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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打分:2 [2023-03-03 02:37:42] 来自河南
其实秦始皇时期法律并不严苛。还有我年轻时真的信了陈胜吴广是个小老百姓,是被剥削不得不反,后来才知道秦国的黔首(百姓)根本没有姓。陈姓大多是陈国后裔。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陈胜、项羽、刘邦都是楚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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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工具 [2023-03-03 10:25:04] 来自浙江
还不严苛,赋税差不多十抽五,而且又不发展经济,种田的去卖东西要被割鼻子,时不时的要去修长城,修阿房宫,古代老百姓都好苦,学历史的时候就说了古代的封建皇帝都是窃取了广大劳动人民起义的胜利果实,苦的还是穷苦百姓,陈胜吴广是什么人造反不重要,重要的是流传几千年的那句话,最后刘邦得天下更是证明了这句话,是广大农民起义的胜利,跟楚有啥关系
52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23-03-03 11:20:30] 来自湖北
有姓只能代表他祖上是贵族,又不代表他自己是个贵族,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史记》记载,陈胜都沦落到给人耕田了,不是平民是什么?咱不能说自己祖上是大官,所以自己也是大官吧!且无论他身份如何,跟随他起义的无疑都是平民,如果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平民何必造反?就算陈胜是贵族,也不可能让平民在好吃好喝的情况下跟随他造反啊!至于古代的法律,个人以为光看条文没什么用,要看当时的吏治情况。哪怕纸面上可能记载不严苛,实际执行就不一定了。就算纸面上失期不至于斩首,但执行的官吏一怒之下把人斩了,谁还能讨个公道不成?光是收税他们就能搞出一堆花样,如果古代的官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那就比现代社会还要清正廉明了。而对平民来说,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宽松还是严苛根本不重要,只要实际执行中严苛残酷,那么这法律就是严苛残酷的。更何况我也不觉得秦法的条文很宽松啊。
78 [投诉]
[3楼] 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2023-03-03 14:40:21] 来自河南
1.我说秦始皇的律法并不严苛,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就现在而言,七国法律条文皆十分严苛。“战国时期的七国争雄限制了律法实施范围,卿大夫"私民"阶层的存在亦使其实际执行效果被弱化。二者造成的是条文制定与实施效果相脱节。在统一的秦朝建立之后,从外部环境看,地域已无之前七国之分,律法的推行范围扩大。就内部体制而言,"编户齐民"代替了分封诸侯,隶属于卿大夫阶层的‘私民’消失。严苛的法律条文因内外壁垒的打破而得以有效贯彻,并在刀笔吏‘弄法’风气盛行的大环境下被迅速异化为苛政。”2.楼上说赋税十税五,秦朝实行什一税,变成十税五是官僚阶级的层层剥削。说不发展经济,但是秦虽重农抑商,其实十分重视大商人,比如巴清,秦始皇把她视作女子表率,通过为其筑台的方式对其嘉奖。秦朝就有官商(国企)。至于种田的卖东西要被割鼻子,秦朝实行重农抑商,这个抑商就是对从商设置限制,提高商税,种田的从商割鼻子,是为了限制从商保证耕地。现在我们看割鼻子好严重,那个时候这个是轻的(bushi),因为不会死不影响生活,更多是羞辱作用,历朝历代的酷刑里它都排不上号。至于徭役,秦始皇徭役虽多,但并没有超越民众所能负担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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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2023-03-03 14:50:02] 来自河南
