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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宝玉奋斗记》  第73章

网友:戴雨侬 打分:0 [2010-12-12 12:33:30]

我揭下了蒙在眼睛上的一块红布,却发现青天白日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暗淡
  
  林森字子超,号长仁。福建闽侯人。其先祖据说是商代比干,周以忠义赐与林姓。延至明代深受国恩,一门十八进士,号称“父子同察院,兄弟布政使”。明末林氏一门以忠义自励,不仕清廷,隐于乡间。林森6岁读经史,又入美国教会学校,自是兼通东西。历任台南法院通译、上海江海关通事多职,与同族林述庆等组福建学生会,任主席,鼓吹排满光复。辛亥,时任九江关职员的林森借机策动清海军反正(晚清海军号称闽军,林也是闽人,自然事半功倍)。九江独立,林出任民政长,旋其族人林述庆等光复南京,赴金陵出任政府参议长。民元后,历任参议院委员长多职,一直追随孙文,为国民党元老之一。孙死后,为西山会议派领袖之一。因其为人较淡薄,故能为国民党内各派系所接受,,1931年出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坚主抗战,汪逆叛国后曾来信诱降,林森复答9字:“下令逮捕汉奸汪精卫”。1943年,林在重庆遇车祸,不治,薨,年75岁。林氏早年丧妻,伉俪情深,誓不再娶,膝下无嗣,临死犹遗言与蒋:“还都南京”。
  
  林森生性淡泊俭朴,不嗜烟酒,不近女色。他的官邸十分简陋,如同普通民居,甚至没有卫生设备。而因为房屋少,仅有的一个班警卫只能借住在邻居的空屋里。他因公外出时一般都是轻车简从,而私行则多是独自一人。
  
  林森的夫人早逝,他决意不再续娶,并不近女色。他离家外出的时候都要拎一个小皮箱,没有人知道里面是什么。后来才知道,皮箱里装的是她夫人的骨骸。每到夜深,林森独自一人的时候,常要拿出来看看,以寄托对亡妻的哀思。
  
  早年,林森致力共和革命,曾孤舟登舰说服海军名宿萨镇冰反身共和。到后来,他渐渐丧失了对政治的兴趣,寄情花草,古玩。他虽然喜欢古玩,却舍不得花许多钱去买,他一般出的价位都在三五元上下,从不出高价。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根据他的遗愿将他的藏品上千件放到一家古玩店拍卖,本来这些古董字画不值什么钱(而且有许多赝品),但由于是林故主席遗物,身价顿升,不到三天,所有藏品即被抢购一空。而所得之款全部捐献给了福建闽侯(林森故乡)中学作奖学金之用。
  
  
  1943年5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重庆遇车祸致瘫,8月1日在其寓所死去,终年73岁。人们在这位早年追随孙中山革命,后来消极无为的国民党元老寓所里,没有发现什么宝物;但却惊奇地发现在他的写字台上有一个少女骷髅,对此,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还是追随他多年的亲信朱副官,解开了其中之谜:林森写字台上的骷髅是他的表妹。
  
  林森1868年2月出生在福建闽侯。青年时期的林森,有知识又聪明,见多识广。林森有一个表妹,虽然没进过洋学堂,但在家庭的熏陶下,知书达礼温柔娴静,对林森充满无限的爱恋。两人悄悄地相爱着。
  
  其实,林森14岁还在美国人创办的教会学校读书时,由家中长辈做主,迎娶了比他大几岁的郑氏为妻。当时,在福建一带盛行一种旧俗,小女婿大媳妇,男子成婚之时一般都很小。林森生活在那个时代,自然也不例外,但婚前他与郑氏素不相识,从未谋面,故婚后毫无感情可言,而对表妹却一往情深。林森娶妻后,他的表妹对林森的爱也未减退,反而与日俱增。
  
  1893年,林森的发妻郑氏突然患病,不久就去世了。此时林森跟他表妹的感情更加浓烈,难分难解。但虽有情,却最终未成眷属。因年轻的林森追随孙中山从事反抗清王朝的革命活动,经常远离家乡,奔走在上海、南京以及日本、美国等,和表妹相处的日子并不多,且双方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俩相爱。后来他表妹便由父母做主许配给一个华侨巨贾的少爷。表妹对这个包办婚姻坚决反对,而此时林森不在家乡,她在无奈中急盼着林森赶快回来。
  
