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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紫》  第48章

网友:执法必严 打分:2 [2010-09-22 21:10:29]

蜀大的文章是我看了这几年最好的,实在很烦那些无聊的人,写文章本是件辛苦活,希望蜀大别理那些无聊的人,若她们继续闹可以告她们,其实她们的行为已不仅仅是侵害名誉权的民事问题了,已可构成刑事犯罪,侮辱诽谤罪,可自诉也可公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实法律是有时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别看平时中国老百姓口里都不信法,可真遇到了,绝对会让你知道司法机关为什么会被称为国家的暴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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