3.陈胜他不是贵族,我觉得他是寒门啊,是落魄的贵族。陈胜的故乡“阳城”在今河南商水一带,即秦时的陈郡,故陈国之地。陈人陈姓,姓氏地望一致。所以他很可能是陈国贵族后裔。虽然到他这一代已经跟平民差不多了,但我们不可否认他身上的贵族烙印。他有名有姓还有字(沛公这个亭长,也就是今天一个乡的派出所所长,连名都没,叫刘季,也就是刘三的意思。)“他取字以行世,不忘记自己贵族的血统。他常怀恢复祖先基业的幻想,所以能够喊出“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等豪言壮语,也有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和“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的深刻认识,这些都基于他作为贵族后裔而企图光复故物的意识。徐复观先生指出:‘一个人的姓氏历史,足以影响他的身份地位;或因有光荣的姓氏而发生一种传承的责任感。’这种“传承的责任感”在陈胜身上表现得十分强烈。至于平民跟着造反,那不是胡亥出手了吗?“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適戍是秦汉时期扩兵戍边的一种形式,適戍就是惩罚有罪之人到边境戍守。本来闾左之人并不在適戍范围,是因为“戍者曹辈尽”,为了满足日益需求的兵源,才扩大了范围,征发闾左戍边。因为谪戍带有惩罚的性质,所以“谪戍者在戍边期间不享受军功爵制的待遇,而且谪戍期不能抵销本人原应服的徭役。”这就更增加了闾左谪戍者对朝廷的反叛情绪。秦始皇时期徭役是有工资还管饭的,但是胡亥时修阿房宫和骊山墓地不给钱,还要求各地向都城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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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这是可以说的吗 [2023-03-16 00:37:02] 来自浙江
赋税哪里来的十抽五,北大秦简不是说了十二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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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柠檬茶34% [2023-03-22 20:34:08] 来自浙江
秦简恰恰是罪证。秦简撕破了秦吹、法家吹所谓秦法君王之下人人平等的谎话睡虎地秦简记载秦国商人要被拉去打仗,每天只吃三分之一的饭,哪里危险要往哪里冲。商人还不准立户,不分田地,子孙后代三代以后才能做官,怎一个惨字了得。秦法对官员的惩罚并不严厉,秦法对于有爵者是包庇的,官员轻罚,百姓重罚!比如家庭内部同罪异罚:(1)保证作为家长的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和对子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支配权利,甚至生杀予夺的权利。秦律在实体法上虽然规定:“擅杀子,黥为城旦舂”但是在程序法上,秦律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把“擅杀、刑、髡其子”定为“非公室告”,即使告发了,也不受理,并且“勿听,而行告,告者罪。”这就实际上取消了子告父母的诉讼权利。相反,法律切实保障父母不受子女侵犯的权利。秦律规定:“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殴高大父母”,“比大父母。又比主奴同罪异罚:(1)秦律保证奴隶主对奴婢的私刑权,主人对臣妾人身的侵犯,仅视为“家罪”,被认为是“非公室告”,不受法律上的追究。《法律答问》有:“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2)臣妾犯了其他方面的罪,在受到国家刑罚之后,仍然将其交还主人役使。秦律规定:“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又规定:“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死,黥颜頯,畀主。”无论私家奴婢是杀子还是伤害子致死,受刑罚后都要交给主人役使。 又比如官吏和百姓同罪异罚:(1)同是逃亡罪,官吏和百姓却不同罚。《法律答问》有:“大夫甲坚(鞭)鬼薪,鬼薪亡,问甲可论?当从事官府,须亡者得。今甲从事,有去亡,一月得,可论?当赀一盾,复从事。从事有亡,卒岁得,可论?当耐。” 而百姓出徭役,“不会(按时到达),笞五十;未盈卒岁得”,笞当加。 百姓出徭役逃亡一次,“笞五十”,再次逃亡,笞加重;大夫逃亡,只“赀一盾”,反复逃亡,只“耐”而已。秦国的爵位主要带来的就是特权,最明显的就是可以抵罪……又比如有爵者和士伍同罪异罚:(1)同一种犯罪,有爵和无爵,爵位高和爵位低不同罚。《游士律》规定:“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 (2)有爵位的人享有赎刑的特权。《法律答问》有:“臣邦真戍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 而一般士伍无爵者,只可有赎迁、赎黥、赎耐等。至于陈胜吴广那个早辟谣了秦法中规定服役延误期限当罚,遇到特殊情况可以不罚,这只针对徭役。但陈胜吴广是戍边兵役,完全两码事。