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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沧岚殊叶 打分:2 [2016-11-30 01:39:32]
觉得作者对江枫的评价完全忽略了重点,以至于略有强辩之嫌。邀月终极反派没有什么可辩白的;花月奴无论是为个人自由而出逃抑或为爱情自由而私奔,也都有人性光辉的亮点。然而江枫,救命之恩不代表从此人生就属于施救者,这固然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当着救命恩人的眼皮底下与救命恩人的侍女暗通款曲到怀了包子再然后拐人私奔就理直气壮了。别说邀月心仪他,就算换一个对他没有私欲又同样禁止门下私情的人比如黄药师,江枫此举也是完全是赤裸裸打主人家的脸,而且还是救命恩人的,这人品令人不敢苟同。真那么宁死不屈,何不光风霁月堂堂正正向救命恩人直陈心声为花月奴和自己争取?如果事涉仅限自身,江枫没有向邀约交代的必要,但现在是因为人家救了你才有了勾搭机会的而所勾搭的对象是救命恩人的侍女,再像原著一样行事,看似勇敢实则不敢直道而行懦弱之极。以及,事情先后要有个说道。并不能因为邀月后来黑化就转而认可江枫发生在先的行为。江枫干出破事儿来的时候,邀月最多算中二公主病重患者而已吧,虽然令人难以忍耐,但救命之恩如此相报,江枫并不占理。冲破世俗规矩枷锁的人不一定是错的,以怨报德、践踏救命恩人的尊严难道就是对的?前者的光环不是万能的。作者说,邀月可以不救江枫,但没有权利在救了江枫之后要求对方喜欢自己;同样的,江枫可以不喜欢邀月,但没有权利在被邀月救后和她的侍女暗通款曲到怀了包子再然后拐人私奔。目的(冲破枷锁)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手段令人反感。邀月固然令人不喜,但江枫没好到哪里去。同希望能以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江枫,我倒觉得,花月奴纯善,江枫江湖义气是有,但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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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2016-11-30 02:47:27]
我有点不赞成……邀月不是黑化,她根本没白过,在原著里,她七岁的时候因为与亲妹妹争桃子还是啥的,就把怜星从树上推下去摔成了【【残废】】,胳膊和腿都畸形,事后也没道歉没惭愧,还觉得妹妹啥都违逆自己,跟自己争,这要算中二公主病,也太美化中二公主病了。以江枫的形容,邀月像冰像火,就是不像人,简而言之,就是唯我独尊,根本无法沟通的那种。江枫很尊重人,连小厮江琴都当亲兄弟一般对待,看花月奴,也是把她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而不是移花宫主的侍女奴婢,在这种情况下,两个独立人格互相爱上还真挺正常的……等相爱了,如果因为对方是移花宫的人,就心生忌惮,强行压抑就太懦弱了,他不能光风霁月的和邀月去争取,以对方的性格来说,同意的可能性约等于奇迹,但一旦翻脸,自己未必会死,花月奴可就死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江枫怎么敢直道而行,怎么敢拿他深爱女人的性命去冒险?江枫根本没有正常的途径可以和花月奴在一起,要么逃要么死要么分手,他也不算懦弱,真懦弱就分手了,自己找机会跑,把花月奴扔在移花宫里。至于“踏邀月的尊严”,一个人的尊严,不能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如果她必须禁止门下女孩子追求自己的幸福,永远高高在上才算有尊严,那还是让她没尊严好了……本来就是不合理要求,干嘛尊重她,惯的一身毛病,早在小时候害妹妹残废就揍一顿教育好,也没后来失个恋就天上地下唯我最苦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十几年折腾。ps:怜星对她姐才是真爱,被摔成残废还无怨无尤那么些年,多喜欢江枫,看姐姐也喜欢,一个人边上站着不去抢,还替姐姐抱不平,等江枫自尽了,本来悲痛欲绝,发现姐姐自残了一胳膊针孔,又抱了自己一下,立刻感动的“你从小没抱过我,如今就算立刻死了也无憾”……pps:黄药师没禁止门人有私情吧,他是真把几个风当徒弟的,当年冲动打断弟子腿赶走之后,暗自后悔好多年,还觉得这都怪老子平时性格太古怪,梅超风才不敢禀报她和大师兄相爱,只好偷偷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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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沧岚殊叶 [2016-11-30 05:09:13]
