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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hhhHhhhhh 打分:0 [2022-04-24 22:52:22]
针对古人早嫁娶的历史纪要(来源于网络):《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唐会要·嫁娶》唐玄宗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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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啾啾 [2022-04-25 00:43:14]
厉害,涨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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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hhhHhhhhh 打分:0 [2022-04-24 22:52:22]
针对古人早嫁娶的历史纪要(来源于网络):《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唐会要·嫁娶》唐玄宗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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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啾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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