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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静 打分:2 [2009-05-31 20:54:14]
那日闲来无事,登录晋江首页,看到了强力推荐榜里一篇《梅开九度》,便看了下去,感觉作者的文笔很是幽默犀利,在令人笑喷的同时又使人心生一丝沉重,大概就是快乐并痛苦着的意思吧!在文章的右边写着作者的完结文《无欢成爱》,开始我只对《梅开九度》感兴趣,可是后来忘记看到第几章了,下面有个看文的我忘记她是什么名字了,说《无欢成爱》写得很好,正好《梅开九度》我已经看到最新的章节了,就开始追《无欢成爱》,这一追,哇,我的天,我发现鑫不只是穿越类型的搞笑文写得好,现代的正剧写得只比那个搞笑的《梅开九度》更好,而且鑫的文呵呵,不V,这让我感觉很好。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鑫的文章写的这么好,为什么就一个长评也木有呢!痛定思痛,我觉得我有为鑫写一个长评的必要了。先说说这个故事本身吧。沈沫的生活因为余悦的到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那游戏人生,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人生态度改变了,变得积极了阳光了温暖了,变得有责任,有担当了。她的生活也因为余悦的到来而变得充实起来,或者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手足无措,她不太适应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一个半大的小孩子。但余悦这孩子太让人心疼了,他是那么懂事,那么细心,那么敏感,把别人的心情,别人的需要放到第一位,把自己放到最后,幸亏随着他和沈沫相处时间的慢慢增长,他的那位敏感,那份小心不再那么明显了,不然,真的是会把广大亲亲们心疼坏了呢!冷锋和冷雨是另外一对让人心疼得不得了的兄弟。刚开始因了冷雨的遭遇,我也是对冷锋心存芥蒂,很是不满。可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我慢慢地体会到了冷锋的心境,先是爸爸被别的女人抢走,后来是妈妈的角膜给了冷雨,我想换做别人站在冷锋的立场上也是会这样报复的。但是直到冷雨的妈妈去世,他才明白自己能打拼到这一份天下,能撑到今天,全都是因为冷雨和他的妈妈,所以最后他给弟弟捐献了骨髓,我想即使沈沫不求他,他也会为自己的弟弟捐骨髓的。柳十二也是很让人心疼的。虽然他长得漂亮,又多金,是老板,但知道他所从事的职业的人除了沈沫恐怕没别人能拿他当朋友,尊重他了吧。那些人要么是看上了他的色,要么就是算计他,所以他才会为了沈沫的安危甘愿以身犯险。柳十二和冷锋都能算得上是男人中的极品了,这个极品,不是说他们多金,长得漂亮帅气,而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壮烈情怀。那天看到有人留言说故事很乱,我一点都没有觉得乱,觉得乱的人是没有用心去看。我倒觉得鑫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她能把这么多的人物,这么复杂的故事,这么激烈的矛盾冲突处理的游刃有余,故事娓娓道来,看得我是如痴如醉。我花了三个晚上,把这一百多章的长篇看完了,每次都是到了夜深人静,劝了自己一次又一次,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电脑,然后做一夜关于沈沫的梦,呵呵,着魔了啊!另外鑫可能是用拼音打字的吧,有的时候有些错字,不过瑕不掩瑜,大家都能看明白,但是希望以后在发文之前可以重读一遍,让文中的小虫子少一些就更好了。作者回复:N久没有看到长评了,感动到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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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静 打分:2 [2009-05-31 20:54:14]
那日闲来无事,登录晋江首页,看到了强力推荐榜里一篇《梅开九度》,便看了下去,感觉作者的文笔很是幽默犀利,在令人笑喷的同时又使人心生一丝沉重,大概就是快乐并痛苦着的意思吧!在文章的右边写着作者的完结文《无欢成爱》,开始我只对《梅开九度》感兴趣,可是后来忘记看到第几章了,下面有个看文的我忘记她是什么名字了,说《无欢成爱》写得很好,正好《梅开九度》我已经看到最新的章节了,就开始追《无欢成爱》,这一追,哇,我的天,我发现鑫不只是穿越类型的搞笑文写得好,现代的正剧写得只比那个搞笑的《梅开九度》更好,而且鑫的文呵呵,不V,这让我感觉很好。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鑫的文章写的这么好,为什么就一个长评也木有呢!痛定思痛,我觉得我有为鑫写一个长评的必要了。
先说说这个故事本身吧。沈沫的生活因为余悦的到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那游戏人生,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人生态度改变了,变得积极了阳光了温暖了,变得有责任,有担当了。她的生活也因为余悦的到来而变得充实起来,或者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手足无措,她不太适应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一个半大的小孩子。但余悦这孩子太让人心疼了,他是那么懂事,那么细心,那么敏感,把别人的心情,别人的需要放到第一位,把自己放到最后,幸亏随着他和沈沫相处时间的慢慢增长,他的那位敏感,那份小心不再那么明显了,不然,真的是会把广大亲亲们心疼坏了呢!冷锋和冷雨是另外一对让人心疼得不得了的兄弟。刚开始因了冷雨的遭遇,我也是对冷锋心存芥蒂,很是不满。可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我慢慢地体会到了冷锋的心境,先是爸爸被别的女人抢走,后来是妈妈的角膜给了冷雨,我想换做别人站在冷锋的立场上也是会这样报复的。但是直到冷雨的妈妈去世,他才明白自己能打拼到这一份天下,能撑到今天,全都是因为冷雨和他的妈妈,所以最后他给弟弟捐献了骨髓,我想即使沈沫不求他,他也会为自己的弟弟捐骨髓的。柳十二也是很让人心疼的。虽然他长得漂亮,又多金,是老板,但知道他所从事的职业的人除了沈沫恐怕没别人能拿他当朋友,尊重他了吧。那些人要么是看上了他的色,要么就是算计他,所以他才会为了沈沫的安危甘愿以身犯险。柳十二和冷锋都能算得上是男人中的极品了,这个极品,不是说他们多金,长得漂亮帅气,而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壮烈情怀。
那天看到有人留言说故事很乱,我一点都没有觉得乱,觉得乱的人是没有用心去看。我倒觉得鑫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她能把这么多的人物,这么复杂的故事,这么激烈的矛盾冲突处理的游刃有余,故事娓娓道来,看得我是如痴如醉。我花了三个晚上,把这一百多章的长篇看完了,每次都是到了夜深人静,劝了自己一次又一次,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电脑,然后做一夜关于沈沫的梦,呵呵,着魔了啊!
另外鑫可能是用拼音打字的吧,有的时候有些错字,不过瑕不掩瑜,大家都能看明白,但是希望以后在发文之前可以重读一遍,让文中的小虫子少一些就更好了。
作者回复:
N久没有看到长评了,感动到泪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