好大一篇回复,感动~的确用黑化来形容邀月后来的行为不很合适,如大大所说,她之前就不是白的。实际上我主要想指出的只是,邀月的黑暗面对怜星以及其他人或都展露过,但对于江枫,事发前终究止于相性不合,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坏事。我想表达的是,在这整个事儿里,无论邀月的人格多么混账多么不可理喻,都不能否认在事发前,除了精神上爱而不得的极欲强求,她并没有什么令人指摘的地方,是江枫脑补她将会有的反应(尽管很大可能然而终究是脑补)后率先出击的。无论江枫所怀理由何等崇高伟大,都不能掩盖他的确以德报怨的事实。我固然认为直道而行是正理,但也并没有觉得江枫不可以和花月奴私奔,我只是认为,既然他做了这样的选择,则应该更公允地去看待他,无论是光辉一面还是不理想的那面。他为了爱情敢于豁出一切争取自由的天空,不妨碍我们欣赏这种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决绝;但他为了私欲为了保全所爱不惜以怨报德,不妨碍我觉得他行止有亏。邀月的确糟糕之极,为此不难理解江枫的选择,但不能因此证明这个做法就是理直气壮的。人性本就不是非白即黑,这样的江枫很真实。近现代之交,无数男女勇于突破传统桎梏追求真爱,我感谢它们造福了身为后人的我们,然而同样不讳言,为了不负真爱于是负了无数其他人的也在所不少,祸福相倚是非交错本就是常态。用这一个的意义,来压制那一个的意义,争出哪一个更有意义,真没什么意义。另外,我觉得大大误读了我提到的“践踏邀月的尊严”,我所说的尊严,不是什么邀月自我维持的高高在上,而是类似国法的移花宫宫法。没听说过可以因为真爱或不想痛苦就犯法无罪,否则就到小三的春天了,当然江花跟小三无关,我只想表明真不是什么都可以给真爱给不想痛苦让位的,律法的尊严本身即是现在也是必须维护的。当然这或许就牵扯出有理没理的问题,然而移花宫宫法也许不近人情,但就正如现在还有许多拥有不近人情风俗的少数部落一样,不以为然的我们可以有不遵守的自由,但若带着里头的人一起践踏它,并且是在人家有恩于你好心收留的情况下,恐怕就有违厚道;而如果是部落里的人自己觉醒推动改革,就真理直气壮。所以花月奴出逃我觉得棒棒哒,但是江枫,真的对不起……就近举个例子,现在海外有些家庭是有雇外劳女佣长期居家的,试想作为主人家,得知女佣与暂时好心收留的友人勾搭上了,非得即刻将之遣送回国不可,而友人预估到主人家的反应,就抢先一步不告而带人远离?这什么事儿啊!ps:前面说的不清楚,黄药师禁止私情是陈梅俩依据师父日常性情脑补的,然后这俩就为保全而私奔了。从私奔人的角度来说,除了顺了九阴的事,感觉和江花的反应举措颇有相通之处。真不好意思,其实评论应该放在大大本身的文章才是。只是一直以来看到洗白邀月黑花月奴的同人文太多,很是郁闷,所以看到大大的感想就特别兴奋,只是对江枫的想法有些出入,于是就忍不住啰嗦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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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宛芙 [2016-12-01 15:43:45]
江枫受花月奴贴身照顾两人日久生情可以理解,发乎情止乎礼呀。把人弄得怀孕尤其是放在古代我觉得这行为非常不君子。然而说到这我又想起来一句话,君子可欺之以方。
[4楼] 网友:云非 [2016-12-03 11:01:11]
噗,LZ说理的时候还好,一举例我就忍不住笑了啊不好意思……比如这个海外女佣的例子,哪里就近了,简直跑偏得没边了有木有233333333第一,遣送回国又不是要命,有可比性吗;第二,江枫和邀月可没有友情更不是友人,完全是“被动”获救的陌生人啊;第三,雇主无权限制人身自由,更不会多管闲事禁止恋爱,事实上他们都没有权力“遣送”别人回国,最多是让佣人没有来自他们的offer,必须拿着本来已有的签证重新找雇主,并承担找不到的风险而已——在这种情况下,那女佣和友人还要私奔,这不叫以怨报德,这叫智力缺陷。这也跟黄药师完全不一样啊,黄药师是大事三观正,小事三观歪(虽然断人双腿其实并不小,而且又不是那几个人偷的经书,这完全是迁怒啊,六月飞霜,比窦娥还冤),后悔有用,要警察干什么。邀月还不如他呢,邀月的三观——如果非要说她有三观的话——八个字可概括: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还有什么少数部落风俗…………⊙﹏⊙b按LZ的逻辑,我兔怎么可以解放西藏呢,奴隶制是人家的制度啊,要尊重嘛。