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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喵 打分:0 [2010-06-18 11:48:30]
咳咳..我只想说,现在山寨风那么强悍,就算各位闹场的也奈何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就是没保证,怎么样?有本事就不要到中国开发市场,如果要来赚钱赚热泪赚FANS,那么就只有做好被山寨德的准备了.跟官方人员说一下,咱们没用视 □赚钱赚热泪赚FANS,应该不构成侵权,就算是借用.听过<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没有?陈凯歌(是他吧?)不就告了人家吗?那大爷还是在家好好的呢?既有前车之鉴,何能构成侵权?如果真的不想来闹场,还请尊重地说话,好好商量.要说,就我一不乐意,不撤你又奈我何?如果真的爱这部戏,应该好好劝说.一味的挑衅,只会让人误解.你们,该不会是那群贪生怕死,厚颜无耻,兴风做浪,惟恐天下大乱的马甲娘娘吧?相信不是..哈哈..那就好好说话.大家静下心来.再行私下与作者商讨吧.摆在评论里,被人误认为有心就不好.而且还引起读者群掐,有伤看文风气嘛..您说是不是?
[1楼] 网友:飘过 [2010-06-18 11:52:45]
不好意思,霹雳很注重版权,状告过写同人的同人写手!你们使用了视□片段,作为小说的宣传,谋取了商业利益!这是违法的
[投诉]
[2楼] 网友:邑輝(闍皇) [2010-06-18 11:53:41]
我想我的語言並沒有過激,我從開始上網開始網名就叫邑輝,然後萌上霹靂後括號了霹靂中的本命闍皇~一直都沒有變過~而且說到知識產權,雖然有很多不了了之,但是那個郭敬明賠了21W也不是假的吧!何況被侵權人還是個比較沒有名字的,可是霹靂那就不同了吧
[3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09:09]
恩..我想大家是看到文再点进来看视 □的吧?所以顺序应该是标题-视□(可能,应该没人不看文就看视 □的吧? 当然可能真的有这样听别人说有事发生,"特意"来看视 □的人拉!)-文-评论那么,吸引人的应该是题目,作者,次再是文案.恩..邑輝(闍皇)同学,此言论只想说明一件事,撤不撤是作者决定的,跟我们读者没多大关系.在你维护所爱的时候请体谅一下我们读者爱一东西的心情.既然你一心维护自己所爱,那么,有一条更有效的办法.就是私下与作者商讨,到你满意为止.不必拉上读者一起掐.我想你也不想掐的对吧?
[4楼] 网友:邑輝(闍皇) [2010-06-18 12:10:39]
弱弱一問,要怎麼聯繫作者?!
[5楼] 网友:我就是来吐槽的 [2010-06-18 12:15:34]
捶地笑,感情您的意思是不追究没保证就能当别人的心血当别人的版权是小透明完全无视?作者这种行为才叫做有伤文风。再者,这样说吧,我们现在的行为是很淡定的要求作者在事情闹大前尽快修改MV里侵权内容,算是挑衅?先不说桃子大师朱武羽人铢衣凤凰鸣子陵等几位,不要以为用的是霹雳女角和老剧角色就少粉,我们绝对无法忍受爱了几年的角色被这种形式糟蹋!噢差点有忘记了,姑娘,不要以为作者大大多有名,让人这么有闲情逸致用马甲在这里花费时间。在发现这个视□以前我还真没注意到过作者大大的存在,文到现在压根一个字没看,不过文的内容不是重点,重点只是这位作者侵权了╮(╯_╰)╭
[6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16:32]
加读者群,与作者私聊吧..