刘邦押运本地徭役去修筑秦始皇陵,结果路上人跑光了,他自己索性落草了,结果也没人追查这事,也没人上山剿灭他们。可见逃避徭役确实不是什么重罪。但陈胜吴广却是让秦军军官押运,并非本地官吏押运,可见确实和徭役有很大不同。另外徭役是有期限的,工作完毕后返回,戍卒没有期限,如同发配,去了就在当地定居,不能返回。这与徭役完全就是两种待遇。而且徭役是本地管理按照民法处理,戍边则是军队内按照军法处理。目前可以确认秦军军法严苛远甚于民法,只不过留存的文献不多,逃避戍边是死刑也不算夸张。?陈胜吴广按记载显然是属于戍役的,所以用徭律的内容来否定陈胜他们失期当斩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七月,戍卒陈胜等反故荆地,为“张楚”(出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於是楚戍卒陈胜、吴广等乃作乱,起於山东(出自:《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出自:《汉书·五行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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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木子41% [2023-05-23 10:59:51] 来自福建
楼上好厉害啊!不过我实在不理解阴谋陈胜不是平民有何意义,阴谋了就能说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违大了吗?百姓要不是活不下去会造反吗,每次说秦法严酷就跳出来说不严酷。请问秦二世不是秦朝吗?百姓在他手里活不下去推翻他是事实吧。况且陈胜吴广去戍边而不是服徭役,军法和秦法两个概念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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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凪 [2023-08-03 02:48:21] 来自河南
6楼震撼到我的不是ta翔实的史料列举,而是竟然有人会觉得“皇帝之下人人平等”,哇,太离谱了,任何一个古代封建王朝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吧,更何况是秦?有的人为秦翻案:秦朝严苛,但历代史书记载抹黑的太多;有的人为秦翻案:秦法皇帝之下人人平等,商君发家不愚民()震撼孩子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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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Mrs.Hiddleston [2023-09-05 10:43:06] 来自浙江
在封建王朝背景下将平等真的给爷逗笑了嘿。不过政哥真的是我少有的非常喜欢的皇帝之一——另一个是李世民。主要还是因为政哥的功绩,真的,如果不是书同文、车同轨这些,我感觉我们现在更可能是欧洲那种情况。反正在我这里,这一个功绩,比其他所有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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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打分:2 [2023-03-03 02:37:42] 来自河南
20其实秦始皇时期法律并不严苛。还有我年轻时真的信了陈胜吴广是个小老百姓,是被剥削不得不反,后来才知道秦国的黔首(百姓)根本没有姓。陈姓大多是陈国后裔。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陈胜、项羽、刘邦都是楚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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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工具 [2023-03-03 10:25:04] 来自浙江
还不严苛,赋税差不多十抽五,而且又不发展经济,种田的去卖东西要被割鼻子,时不时的要去修长城,修阿房宫,古代老百姓都好苦,学历史的时候就说了古代的封建皇帝都是窃取了广大劳动人民起义的胜利果实,苦的还是穷苦百姓,陈胜吴广是什么人造反不重要,重要的是流传几千年的那句话,最后刘邦得天下更是证明了这句话,是广大农民起义的胜利,跟楚有啥关系
52 [投诉]
[2楼] 作者回复 [2023-03-03 11:20:30] 来自湖北