必须等待奴隶们自己觉醒啊有木有,还要让他们自行积累力量直到能与当权者抗衡哦(现实一点好嘛),怎么可以施加外力呢,少女被活生生剥皮做成阿姐鼓神马的,都是人家的风俗,你们居然擅自跑来践踏了,这是理不直气壮哦。那神马共产国际怎么可以跑到中国来宣传共产主义,后来还为中国革命提供帮助呢,神马白求恩之类的太不厚道,过来救什么人,还白白搭上自己的人头。让大清统治下饱受压迫愚昧麻木人民,等着某一日举头望天,突然灵光一闪,一拍脑袋,拍出一个人民公社的脑洞(虽然不知道得等几百年),然后关起门来自己掐才对嘛。还有Rwanda那些地方,联合国怎么可以派维和部队去呢,这是践踏人家的主权嘛,就该让Hutu和Tutsi两个民族杀个血流成河才对,不能干涉人家内政呀。好吧,如果真要做个比较恰当的类比,应该是这样:一个在大海上被鲨鱼咬得奄奄一息的人,被海岛首领冒险救了(同时干掉鲨鱼),他到达这个海岛之后,突然发现,这里居然吃人(说移花宫的规矩吃人不过分吧,鲁迅笔下那些吃人的礼教,跟移花宫一比,毛毛雨啊)!!!被吃的妹纸们不但不反抗,还觉得理所应当!!!于是他带着一直照顾他、并且共入爱河的被吃妹纸逃跑了……类比得我都醉了,说点别的。LZ说邀月在之前没有伤害江枫——这并不影响江枫对于月奴会被杀的推测。有些事情,不需要等他实际发生,才能做出反应。提前给对方判刑当然不好,但是未雨绸缪自我保护就很能理解了。对方对自己固然好,但是她对其他人的态度,更能说明问题吧:有危险的是月奴,又不是自己,看她伤没伤害自己管什么用,完全不make sense嘛。尤其是邀月这样性格毫不遮掩的人,完全不需要相处很久才能做出判断好吗,稍微有点识人之明都能看得出来她会怎么做啊。明知道对方会杀掉月奴,还要直接坦白,这不叫直道而行,这叫蠢,且是丝毫不负责任的蠢——你犯蠢的灾难性后果将由你爱的人承担。这蠢,江枫他敢犯吗,犯得起吗?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命在旦夕了,还要求对方行止不能亏一点,这叫恨人不当烈士、怨人不够迂腐、何不食肉糜,反正死的不是自己,淹别人家的田不心疼啊╮(╯_╰)╭最后,小说里没明确说过他们是什么时候造人怀孕的吧,在移花宫就酱酱酿酿最后只能带球跑,好像是同人二设,然后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了⊙﹏⊙b。退一万步讲,就算人家真的发生了sexual contact, 那也是两情相悦,两厢情愿。情到浓时,发乎情容易,止乎礼很难。古龙小说里的江湖压根就没有婚前守贞这种社会规则,人家当事人事前愿意、事后负责,那就行了,又不是负心汉拔X无情,外人还要指点一下是否君子,这手伸得未免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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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宛芙 [2016-12-05 01:37:42]
绝代原著我没看过,剧情都是从同人了解的。退一万步讲,无论小说或现实,哪怕放在现代我都认为奉子成婚是很丢人的事。
[6楼] 作者回复 [2016-12-05 22:56:48]
好长的一篇评论=口=,虎摸楼上参与讨论的各位,我要给这个评论加精~
[7楼] 作者回复 [2016-12-05 23:44:41]
说下个人观点,当然我本人比较偏激,观点看看就好,不一定值得作为参考……对于尊重其他团体的规则,不管这个团体是部落,帮派,还是别的啥,这种尊重都需要保留一个底线,食人族不可能因为传统习俗就免责。又,出于某些度君子之腹的揣测(我不是君子,这个我自己早就知道了QAQ),目前很多对其他团体的尊重,是出于某些非道德方面的考虑,当年百废待兴时,可以先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不破不立,反正情况也不可能更坏了,但现在已经有了些家底,就不值得为打老鼠伤了玉瓶,对于一些看不过眼的事,只好先慢慢拿温火炖,说是尊重你,只是因为还没到火候==(非特指,不要联想)。此外,我还想到另一个问题,如果A对B有恩,那么B看见A的不妥行为,是否应该保持缄默?古代允许亲亲相匿,现在也有回避制度,你可以说,但出于人道考虑,法律允许你闭嘴?不过这不一定能适用于江枫和邀月的情况就是了。PS:稍微考据了下,没发现在原著里有移花宫人不许谈恋爱的规定,毕竟邀月怜星是想谈没谈成,花无缺全程对追求铁心兰的事情毫无心理障碍,当然也可能是这个规则只对女性弟子有效,邀月怜星不是弟子,而花无缺是男的。以此来看,私奔事件中明确犯了宫规的,是花月奴的“私逃出宫”,江枫的人身自由虽然不受限制,但作为家属被连坐处死。