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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人在商场飘,哪能不挨刀》  第1章

网友:不披马甲不舒服斯基 打分:2 [2010-09-02 21:55:09]

看过的熊猫的第一篇文是《银行不差钱》,很喜欢这种风格,但是对于我这种懒人显然不会想到去写评。
于是说说触动我写评的《人在上场飘》。主角三人,蓝天,郑前,仲斯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仲斯选是炮灰攻,但所表现出来的实在是个完美小攻形象。蓝天对于仲斯选的迷恋几乎一见钟情,但是那种小心翼翼深怕仲斯选不喜欢他的谨慎,却不是爱情。这和后来仲斯选喜欢他却利用蓝天对他的喜欢,让蓝天厌恶无关。记得看过一篇小说的后记,作者说,爱一个人,首先要让自己舒服。深以为然,所以那种深深隐藏真实的自己去小心翼翼地讨好的感情,只能称之为迷恋,而不是爱情。说通俗一点,差距摆着,于蓝天而言,哪怕仲斯选是个很好的BF,他们之间还是有鸿沟存在。
郑前不同。他和蓝天一开始就没有距离,打打闹闹,真实的缺点他们从来没有刻意隐藏。两个人在一起慢慢融入对方的生活,或许这也是郑前的一种小腹黑,等待着蓝天上钩,收线。
所谓一见之下就情根深种天雷地火的爱情,我是不相信存在的。仲斯选这个人太聪明,什么都算计地清清楚楚。然而他算错了蓝天对于爱情的态度,容不得半点猜忌与算计。你隐瞒你自己,那么,再见,我不会再一次给你机会伤害我。这个人未必不是好情人,可惜在我如蓝天般头脑愚蠢(= =)的人的眼里,这样的情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太可怕。
我喜欢郑前,尽管这个名字让我想到一首很沉重的歌《郑钱花》。小腹黑小算计有,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也不在话下,但不影响他从为人上是个好人,待人真诚。对蓝天就不在话下,对一个因为功高震主而容不下他但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前老板,同样还是仁至义尽的。所以这个攻受的设定我很喜欢~
说完正经的,说点不正经的(熊猫:呸,你才不正经)。熊猫一定是个吃货,捶地。彩虹糖广告公司巧克力广告公司就算了,都是糖果集团的。凉面杂志热干面报纸我也忍了,橙子饮料桔子饮料——本来就是水果= =b但是看到红烧肉烟草公司的时候我真的没忍住,破功了……熊猫你赔我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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