  事也很巧。正当林森的表妹着急之时,林森回来了。表妹如捞到救命稻草般,不顾众人议论和父母的阻拦,大胆地跑到林森身边,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迹,要林森带着她赶快离开故乡,远赴重洋,和他相守一辈子。
  
  但林森没有这样做,因为他重任在肩。孙中山委任他去美国从事活动,这次回家,只有半天的停留时间,面对事业与爱情,林森选择了事业。因为他从事的是秘密活动,若身边有个少女,实在不便。
  
  林森离开家乡,在美国两年;而在法冲破包办婚姻的牢笼。在结婚的头一天晚上,她把自己的灵魂送给自己心爱的人毅然自杀了。
  
  当林森回到家乡听到此事后,悲痛欲绝,追悔莫及。他在表妹坟前伫立许久,而后用手扒开坟墓,拿出他表妹的头骨,立下誓言:不近女色,终身不娶。
  
  在这之后,林森便将他表妹的骷髅头骨放置在写字台上,陪伴他度过漫漫人生路。

   

[1楼] 网友:YH [2010-12-12 13:47:34]

把心爱之人的骷髅头骨放在写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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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ice [2010-12-12 13:51:29]

他老婆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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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Q [2010-12-12 13:56:31]

要是他表妹嫁了人,没有自杀,就算是郁郁而终,可能也就那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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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2010-12-12 13:56:35]

请问这和我们这篇文有关系吗???不解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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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0 [2010-12-12 19:31:37]

有一种说法,曹雪芹晚期仕途彻底无望,对红楼梦的一种改写是让林黛玉以死明志,“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深化艺术性和批判力度,所以从来不看水黛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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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babydsl_2008 [2010-12-12 22:47:31]

我觉得他老婆郑氏是挺可怜的,不过她的这种可怜怪不到这个男人头上。这个女人的这种现象是那种时代一部分女性的代表,有很多女性恐怕都无法得到丈夫的真感情(男人对心爱的女人,两情相悦的那种),这种两情相悦的感情至少是要建立在有所相处,志趣相投上的,这些女性很有可能自己一生都没有喜欢过别人,因为没有机会,她们要喜欢恐怕也只能喜欢自己的丈夫,可是这种建立在素不相识的婚姻上的喜欢绝对不同于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自由恋爱两情相悦,那种喜欢更多的是依赖仰仗,尊以为天,从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来看,对丈夫的这种依赖仰仗甚至于基本都是以强迫自己开始的,服从于时代赋予女性的任务,说服自己去依靠自己要嫁的一个陌生男人,这个男人所在的地方是自己的立身之地,否则将失去社会价值和地位。郑氏虽然后来和他相处了,但是奈何这个男人心里早就爱上别人了,这是没有办法勉强的,不能说不爱就不爱,说喜欢上谁就喜欢上谁。,“但婚前他与郑氏素不相识,从未谋面,故婚后毫无感情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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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ice [2010-12-13 05:27:01]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我同情这个老婆。男人结婚的时候才十四岁,表妹自然更小。两个人的感情该是男人结婚之后才发展的。婚后以有妇之夫的身份和表妹一往情深。结婚十一年也没有跟老婆有感情。老婆死了没啥感觉不过是给他热恋的机会。跟现代的贱男小三也没啥大区别。至少比奶奶笔下的耗子小百花还多了个没有实际出轨。
我觉得这个结局挺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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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 [2010-12-13 08:55:11]

那个,7楼啊,俺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真伪,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结婚十一年相处了那么久,都没有办法产生感情的话,那就真的是两个人不合拍,没有缘分了……这种事,怨天怨地,却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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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囧了 [2010-12-13 10:47:06]

这是怎样一种森森的爱啊,怀疑他都只爱人家的骨头,或者人骨收藏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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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0 [2010-12-13 11:29:54]

