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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金玉满堂》  第4章

网友:3769502271% 打分:2 [2022-02-26 15:49:32]

从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社会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取陆梁地。
《汉书·晁错传》载:“秦之戍卒,……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汉代承袭秦代遗风,对赘婿的贱视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且禁止赘婿为官吏。
《汉书·贡禹传》中说:“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南北朝时期,赘婿滴戍的法律被取消,但贱视赘婿的风俗依然如故。唐代时,赘婿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一点没有好转。
唐人对《史记》的注释,很能说明当时社会对赘婿的看法。司马贞索引:“赘婿,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赘,是馀剩物也。”颜师古补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有疣赘,非所有也。”更有甚者,五代时南唐朝廷竟然又把赘婿与佣奴等同起来,征编为军队。宋元明清四朝,赘婿的社会地位略有好转。但官方贱视赘婿的评判,还是时有发生。官方对赘婿的惩罚和贱视,加重了整个社会对赘婿的鄙视。
知道古代赘婿的地位有多低吗,不是单纯传宗接代的事,现代人指指点点不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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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3769502271% [2022-02-26 16:20:00]

有要求王氏完美符合封建道德的,还有要求王氏女权的,醉了……

15   [投诉]

[2楼] 网友:chou [2022-07-30 00:52:30]

看见科普,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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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9-04 11:22:22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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