[7楼] 网友:我就是来吐槽的 [2010-06-18 12:20:02]
喵同学,你搞错了,我们全部都是看到视□才摸到这里的,没有这个视□你家作者大大的文我们压根就没注意到。我们不否认作者写文辛苦,那么现在就请作者以自己写文的心情想一想别人的心情,看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喜欢的MV片段被他人任意修改成不认识的存在,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一直说的很明白了,请作者修改MV内容,在MV里面标注上霹雳角色名称,修改掉那段直接截取扇舞风华MV里金子陵部分的那几秒。
[8楼] 网友:wang20020531 [2010-06-18 12:34:04]
我就是吐槽的,你有病吧,这篇文章我看了这么久,才看到视□,再说视□做的这么粗造难看,我没看完都
[9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34:42]
楼上那个(我就是来吐槽的 )实乃马甲娘娘...若不是就是存心找茬,也颇具马甲风范.对马甲们实乃无话可所,所以你一心来看视□,我们就招了所谓的商业利益对吗?这也算赚取人气,侵权咯?至于你如何爱那戏我管不着,你要发牢骚就安静的跟作者商讨.发在评论里只能更显马甲风范,难道你真是?
[10楼] 网友:ceci [2010-06-18 12:38:11]
喵同学,侵权没告上不等同于可以允许山寨风一直吹下去。中国知识产权没保证,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11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40:35]
这跟光不光荣没关系,我是在说中国国情.照实说了.
[12楼] 网友:810371486 [2010-06-22 17:06:52]
对于【1楼】 的“使用了视□片段,作为小说的宣传,谋取了商业利益!”一说,我觉得十分的好笑!别人我不好说,毕竟不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我只能说说我自己看到此言论的想法。请您擦亮眼睛!这篇文是写了3分之一后,才贴出这视屏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冲着喜爱这文章、才、去看视屏的,才、了解到这是上原来还有“霹雳戏”这一东西!我想,像我一样的读者没有大部分,也有小部分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你为什么不反过来说是小说宣传了视屏呢?事物都有两面性,你一味地强调大家都是因为视屏才去看小说,可是对我而言,我完全是因为小说才去看视屏的!!更何况你所谓的 “谋取了商业利益”一说,更加不可靠,至少现在作者除了收到一大堆的负分和恶评,我看不到她受到了什么好处。而且,你这么义愤填膺,我也完全可以想到你代表的那群人也不会去看、去买作者的书,到头来,还是我们这些读者去看、去买的,所以,所谓的商业利益谈不上。你若说名声,我想,任何一个作者都不会喜欢这种“吵”出来的名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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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喵 打分:0 [2010-06-18 11:48:30]
20咳咳..我只想说,现在山寨风那么强悍,就算各位闹场的也奈何不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就是没保证,怎么样?有本事就不要到中国开发市场,如果要来赚钱赚热泪赚FANS,那么就只有做好被山寨德的准备了.
跟官方人员说一下,咱们没用视 □赚钱赚热泪赚FANS,应该不构成侵权,
就算是借用.听过<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没有?陈凯歌(是他吧?)不就告了人家吗?
那大爷还是在家好好的呢?既有前车之鉴,何能构成侵权?
如果真的不想来闹场,还请尊重地说话,好好商量.要说,就我一不乐意,不撤你又奈我何?
如果真的爱这部戏,应该好好劝说.一味的挑衅,只会让人误解.
你们,该不会是那群贪生怕死,厚颜无耻,兴风做浪,惟恐天下大乱的马甲娘娘吧?
相信不是..哈哈..那就好好说话.大家静下心来.再行私下与作者商讨吧.
摆在评论里,被人误认为有心就不好.而且还引起读者群掐,有伤看文风气嘛..
您说是不是?
[1楼] 网友:飘过 [2010-06-18 11:52:45]
不好意思,霹雳很注重版权,状告过写同人的同人写手!你们使用了视□片段,作为小说的宣传,谋取了商业利益!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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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邑輝(闍皇) [2010-06-18 11:53:41]
我想我的語言並沒有過激,我從開始上網開始網名就叫邑輝,然後萌上霹靂後括號了霹靂中的本命闍皇~一直都沒有變過~而且說到知識產權,雖然有很多不了了之,但是那個郭敬明賠了21W也不是假的吧!何況被侵權人還是個比較沒有名字的,可是霹靂那就不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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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09:09]
恩..我想大家是看到文再点进来看视 □的吧?
