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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谈恋爱不如追星》  第2章

网友:喝不完的AD钙 打分:2 [2017-10-18 20:01:52]

我对爱豆的爱,仿佛父亲对女儿,希望他快点永远爱情,一生平安喜乐。大概是亲妈粉吧。说想不想睡我都觉得是亵渎了他,想把世间美好都给他。
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马老师
——by一片羽毛

   

[1楼] 网友:bububu [2017-10-28 19:18:24]

马老师?方便说一下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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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微安 [2017-10-30 21:14:56]

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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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不吐不快 [2017-10-31 03:56:52]

马天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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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喝不完的AD钙 [2017-10-31 20:32:00]

是马天宇啦。
以前特别不理解追星的人,觉得像明星这种离自己生活那么遥远的人,无法判断他们在生活中卸下面具是什么样的。
但命运让我遇到了马天宇。
我一个唯物主义社会主义接班人,是不信命的。
但喜欢上他,真的是我命中的劫数。
刚饭上他的时候,我以为我就是颜狗属性犯了,舔几天颜估计就能戒了,毕竟之前几个小哥哥我可是都不到三天就戒了→_→
然而,这回阴沟里翻船,我已经饭了马天宇大半年。
对于很多十年老粉来说,我大概连入门级都不够格。
但对于我至今十七年的人生来说,喜欢他是我主动做过最有毅力的事之一。
马天宇真的有毒,每当我觉得我可以戒了他的时候,都会受到来自他人格/颜值等方面的暴击。
不要再散发魅力了,你这迷人的家伙!
我叫他马老师,不是客气或是无脑吹(我很讨厌无脑吹,即使是自家的),而是因为他真的是我的人生导师。
我真正粉上他的契机,是拜读的他的自传写真集《我本浪人》。
他的文字平淡温和却流淌着坚定的力量。
对早年所遭遇的苦难坎坷他都一笔带过,一遍遍感谢家人和粉丝。
他其实蛮神奇的
会演戏(太多不列举)
会唱歌(代表作《该死的温柔》)
会做饭(16岁开始北漂四年啥活都干过,红案白案都学过,差点去新东方)
文笔好(文章好几次上意林)
会摄影(作品上过国家地理杂志)
会潜水(考了两次潜水证)
爱旅游(拍完戏就四处瞎飞,买到去哪的机票就去哪,走到哪算哪,没有计划,十分随意。因为他很享受这种顺其自然的际遇,也许是因为娱乐圈有太多刻意。)
而旅行也让他的气质越来越好,他刚出道的时候,说真的,空有皮囊,气质路人。
而十年之后的今天,一眼让人注意到的,不是他精致的皮囊,而是周身温润如玉的气质。
他现在一身贵公子的儒雅,完全看不出来以前种过地、放过牛羊、当过杂工、住过漏雨的地下室、当过街边小贩。
“25岁前的脸是父母给的,25岁以后,是自己修炼的。”这句话说的大概就是他吧。
看着他一步步向前走,变得越来越好,由衷地为他高兴。
不希望他被这个膨胀的快餐时代改变。
@马天宇,羽毛会陪着你走过十年、二十年,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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