林森对发妻郑氏未必没有感情,他的随葬品之一即是传说的神秘手提箱中用手帕包裹的郑氏的绣花鞋。国民党元老黄季陆即认为骷髅之说出于渲染。胡适1934年发表于《独立评论》的文章《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说,在去庐山牯岭的路上,有林主席捐造的石凳,上面刻着 “有姨太太的不许坐”八个大字。有人看了觉得好笑,便大言不惭地说:“我若有姨太太,偏要坐坐看,有谁能站在旁边禁止我坐?”但是胡适认为这正是林先生的聪明过人之处。他指出:“你有姨太太,你尽管去坐,决没有警察干涉你。不过你坐下去了,心里总有点不舒服。林先生刻石的意思,也不过要你感觉到这一点不舒服罢了。他若大吹大擂的发起一个‘不纳妾’的新生活运动,那就够不上做一个无为主义的政治家了。”可见林森是反对纳妾的。他的不再娶妻,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出于对发妻郑氏的深情。不管表妹之事是否存在,一个男人如果能够做到在妻子生前没有出轨,在法律许可纳妾的时候没有想着宝姐姐林妹妹兼收并蓄,妻子死后没有续娶,也是很值得尊敬的了。何况此人身居高位而不贪权不敛财不好色,一生朴素自奉,淡泊刚直,就算表妹和郑氏都爱过他,也得说这个男人值得爱。贾宝玉原著里也没有给林妹妹守身如玉呀。林森后来的生活可称得上当着高官(国民党主席)做着和尚了,除了□□这种人品我也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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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ice [2010-12-13 14:20:43]

包办婚姻下结婚了,两口子无法产生所谓的爱情确实正常。但是除非对方人品有问题,没有爱情总有一起过日子的亲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跟小姑娘勾勾搭搭来个一往情深,那跟今天的贱男小三真的没有两样。
说白了,既然接受了这桩婚姻,无法爱配偶没关系,不要去理直气壮的爱他人,更加不要去宣扬这种爱情的情真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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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0 [2010-12-14 11:07:39]

林森1884年在台北电信局工作。1891年与邻村郑氏女结婚。婚后三天即离开家乡。次年郑氏病重,回家照料,终究医治无效,1893年郑氏病故,无子嗣,誓不再娶。短暂的婚姻聚少离多,此后便孤独一生,引起外界猜测纷纷,又有手提箱随身不离,外界纷传内存亡妻遗骨。至离世开启手提箱乃绣花鞋一双,随葬入墓。表妹骷髅之说,起自其副官之言,无法查证。然此人反对纳妾是真,终身只有一次婚姻是真,对某个女性专情一生孤独终老孑然一身也是真。即使与表妹的感情确实存在,也是发乎情止乎礼,被国家大义和理智道德约束住了,君子如玉,端方自持,男儿如铁,慧剑断情。而后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磐石无转移,可以卒千年”他没有说出来,而是做到了。这是一个在家庭伦理道德上完美履行了责任义务,又在内心深处痴绝孤绝的有血有肉的真君子大丈夫,他付出了血泪的代价维护责任和义务,又用一生的孤苦来怀念爱情和知己,这种忠贞与痴情,信念和真诚,实在不应该被乡愿伪道学们轻易亵渎。问问良心,他能够做到的,我们能够做到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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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001 [2010-12-14 11:56:44]

要是骨灰我能接受得更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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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工王云 [2010-12-19 18:19:36]

拿出他表妹的头骨~~~~~~~~~~~~抖。
他表妹给他害的才是呢,不打算娶,又勾引人家,逼死的呢!要不勾引,这表妹也就安心另嫁了。林妹妹也是一样倒霉,不是贾宝玉,她又不会嫁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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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一一 [2010-12-20 21:29:20]

头骨————为毛我只觉得很诡异呢???掘尸挖坟不是挺糟蹋人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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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eagre [2011-04-20 00:59:17]

查林森年表结婚是在1890年,过了3年妻子病逝,不是十一年吧?
还有他的表妹年纪多大,为什么晚他这么久出嫁,一般女子结婚年纪更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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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saga [2011-06-22 20:14:32]

原来是楼主年代写错了——后面有网友帮忙纠正了。
不然,14岁的男孩子就和表妹黏黏糊糊——表妹嘛,总得更小一点,可也不能太小了,大概12岁左右?……然后纠缠11年,那也是22岁老姑娘了(在那个时代来说!)……于是这个男人也太没担当了!!!
如果前后不过是2,3年的事情,那倒还罢了。“且双方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俩相爱”………………敢私奔,敢自杀,不敢在自己亲身父母面前说自己喜欢鳏夫表哥?!又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自个给自个折腾什么剧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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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6-01-16 10:26:09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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