所以顺序应该是标题-视□(可能,应该没人不看文就看视 □的吧? 当然可能真的有这样听别人说有事发生,"特意"来看视 □的人拉!)-文-评论
那么,吸引人的应该是题目,作者,次再是文案.
恩..邑輝(闍皇)同学,此言论只想说明一件事,撤不撤是作者决定的,跟我们读者没多大关系.在你维护所爱的时候请体谅一下我们读者爱一东西的心情.既然你一心维护自己所爱,那么,有一条更有效的办法.就是私下与作者商讨,到你满意为止.不必拉上读者一起掐.我想你也不想掐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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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邑輝(闍皇) [2010-06-18 12:10:39]
弱弱一問,要怎麼聯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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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我就是来吐槽的 [2010-06-18 12:15:34]
捶地笑,感情您的意思是不追究没保证就能当别人的心血当别人的版权是小透明完全无视?作者这种行为才叫做有伤文风。
再者,这样说吧,我们现在的行为是很淡定的要求作者在事情闹大前尽快修改MV里侵权内容,算是挑衅?先不说桃子大师朱武羽人铢衣凤凰鸣子陵等几位,不要以为用的是霹雳女角和老剧角色就少粉,我们绝对无法忍受爱了几年的角色被这种形式糟蹋!
噢差点有忘记了,姑娘,不要以为作者大大多有名,让人这么有闲情逸致用马甲在这里花费时间。在发现这个视□以前我还真没注意到过作者大大的存在,文到现在压根一个字没看,不过文的内容不是重点,重点只是这位作者侵权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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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16:32]
加读者群,与作者私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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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我就是来吐槽的 [2010-06-18 12:20:02]
喵同学,你搞错了,我们全部都是看到视□才摸到这里的,没有这个视□你家作者大大的文我们压根就没注意到。
我们不否认作者写文辛苦,那么现在就请作者以自己写文的心情想一想别人的心情,看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喜欢的MV片段被他人任意修改成不认识的存在,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一直说的很明白了,请作者修改MV内容,在MV里面标注上霹雳角色名称,修改掉那段直接截取扇舞风华MV里金子陵部分的那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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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wang20020531 [2010-06-18 12:34:04]
我就是吐槽的,你有病吧,这篇文章我看了这么久,才看到视□,再说视□做的这么粗造难看,我没看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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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34:42]
楼上那个(我就是来吐槽的 )实乃马甲娘娘...若不是就是存心找茬,也颇具马甲风范.
对马甲们实乃无话可所,所以你一心来看视□,我们就招了所谓的商业利益对吗?这也算赚取人气,侵权咯?
至于你如何爱那戏我管不着,你要发牢骚就安静的跟作者商讨.发在评论里只能更显马甲风范,难道你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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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ceci
[2010-06-18 12:38:11]
喵同学,侵权没告上不等同于可以允许山寨风一直吹下去。中国知识产权没保证,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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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喵 [2010-06-18 12:40:35]
这跟光不光荣没关系,我是在说中国国情.照实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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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810371486 [2010-06-22 17:06:52]
对于【1楼】 的“使用了视□片段,作为小说的宣传,谋取了商业利益!”一说,我觉得十分的好笑!别人我不好说,毕竟不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我只能说说我自己看到此言论的想法。请您擦亮眼睛!这篇文是写了3分之一后,才贴出这视屏的,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冲着喜爱这文章、才、去看视屏的,才、了解到这是上原来还有“霹雳戏”这一东西!我想,像我一样的读者没有大部分,也有小部分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你为什么不反过来说是小说宣传了视屏呢?事物都有两面性,你一味地强调大家都是因为视屏才去看小说,可是对我而言,我完全是因为小说才去看视屏的!!更何况你所谓的 “谋取了商业利益”一说,更加不可靠,至少现在作者除了收到一大堆的负分和恶评,我看不到她受到了什么好处。而且,你这么义愤填膺,我也完全可以想到你代表的那群人也不会去看、去买作者的书,到头来,还是我们这些读者去看、去买的,所以,所谓的商业利益谈不上。你若说名声,我想,任何一个作者都不会喜欢这种“吵”出来的名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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