有姓只能代表他祖上是贵族,又不代表他自己是个贵族,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史记》记载,陈胜都沦落到给人耕田了,不是平民是什么?咱不能说自己祖上是大官,所以自己也是大官吧!且无论他身份如何,跟随他起义的无疑都是平民,如果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平民何必造反?就算陈胜是贵族,也不可能让平民在好吃好喝的情况下跟随他造反啊!至于古代的法律,个人以为光看条文没什么用,要看当时的吏治情况。哪怕纸面上可能记载不严苛,实际执行就不一定了。就算纸面上失期不至于斩首,但执行的官吏一怒之下把人斩了,谁还能讨个公道不成?光是收税他们就能搞出一堆花样,如果古代的官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那就比现代社会还要清正廉明了。而对平民来说,纸面上的法律条文宽松还是严苛根本不重要,只要实际执行中严苛残酷,那么这法律就是严苛残酷的。更何况我也不觉得秦法的条文很宽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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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2023-03-03 14:40:21] 来自河南
1.我说秦始皇的律法并不严苛,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就现在而言,七国法律条文皆十分严苛。
“战国时期的七国争雄限制了律法实施范围,卿大夫"私民"阶层的存在亦使其实际执行效果被弱化。二者造成的是条文制定与实施效果相脱节。在统一的秦朝建立之后,从外部环境看,地域已无之前七国之分,律法的推行范围扩大。就内部体制而言,"编户齐民"代替了分封诸侯,隶属于卿大夫阶层的‘私民’消失。严苛的法律条文因内外壁垒的打破而得以有效贯彻,并在刀笔吏‘弄法’风气盛行的大环境下被迅速异化为苛政。”
2.楼上说赋税十税五,秦朝实行什一税,变成十税五是官僚阶级的层层剥削。说不发展经济,但是秦虽重农抑商,其实十分重视大商人,比如巴清,秦始皇把她视作女子表率,通过为其筑台的方式对其嘉奖。秦朝就有官商(国企)。至于种田的卖东西要被割鼻子,秦朝实行重农抑商,这个抑商就是对从商设置限制,提高商税,种田的从商割鼻子,是为了限制从商保证耕地。现在我们看割鼻子好严重,那个时候这个是轻的(bushi),因为不会死不影响生活,更多是羞辱作用,历朝历代的酷刑里它都排不上号。至于徭役,秦始皇徭役虽多,但并没有超越民众所能负担的极限。
36 [投诉]
[4楼] 网友:宁与智者争高下 [2023-03-03 14:50:02] 来自河南
3.陈胜他不是贵族,我觉得他是寒门啊,是落魄的贵族。陈胜的故乡“阳城”在今河南商水一带,即秦时的陈郡,故陈国之地。陈人陈姓,姓氏地望一致。所以他很可能是陈国贵族后裔。虽然到他这一代已经跟平民差不多了,但我们不可否认他身上的贵族烙印。他有名有姓还有字(沛公这个亭长,也就是今天一个乡的派出所所长,连名都没,叫刘季,也就是刘三的意思。)“他取字以行世,不忘记自己贵族的血统。他常怀恢复祖先基业的幻想,所以能够喊出“苟富贵无相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等豪言壮语,也有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和“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的深刻认识,这些都基于他作为贵族后裔而企图光复故物的意识。徐复观先生指出:‘一个人的姓氏历史,足以影响他的身份地位;或因有光荣的姓氏而发生一种传承的责任感。’这种“传承的责任感”在陈胜身上表现得十分强烈。
至于平民跟着造反,那不是胡亥出手了吗?“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適戍是秦汉时期扩兵戍边的一种形式,適戍就是惩罚有罪之人到边境戍守。本来闾左之人并不在適戍范围,是因为“戍者曹辈尽”,为了满足日益需求的兵源,才扩大了范围,征发闾左戍边。因为谪戍带有惩罚的性质,所以“谪戍者在戍边期间不享受军功爵制的待遇,而且谪戍期不能抵销本人原应服的徭役。”这就更增加了闾左谪戍者对朝廷的反叛情绪。
秦始皇时期徭役是有工资还管饭的,但是胡亥时修阿房宫和骊山墓地不给钱,还要求各地向都城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
30 [投诉]
[5楼] 网友:这是可以说的吗 [2023-03-16 00:37:02] 来自浙江
赋税哪里来的十抽五,北大秦简不是说了十二税一
19 [投诉]
[6楼] 网友:柠檬茶
34% [2023-03-22 20:34:08]
来自浙江
秦简恰恰是罪证。
秦简撕破了秦吹、法家吹所谓秦法君王之下人人平等的谎话
睡虎地秦简记载秦国商人要被拉去打仗,每天只吃三分之一的饭,哪里危险要往哪里冲。商人还不准立户,不分田地,子孙后代三代以后才能做官,怎一个惨字了得。秦法对官员的惩罚并不严厉,秦法对于有爵者是包庇的,官员轻罚,百姓重罚!
