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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宫村本该姓狗卷》  第1章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打分:2 [2021-07-10 20:23:50]

讲道理,这是同人衍生又不是原作,还是另一个世界,用一个壳子但不是原作里的“宫村伊澄”。
我看过一个拆了官配还在官配面前舞的,番我看过,喜欢官配,那个作者提起官配女主的时候还一口一个女主,连女主名字都不说,当时我就想棒打狗头,但啥也没说,直接取关点叉,你好我好。
真不喜欢不必点进来嘛,原作不好看吗,为什么要在这里为难自己啊。

   

[1楼]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2021-07-10 20:30:38]

您也不能要求什么公平公正,这个没侵犯您权利,纯粹是你心里不舒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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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叶哥yyds3% [2021-07-10 22:14:21]

每个人想法不同啊,没侵犯原著读者权利就是没侵犯原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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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2021-07-10 22:18:21]

衍生除了授权都算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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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2021-07-10 22:23:08]

转----「同人」跟「侵害著作权」「改编」「抄袭」之类的事情是没有天然联系的。如果说「同人创作」有一个如同「水火」「干湿」「好坏」「高低」「明暗」这样的相对词,那应该是「商业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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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2021-07-10 22:26:46]

根据《著作权法》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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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雪乃爱纯爱 [2021-07-10 22:33:09]

hhh楼主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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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landp3% [2021-07-10 23:40:37]

那这又如何分清同人和改编,抄袭,一直不理解,是靠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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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吃我大宝剑!!!10% [2021-07-10 23:47:35]

啥,不懂就去百度啊,还要我把百度给您搬来?到底是不理解还是懒得去了解,好好反思下自己啊喂!【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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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06-18 17:05:10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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