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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你喜欢的样子我都有》  第6章

网友:阿九 打分:0 [2016-02-27 22:14:07]

之前打过分了,jj好像抽没了评论,再发一下。从袁先生过来的,文笔不错,但是设定还是无法接受,抱歉。普法一下,违背对方意思发生性行为的,女性属于□□,男性属于故意伤害,违背对方意思包括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此对醉酒的人诱导发生性行为或故意灌醉别人发生性行为,都属于犯罪

   

[1楼] 网友:好好看文别说话 [2016-02-27 22:39:19]

你怎么那么多事 能看就看 不能看就关!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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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企鹅 [2016-02-27 22:51:15]

第一章wuli容容就做过普法(这是犯罪!)。接受不了设定请出门左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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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牛哒哒的牛大大 [2016-02-27 23:42:16]

我就超萌这个设定哎,所以正经人不适合看耽美,会三观尽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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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君子一诺 [2016-02-28 00:03:21]

这设定确实有一点三观不正,层主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楼上小伙伴的不要激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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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天天暴雨 [2016-02-28 01:24:27]

对于文学作品还要求三观合法的,通通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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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胡说 [2016-02-28 02:14:50]

我也来撕两句。
1.楼主说的话没错,不管成未成年,在其醉酒时候□□都算犯罪。不过我个人觉得,在当事人双方都凭着自主意识决定不想追究的时候,就不关别人的事儿了。如果那小孩儿说我一定要追究觉得不甘心,那我一定站在小孩儿那方把王锦骂死。但现在情况不是在这样。
2.1楼,既然有评论,别人也有发言的权利。
3.3楼,我和你一样挺萌设定的。但你说正经人不适合看耽美,不合适。我要严肃的说一句我很正经,但我也挺适合看的。
4.我赞同4楼说的话。
5.5楼,我真不知道你这样的逻辑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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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叫我十二呗38% [2016-03-01 19:10:30]

不接受你就点击屏幕右上方的叉叉呗 讲真不接受的话不需要写评论了好吗?!!我们大家就是铁打的接受能力和故意的间歇性法盲 文章就是作者想象的一个世界啊 你老是拿现实去套路的话所有文章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合理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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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烟燃神轻 [2016-03-04 01:19:04]

大量需要6楼这样理性的耽美看观!及不一味拥护也不应该全盘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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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满目倾城 [2016-03-05 12:17:14]

(づ ●─● )づ别吵啦,攻是个□□犯没错啦。。。。。。一开始受也普法了一下啦!六楼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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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9-08 20:33:51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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