当然,站上帝视角的读者都知道,邀月的火主要还是对着江枫发作,否则花月奴一个小宫女出逃,还真未必能惊动武功盖世的大宫主亲自追捕==。至于这个宫规是否应该严格遵守,这就是另一个议题了。秦国经商鞅变/法,然后数代积蓄,才有了嬴政的一统天下,这是遵守法律的良性结果,但法律终究得依附于国家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所指定的规则与当前情况不适宜,却还在被严格执行的话……呃,具体可以参见陈胜吴广起/义,秦国规定服役之人在规定天数之内必须赶到目的地,但六国统一之后,疆土扩大数倍,法律还按这个天数执行(秦二世真是傻【哔——】),当然就免不了有鸿鹄之志者揭竿而起,大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所以有些东西很难得出确切结论,我闲时随便码点字,就不去深入思考了,头疼……
[8楼] 网友:行行重行行 [2019-09-03 11:12:59]
奉子成婚很丢人?!这个是人家夫妻双方之间的事吧,对方都不觉得有问题,我们为啥要替对方觉得不对?这未免管的太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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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沧岚殊叶 打分:2 [2016-11-30 01:39:32]
20觉得作者对江枫的评价完全忽略了重点,以至于略有强辩之嫌。
邀月终极反派没有什么可辩白的;
花月奴无论是为个人自由而出逃抑或为爱情自由而私奔,也都有人性光辉的亮点。
然而江枫,救命之恩不代表从此人生就属于施救者,这固然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当着救命恩人的眼皮底下与救命恩人的侍女暗通款曲到怀了包子再然后拐人私奔就理直气壮了。别说邀月心仪他,就算换一个对他没有私欲又同样禁止门下私情的人比如黄药师,江枫此举也是完全是赤裸裸打主人家的脸,而且还是救命恩人的,这人品令人不敢苟同。真那么宁死不屈,何不光风霁月堂堂正正向救命恩人直陈心声为花月奴和自己争取?如果事涉仅限自身,江枫没有向邀约交代的必要,但现在是因为人家救了你才有了勾搭机会的而所勾搭的对象是救命恩人的侍女,再像原著一样行事,看似勇敢实则不敢直道而行懦弱之极。
以及,事情先后要有个说道。并不能因为邀月后来黑化就转而认可江枫发生在先的行为。江枫干出破事儿来的时候,邀月最多算中二公主病重患者而已吧,虽然令人难以忍耐,但救命之恩如此相报,江枫并不占理。
冲破世俗规矩枷锁的人不一定是错的,以怨报德、践踏救命恩人的尊严难道就是对的?前者的光环不是万能的。
作者说,邀月可以不救江枫,但没有权利在救了江枫之后要求对方喜欢自己;同样的,江枫可以不喜欢邀月,但没有权利在被邀月救后和她的侍女暗通款曲到怀了包子再然后拐人私奔。
目的(冲破枷锁)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手段令人反感。邀月固然令人不喜,但江枫没好到哪里去。
同希望能以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江枫,我倒觉得,花月奴纯善,江枫江湖义气是有,但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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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2016-11-30 02:47:27]
我有点不赞成……
邀月不是黑化,她根本没白过,在原著里,她七岁的时候因为与亲妹妹争桃子还是啥的,就把怜星从树上推下去摔成了【【残废】】,胳膊和腿都畸形,事后也没道歉没惭愧,还觉得妹妹啥都违逆自己,跟自己争,这要算中二公主病,也太美化中二公主病了。
以江枫的形容,邀月像冰像火,就是不像人,简而言之,就是唯我独尊,根本无法沟通的那种。
江枫很尊重人,连小厮江琴都当亲兄弟一般对待,看花月奴,也是把她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而不是移花宫主的侍女奴婢,在这种情况下,两个独立人格互相爱上还真挺正常的……
等相爱了,如果因为对方是移花宫的人,就心生忌惮,强行压抑就太懦弱了,他不能光风霁月的和邀月去争取,以对方的性格来说,同意的可能性约等于奇迹,但一旦翻脸,自己未必会死,花月奴可就死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江枫怎么敢直道而行,怎么敢拿他深爱女人的性命去冒险?
