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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点点 打分:2 [2009-12-13 20:03:41]
懒得登陆了,于是就把评写在第一章。其实不能说是评,只是一个疑惑,存在了很长时间的疑惑。可能是自己并非在正统中式教育下长大的吧,所以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能理解同性相爱在社会上承担的压力,但为什么仅仅不结婚也是错?为什么东方思想要把子女的婚姻和孝顺划上等号?为什么看起来子女单身的罪名甚至比不赡养父母还严重?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子女成年后也要坚持要做监护者而不是建议者的角色?如果是这样,那么18岁成年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在东方文化中,一个成年人是无法承担自己的行为和人生,去支配并负责的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事,不是说早就被划到封建文化一栏去了吗?还是说,是对我这样讲的朋友胡说?还有另外一个对公司的理论,恕我同样不能理解,我看到有评论回复说如果放弃就是逃避责任,只是有不计代价支撑下去才是“非常有责任感”,因为“一堆人没饭吃也是很头大”,于是更不解————经济运作上,老板和员工只是在扮演各自角色,老板投入私人资金,掌握整体运作,承担最大风险得到最大利益,员工负责完成分配下来的局部细节,投入相对劳动量换得到固定报酬,各自付出了,各自得到了,破产了,损失也不同,没有谁对不起谁一说,市场运作下的淘汰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新陈代谢是一定会发生的,破产受法律保护,因为那并不是个人行为,也不需要任何个人来一力承担(违法者除外),物品损害后选择修理还是重新购买全看经济成本,公司运作也是一样,这应该是一件很理智的事情才对,为什么甚至要求同样是他人的后代不惜自我牺牲也要支撑下去,并将此视做一种理所当然的义务?好的,其实那评论也对此做出过回答,答案是因为“享用了家族长久的资源”“要还的”——这真糟糕,因为我还是不能理解,她是享受了家族资源,但她享受的是她父亲工作得来的资源,换句话说是她父亲的劳动成果,这和员工们的子女享受他们父母的劳动成果是一样的,虽然父母的能量不同提供给子女的能量也不同,但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子女应该回报的是父母,但并不亏欠那份工作什么,不是吗?难道说你家人在某公司上班抚养你,你长大后,就欠那公司什么了吗?如果答案是否,既然员工的子女不欠,为什么老板的子女就欠呢?于是,问题就又回到了第二个疑惑上,变成了一个令我不解的圆环……
[1楼] 网友:02 [2009-12-13 20:58:27]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推翻了,“不孝有三无后无大”没有被推翻,“养儿防老”也还存在。2、3、很多商人其实内心还沿袭着曾经的家族作坊式经营理念,譬如国家的一切都是帝王的,于是帝王的一切都是国家的,于是在商业上,企业的一切都是老板的,所以老板的一切都是企业的,包括后代,懂?你也不要疑惑了,很多东西,古旧的思想,看起来是不符合现在这个时代了,但骨子里很多人还是继承并且默认正确的,好的也罢,糟糕的也罢,文化上数千年的沉淀,不是短短几十年说抹就能抹去的,哪怕是藏在其中的污垢。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09-12-14 17:11:05]
这,好复杂的问题估计以我的智商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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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点点 打分:2 [2009-12-13 20:03:41]
20懒得登陆了,于是就把评写在第一章。
其实不能说是评,只是一个疑惑,存在了很长时间的疑惑。
可能是自己并非在正统中式教育下长大的吧,所以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能理解同性相爱在社会上承担的压力,但为什么仅仅不结婚也是错?为什么东方思想要把子女的婚姻和孝顺划上等号?为什么看起来子女单身的罪名甚至比不赡养父母还严重?为什么有的父母在子女成年后也要坚持要做监护者而不是建议者的角色?如果是这样,那么18岁成年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在东方文化中,一个成年人是无法承担自己的行为和人生,去支配并负责的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事,不是说早就被划到封建文化一栏去了吗?还是说,是对我这样讲的朋友胡说?
还有另外一个对公司的理论,恕我同样不能理解,我看到有评论回复说如果放弃就是逃避责任,只是有不计代价支撑下去才是“非常有责任感”,因为“一堆人没饭吃也是很头大”,于是更不解————经济运作上,老板和员工只是在扮演各自角色,老板投入私人资金,掌握整体运作,承担最大风险得到最大利益,员工负责完成分配下来的局部细节,投入相对劳动量换得到固定报酬,各自付出了,各自得到了,破产了,损失也不同,没有谁对不起谁一说,市场运作下的淘汰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新陈代谢是一定会发生的,破产受法律保护,因为那并不是个人行为,也不需要任何个人来一力承担(违法者除外),物品损害后选择修理还是重新购买全看经济成本,公司运作也是一样,这应该是一件很理智的事情才对,为什么甚至要求同样是他人的后代不惜自我牺牲也要支撑下去,并将此视做一种理所当然的义务?
好的,其实那评论也对此做出过回答,答案是因为“享用了家族长久的资源”“要还的”——这真糟糕,因为我还是不能理解,她是享受了家族资源,但她享受的是她父亲工作得来的资源,换句话说是她父亲的劳动成果,这和员工们的子女享受他们父母的劳动成果是一样的,虽然父母的能量不同提供给子女的能量也不同,但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子女应该回报的是父母,但并不亏欠那份工作什么,不是吗?难道说你家人在某公司上班抚养你,你长大后,就欠那公司什么了吗?如果答案是否,既然员工的子女不欠,为什么老板的子女就欠呢?于是,问题就又回到了第二个疑惑上,变成了一个令我不解的圆环……
[1楼] 网友:02 [2009-12-13 20:58:27]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推翻了,“不孝有三无后无大”没有被推翻,“养儿防老”也还存在。
2、3、很多商人其实内心还沿袭着曾经的家族作坊式经营理念,譬如国家的一切都是帝王的,于是帝王的一切都是国家的,于是在商业上,企业的一切都是老板的,所以老板的一切都是企业的,包括后代,懂?
你也不要疑惑了,很多东西,古旧的思想,看起来是不符合现在这个时代了,但骨子里很多人还是继承并且默认正确的,好的也罢,糟糕的也罢,文化上数千年的沉淀,不是短短几十年说抹就能抹去的,哪怕是藏在其中的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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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09-12-14 17:11:05]
这,好复杂的问题
估计以我的智商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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