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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造物的恩宠》  第6章

网友:佚名 打分:2 [2021-08-13 20:33:3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先不说文中迟理已有的遗言是否有法律效力,即便遗言无效,按律迟理的所有财产也应当由妹妹迟遇继承,那些远房亲戚到底来凑什么热闹?
这些豪门小说的惯用套路真的让人怀疑是不是所有人都视法律为无物!要我说,真遇上这种人就送一句话--咱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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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切绘90% [2021-08-17 12:26:45]

……
原来这还是本讲豪门的,迟理迟遇是富二代还是豪门霸总小娇妻了?
遗嘱没有法律效力?哪看到的这话,遗嘱已经生效了就该由冉禁继承,其次才是迟遇吧?
瞧不起这些桥段的,就别看,瞧不起豪门小说或有类似桥段的,就别看。发个评论膈应人。而且就照冉禁这几章下来表现出的人物个性,是能撂下一句“不服咱们法庭见”的人吗,况且吵架的地点还在人灵堂,不生事才是为主的,死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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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佚名 [2021-09-03 01:55:28]

姐妹,可能是我没说清楚。
我说的 【可能】 没有法律效力是指,【遗言】它并非出自于姐姐自愿或干脆就是伪造的,并且按上文推断,它极可能还没有公证人,算不上有力的【遗嘱】。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说法,也是基于女主目前仍在怀疑她cp的行凶可能性。
所以说,虽然我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但我真的有在认真看文。而且这只是个观点,并没有批评作者大大的文章。大大的文我还是挺喜欢的。
另外,我个人认为你对豪门的定义有一点狭隘了。
女主家的集团都是行内顶端了,难道还不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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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佚名 [2021-09-03 02:02:11]

我所说的 【可能】 没有 法律效力 真的只是站在女主的视角对她cp进行的揣度!
我的评论 主要 攻讦对象 也是极品亲戚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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