江枫根本没有正常的途径可以和花月奴在一起,要么逃要么死要么分手,他也不算懦弱,真懦弱就分手了,自己找机会跑,把花月奴扔在移花宫里。
至于“踏邀月的尊严”,一个人的尊严,不能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如果她必须禁止门下女孩子追求自己的幸福,永远高高在上才算有尊严,那还是让她没尊严好了……本来就是不合理要求,干嘛尊重她,惯的一身毛病,早在小时候害妹妹残废就揍一顿教育好,也没后来失个恋就天上地下唯我最苦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十几年折腾。
ps:怜星对她姐才是真爱,被摔成残废还无怨无尤那么些年,多喜欢江枫,看姐姐也喜欢,一个人边上站着不去抢,还替姐姐抱不平,等江枫自尽了,本来悲痛欲绝,发现姐姐自残了一胳膊针孔,又抱了自己一下,立刻感动的“你从小没抱过我,如今就算立刻死了也无憾”……
pps:黄药师没禁止门人有私情吧,他是真把几个风当徒弟的,当年冲动打断弟子腿赶走之后,暗自后悔好多年,还觉得这都怪老子平时性格太古怪,梅超风才不敢禀报她和大师兄相爱,只好偷偷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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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沧岚殊叶 [2016-11-30 05:09:13]
好大一篇回复,感动~
的确用黑化来形容邀月后来的行为不很合适,如大大所说,她之前就不是白的。实际上我主要想指出的只是,邀月的黑暗面对怜星以及其他人或都展露过,但对于江枫,事发前终究止于相性不合,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坏事。我想表达的是,在这整个事儿里,无论邀月的人格多么混账多么不可理喻,都不能否认在事发前,除了精神上爱而不得的极欲强求,她并没有什么令人指摘的地方,是江枫脑补她将会有的反应(尽管很大可能然而终究是脑补)后率先出击的。无论江枫所怀理由何等崇高伟大,都不能掩盖他的确以德报怨的事实。
我固然认为直道而行是正理,但也并没有觉得江枫不可以和花月奴私奔,我只是认为,既然他做了这样的选择,则应该更公允地去看待他,无论是光辉一面还是不理想的那面。他为了爱情敢于豁出一切争取自由的天空,不妨碍我们欣赏这种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决绝;但他为了私欲为了保全所爱不惜以怨报德,不妨碍我觉得他行止有亏。邀月的确糟糕之极,为此不难理解江枫的选择,但不能因此证明这个做法就是理直气壮的。人性本就不是非白即黑,这样的江枫很真实。
近现代之交,无数男女勇于突破传统桎梏追求真爱,我感谢它们造福了身为后人的我们,然而同样不讳言,为了不负真爱于是负了无数其他人的也在所不少,祸福相倚是非交错本就是常态。用这一个的意义,来压制那一个的意义,争出哪一个更有意义,真没什么意义。
另外,我觉得大大误读了我提到的“践踏邀月的尊严”,我所说的尊严,不是什么邀月自我维持的高高在上,而是类似国法的移花宫宫法。没听说过可以因为真爱或不想痛苦就犯法无罪,否则就到小三的春天了,当然江花跟小三无关,我只想表明真不是什么都可以给真爱给不想痛苦让位的,律法的尊严本身即是现在也是必须维护的。当然这或许就牵扯出有理没理的问题,然而移花宫宫法也许不近人情,但就正如现在还有许多拥有不近人情风俗的少数部落一样,不以为然的我们可以有不遵守的自由,但若带着里头的人一起践踏它,并且是在人家有恩于你好心收留的情况下,恐怕就有违厚道;而如果是部落里的人自己觉醒推动改革,就真理直气壮。所以花月奴出逃我觉得棒棒哒,但是江枫,真的对不起……
就近举个例子,现在海外有些家庭是有雇外劳女佣长期居家的,试想作为主人家,得知女佣与暂时好心收留的友人勾搭上了,非得即刻将之遣送回国不可,而友人预估到主人家的反应,就抢先一步不告而带人远离?这什么事儿啊!
