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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细雨》  第8章

网友:只遗 打分:2 [2017-06-11 18:08:03]

我看了一点,我只想说,二姐作为女性也可以争夺房产。但是前提是她对父母行孝道。如果仅仅是因为她的性别就抹杀她的权利,认为是女儿就应该把什么都给身为儿子的亲人,那是不平等的。这与“你是哥哥/姐姐你一定要让着弟弟/妹妹”有什么区别。虽然这个社会是不平等的,但是我们为什么要因为社会不平等就认为是理所当然?这是传统么,女性的友好谦让?来惯养男性?(当然这句话同样适合有公主病的女生)我只是想说,我们旧的侵犯一个人利益的“传统”是不应该的(我不赞同,它只是一种思想控制,行为禁锢)。可能有人认为二姐本身就看上去不占理(笑),那我只能说她在这篇小说里只是一个路人甲,不用在乎的路人甲,你不能让作者写的多么的美好,毕竟她的作用只是为了衬托主角,让我们觉得这个二姐不讲理,主角有容乃大什么都对。毕竟我们看到的二姐是主角眼里的二姐,一个欺负弟弟形象的姐姐。如果给她一个主角的机会我们看到的就会是不一样的。所以从“女性”“传统”这个方面来看,我会直接怒斥那些被裹在小脚里的人的荒谬之语,但是从“品格”“孝道”来看,我还是喜欢主角而讨厌二姐的。说的不好,不要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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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乙戊 [2017-07-24 18:29:11]

很赞同,鲁迅先生说过“从来如此,便对吗?”我们不能因为传统是这样就认为这是本应该这样,而且法律规定女儿是可以分房产的,农村宅基地都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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