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滚出我的横滨》  第18章

网友:向北65% 打分:2 [2020-05-21 13:45:57]

去翻阅了些资料,作者举例的日本见死不救构成遗弃罪和本文二木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真实案例中,是死者与明星相约吸d u,明星因先行行为而对死者负有保护责任,而文中二木与死者单纯的邻居关系,也无先行行为,故对死者无保护责任。
(先行行为是指先前实施的、创设或提高危险的行为。譬如案例中明星和死者一起吸毒,至于本文中妹子向二木求救,二木不予理会,二木行为并没有创设新的危险或是提高危险)
其次,日本遗弃罪是针对年老、年幼、身体障碍者、疾病者而言的,根据日本实践,是对疾病者进行了扩大解释,将产中的妇女、泥醉者、处于麻醉状态的人员、服用毒品的人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疾病者”,所以现实案例中的死者被解释为疾病者,属于遗弃罪的对象,本文中的死者显然不属于遗弃罪的对象。
个人浅显见解,也不确定是对的,欢迎理性讨论,接受批评指正,不接受喷子键盘侠。

3  

[1楼] 网友:灯灯灯灯 [2020-05-21 17:47:20]

罗翔老师的好学生!

    [投诉]

[2楼] 网友:奶黄窝窝头 [2020-05-21 20:52:39]

对,这种行为并不能构成不作为的罪,只能说是道德上的义务。并且补充,日本遗弃罪中的行为主体是对对象负有义务的人,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构成。

2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6-02-03 09:15:26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