ps:前面说的不清楚,黄药师禁止私情是陈梅俩依据师父日常性情脑补的,然后这俩就为保全而私奔了。从私奔人的角度来说,除了顺了九阴的事,感觉和江花的反应举措颇有相通之处。
真不好意思,其实评论应该放在大大本身的文章才是。只是一直以来看到洗白邀月黑花月奴的同人文太多,很是郁闷,所以看到大大的感想就特别兴奋,只是对江枫的想法有些出入,于是就忍不住啰嗦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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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宛芙 [2016-12-01 15:43:45]
江枫受花月奴贴身照顾两人日久生情可以理解,发乎情止乎礼呀。把人弄得怀孕尤其是放在古代我觉得这行为非常不君子。然而说到这我又想起来一句话,君子可欺之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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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云非 [2016-12-03 11:01:11]
噗,LZ说理的时候还好,一举例我就忍不住笑了啊不好意思……
比如这个海外女佣的例子,哪里就近了,简直跑偏得没边了有木有233333333
第一,遣送回国又不是要命,有可比性吗;第二,江枫和邀月可没有友情更不是友人,完全是“被动”获救的陌生人啊;第三,雇主无权限制人身自由,更不会多管闲事禁止恋爱,事实上他们都没有权力“遣送”别人回国,最多是让佣人没有来自他们的offer,必须拿着本来已有的签证重新找雇主,并承担找不到的风险而已——在这种情况下,那女佣和友人还要私奔,这不叫以怨报德,这叫智力缺陷。
这也跟黄药师完全不一样啊,黄药师是大事三观正,小事三观歪(虽然断人双腿其实并不小,而且又不是那几个人偷的经书,这完全是迁怒啊,六月飞霜,比窦娥还冤),后悔有用,要警察干什么。邀月还不如他呢,邀月的三观——如果非要说她有三观的话——八个字可概括: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还有什么少数部落风俗…………⊙﹏⊙b
按LZ的逻辑,我兔怎么可以解放西藏呢,奴隶制是人家的制度啊,要尊重嘛。必须等待奴隶们自己觉醒啊有木有,还要让他们自行积累力量直到能与当权者抗衡哦(现实一点好嘛),怎么可以施加外力呢,少女被活生生剥皮做成阿姐鼓神马的,都是人家的风俗,你们居然擅自跑来践踏了,这是理不直气壮哦。
那神马共产国际怎么可以跑到中国来宣传共产主义,后来还为中国革命提供帮助呢,神马白求恩之类的太不厚道,过来救什么人,还白白搭上自己的人头。让大清统治下饱受压迫愚昧麻木人民,等着某一日举头望天,突然灵光一闪,一拍脑袋,拍出一个人民公社的脑洞(虽然不知道得等几百年),然后关起门来自己掐才对嘛。
还有Rwanda那些地方,联合国怎么可以派维和部队去呢,这是践踏人家的主权嘛,就该让Hutu和Tutsi两个民族杀个血流成河才对,不能干涉人家内政呀。
好吧,如果真要做个比较恰当的类比,应该是这样:一个在大海上被鲨鱼咬得奄奄一息的人,被海岛首领冒险救了(同时干掉鲨鱼),他到达这个海岛之后,突然发现,这里居然吃人(说移花宫的规矩吃人不过分吧,鲁迅笔下那些吃人的礼教,跟移花宫一比,毛毛雨啊)!!!被吃的妹纸们不但不反抗,还觉得理所应当!!!于是他带着一直照顾他、并且共入爱河的被吃妹纸逃跑了……
类比得我都醉了,说点别的。
LZ说邀月在之前没有伤害江枫——这并不影响江枫对于月奴会被杀的推测。有些事情,不需要等他实际发生,才能做出反应。提前给对方判刑当然不好,但是未雨绸缪自我保护就很能理解了。对方对自己固然好,但是她对其他人的态度,更能说明问题吧:有危险的是月奴,又不是自己,看她伤没伤害自己管什么用,完全不make sense嘛。尤其是邀月这样性格毫不遮掩的人,完全不需要相处很久才能做出判断好吗,稍微有点识人之明都能看得出来她会怎么做啊。
明知道对方会杀掉月奴,还要直接坦白,这不叫直道而行,这叫蠢,且是丝毫不负责任的蠢——你犯蠢的灾难性后果将由你爱的人承担。这蠢,江枫他敢犯吗,犯得起吗?
