~ 采药女之妻 不可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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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云卷云舒 [2015-05-12 13:11:45]
是采药女之,妻不可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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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临烟雨 [2015-05-12 13:38:04]
路过,说句我个人的看法,作者起名存在疑点,名字可以认为是《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也可以断为《采药女之妻 不可欺》,这个文名确实存在问题,有人扫文路过说一下文名的事,很正常。但是作者却认为这是“纯粹来找麻烦”的,不觉得作者太敏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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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风狐澈 [2015-05-14 21:24:25]
本来就是找麻烦,一些人总喜欢拿常识来搞特殊,综合一看就知道是“采药女之……”,类似系列一系列二的说法,你偏要哗众取宠,以为大家不知道那一类说法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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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不行 [2015-07-21 11:18:50]
我也觉得题目怪怪的,让人产生歧义的话语本来就归类于病句,不能怪楼主啊!还有“之”做助词只有表连属关系和修饰,及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结构的助词,连接助词是嘛玩意?学汉语言的表示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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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123 [2015-08-31 01:10:02]
一看就是病句,说人找麻烦的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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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小鱼 [2015-11-26 00:39:07]
自己不会断句就说是病句,醉,估计这种人是看不懂古文的,古文没有标点符号,考的就是你的断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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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路人甲 [2015-11-27 02:06:41]
所以说这文是古文?写给古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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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流云 [2015-12-11 17:17:36]
标题一看就是采药女之 妻不可欺,看成什么采药女之妻的八成就是耽美百合文看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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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路人甲 [2016-01-05 03:45:14]
15楼的病的不轻。耽美百合怎么了?有本事你让晋江封了啊!我也觉得标题就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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