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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坏道》  第29章

网友:毛巾被被 打分:2 [2010-03-02 19:38:23]

我个人一直对于患有精神疾病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感到很不满。
看过一个案例,六岁的小男孩被和母亲有嫌隙的邻居杀死,邻居后被诊断出精神病送医而逃脱了服刑。但在此之前此人没有任何精神病的预兆。当地有种说法,母亲不可以去给早夭的孩子上坟,所以她连看看自己儿子的墓碑都做不到。
当然了,就此文来说,人格分裂未必可以归纳到精神病的范畴,但我同样不认为把责任推到“另外一个人格”身上就可以置身事外。首先人格分裂很多是由于收到剧烈刺激逃避现实等等而产生的,那么分裂出来的人格其实也是另一个自己。是同罪。
我对这位罪犯没有任何同情,她就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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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2010-03-02 20:48:02]

啊……我看过你在别的地方写过的评论耶~好像是另外一篇我在追的文
人格分裂确实是算精神病的,这个人如果不死,我想应该不会按正常人的标准追究她的责任,但是这对受害者来说确实是太不公平了。
以她做出的事情来看,她是没有任何可以博取同情或者原谅的理由的,但她是病人。
我一直困惑于要怎么样看待一个问题,所以才会有这篇文,那就是对于一个精神世界出现异常的罪犯来说,他所受的痛苦究竟能不能抵偿他犯下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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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大笑三千 [2010-03-04 13:45:37]

大人,其实刑罚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的同态复仇只是刑罚的一个最原始的功能呢。后来人们发现单纯的同态复仇不仅对已经产生的损害无法弥补,而且会对社会造成双重的损失,所以开始采用赔偿等其他多种方式解决这种问题,现代刑法中还有如果可以取得受害人的原谅可以适当减免刑罚的原则。所以,其实刑罚的存在主要功能是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其次才因惩罚加害人使得受害人取得心理上的安慰。而精神病患者也不是都可以免责,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两个标准:在案发时能否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当时能否辨识自己行为的后果。如果正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期,不符合上述两条,就是没有行为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自己没有能力的要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精神病患者处于间歇期,对自己的行为有认知和辨识能力,就不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
人格分裂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犯罪心理学上好像没有很明确的研究结论,但是按照刑法的基本原则来说,只要犯罪当时具有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和辨识能力,就不能因此免责。还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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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0-03-04 21:20:43]

哇……好详细哦,仰望。
偶法律相关课就学过经济法和民商法,刑法了解还真不多……所以这故事才只写抓人不写审判,捂脸
不过关于精神病患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那点我倒是有所耳闻。不过不管谁承担责任,对于受害人来说,伤害是造成了的,法律有时候也挺无力的,审判或者惩罚也都是事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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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大笑三千 [2010-03-05 11:02:03]

是啊,法律从来都不能防患于未然,只能在损害已经发生之后做相对公平合理的处理而已,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律没有用的吧。其实真正能律己律人的,不是法,而是良知和道义,法只不过是那个衡量道义良知底线的尺子罢了。
不过看大人这文也不是冲法律来的。觉得你写的那些变态很寒啊,变态的逻辑实在与众不同,最爱看咱们可爱的浆糊同学分析凶手想什么,过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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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橙子皮 [2019-10-29 14:43:42]

留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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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拂绿锈点94% [2021-04-19 18:20:20]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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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不归·沙华94% [2021-06-21 14:04:54]

我希望我可以学上心理学,最后可以和你们一起讨论,留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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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乖乖不再乖94% [2021-06-26 23:31:22]

在大佬楼下留个爪,相对于枯燥乏味艰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这样的更容易理解,至少我这样的门外汉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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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看书别闹 [2023-06-06 19:47:31] 来自江苏

我也这么想,赞同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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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白鹤仙94% [2023-08-21 17:05:27] 来自陕西

留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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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正月十六啊啊啊 [2025-03-01 03:26:06] 来自天津

这层楼很引人深思呢,能学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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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半集君安97% [2025-03-30 19:40:21] 来自北京

正在学刑法的路过…楼里大大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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