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命在旦夕了,还要求对方行止不能亏一点,这叫恨人不当烈士、怨人不够迂腐、何不食肉糜,反正死的不是自己,淹别人家的田不心疼啊╮(╯_╰)╭
最后,小说里没明确说过他们是什么时候造人怀孕的吧,在移花宫就酱酱酿酿最后只能带球跑,好像是同人二设,然后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了⊙﹏⊙b。退一万步讲,就算人家真的发生了sexual contact, 那也是两情相悦,两厢情愿。情到浓时,发乎情容易,止乎礼很难。古龙小说里的江湖压根就没有婚前守贞这种社会规则,人家当事人事前愿意、事后负责,那就行了,又不是负心汉拔X无情,外人还要指点一下是否君子,这手伸得未免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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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宛芙 [2016-12-05 01:37:42]
绝代原著我没看过,剧情都是从同人了解的。退一万步讲,无论小说或现实,哪怕放在现代我都认为奉子成婚是很丢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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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作者回复 [2016-12-05 22:56:48]
好长的一篇评论=口=,虎摸楼上参与讨论的各位,我要给这个评论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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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者回复 [2016-12-05 23:44:41]
说下个人观点,当然我本人比较偏激,观点看看就好,不一定值得作为参考……
对于尊重其他团体的规则,不管这个团体是部落,帮派,还是别的啥,这种尊重都需要保留一个底线,食人族不可能因为传统习俗就免责。
又,出于某些度君子之腹的揣测(我不是君子,这个我自己早就知道了QAQ),目前很多对其他团体的尊重,是出于某些非道德方面的考虑,当年百废待兴时,可以先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不破不立,反正情况也不可能更坏了,但现在已经有了些家底,就不值得为打老鼠伤了玉瓶,对于一些看不过眼的事,只好先慢慢拿温火炖,说是尊重你,只是因为还没到火候==(非特指,不要联想)。
此外,我还想到另一个问题,如果A对B有恩,那么B看见A的不妥行为,是否应该保持缄默?古代允许亲亲相匿,现在也有回避制度,你可以说,但出于人道考虑,法律允许你闭嘴?
不过这不一定能适用于江枫和邀月的情况就是了。
PS:稍微考据了下,没发现在原著里有移花宫人不许谈恋爱的规定,毕竟邀月怜星是想谈没谈成,花无缺全程对追求铁心兰的事情毫无心理障碍,当然也可能是这个规则只对女性弟子有效,邀月怜星不是弟子,而花无缺是男的。
以此来看,私奔事件中明确犯了宫规的,是花月奴的“私逃出宫”,江枫的人身自由虽然不受限制,但作为家属被连坐处死。
当然,站上帝视角的读者都知道,邀月的火主要还是对着江枫发作,否则花月奴一个小宫女出逃,还真未必能惊动武功盖世的大宫主亲自追捕==。
至于这个宫规是否应该严格遵守,这就是另一个议题了。
秦国经商鞅变/法,然后数代积蓄,才有了嬴政的一统天下,这是遵守法律的良性结果,但法律终究得依附于国家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所指定的规则与当前情况不适宜,却还在被严格执行的话……呃,具体可以参见陈胜吴广起/义,秦国规定服役之人在规定天数之内必须赶到目的地,但六国统一之后,疆土扩大数倍,法律还按这个天数执行(秦二世真是傻【哔——】),当然就免不了有鸿鹄之志者揭竿而起,大喊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所以有些东西很难得出确切结论,我闲时随便码点字,就不去深入思考了,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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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行行重行行 [2019-09-03 11:12:59]
奉子成婚很丢人?!这个是人家夫妻双方之间的事吧,对方都不觉得有问题,我们为啥要替对方觉得不对?这未免管的太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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