比如家庭内部同罪异罚:(1)保证作为家长的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和对子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支配权利,甚至生杀予夺的权利。秦律在实体法上虽然规定:“擅杀子,黥为城旦舂”但是在程序法上,秦律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把“擅杀、刑、髡其子”定为“非公室告”,即使告发了,也不受理,并且“勿听,而行告,告者罪。”这就实际上取消了子告父母的诉讼权利。相反,法律切实保障父母不受子女侵犯的权利。秦律规定:“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殴高大父母”,“比大父母。
又比主奴同罪异罚:(1)秦律保证奴隶主对奴婢的私刑权,主人对臣妾人身的侵犯,仅视为“家罪”,被认为是“非公室告”,不受法律上的追究。《法律答问》有:“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
2)臣妾犯了其他方面的罪,在受到国家刑罚之后,仍然将其交还主人役使。秦律规定:“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又规定:“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死,黥颜頯,畀主。”无论私家奴婢是杀子还是伤害子致死,受刑罚后都要交给主人役使。
又比如官吏和百姓同罪异罚:(1)同是逃亡罪,官吏和百姓却不同罚。《法律答问》有:“大夫甲坚(鞭)鬼薪,鬼薪亡,问甲可论?当从事官府,须亡者得。今甲从事,有去亡,一月得,可论?当赀一盾,复从事。从事有亡,卒岁得,可论?当耐。” 而百姓出徭役,“不会(按时到达),笞五十;未盈卒岁得”,笞当加。 百姓出徭役逃亡一次,“笞五十”,再次逃亡,笞加重;大夫逃亡,只“赀一盾”,反复逃亡,只“耐”而已。秦国的爵位主要带来的就是特权,最明显的就是可以抵罪……
又比如有爵者和士伍同罪异罚:(1)同一种犯罪,有爵和无爵,爵位高和爵位低不同罚。《游士律》规定:“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 (2)有爵位的人享有赎刑的特权。《法律答问》有:“臣邦真戍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 而一般士伍无爵者,只可有赎迁、赎黥、赎耐等。
至于陈胜吴广那个早辟谣了
秦法中规定服役延误期限当罚,遇到特殊情况可以不罚,这只针对徭役。但陈胜吴广是戍边兵役,完全两码事。
刘邦押运本地徭役去修筑秦始皇陵,结果路上人跑光了,他自己索性落草了,结果也没人追查这事,也没人上山剿灭他们。可见逃避徭役确实不是什么重罪。
但陈胜吴广却是让秦军军官押运,并非本地官吏押运,可见确实和徭役有很大不同。另外徭役是有期限的,工作完毕后返回,戍卒没有期限,如同发配,去了就在当地定居,不能返回。这与徭役完全就是两种待遇。而且徭役是本地管理按照民法处理,戍边则是军队内按照军法处理。目前可以确认秦军军法严苛远甚于民法,只不过留存的文献不多,逃避戍边是死刑也不算夸张。
?陈胜吴广按记载显然是属于戍役的,所以用徭律的内容来否定陈胜他们失期当斩的说法显然是不对的:七月,戍卒陈胜等反故荆地,为“张楚”(出自:《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
於是楚戍卒陈胜、吴广等乃作乱,起於山东(出自:《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出自:《汉书·五行志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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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木子
41% [2023-05-23 10:59:51]
来自福建
楼上好厉害啊!不过我实在不理解阴谋陈胜不是平民有何意义,阴谋了就能说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违大了吗?百姓要不是活不下去会造反吗,每次说秦法严酷就跳出来说不严酷。请问秦二世不是秦朝吗?百姓在他手里活不下去推翻他是事实吧。况且陈胜吴广去戍边而不是服徭役,军法和秦法两个概念好吧
17 [投诉]
[8楼] 网友:凪 [2023-08-03 02:48:21] 来自河南
6楼震撼到我的不是ta翔实的史料列举,而是竟然有人会觉得“皇帝之下人人平等”,哇,太离谱了,任何一个古代封建王朝都不会有这种情况吧,更何况是秦?有的人为秦翻案:秦朝严苛,但历代史书记载抹黑的太多;有的人为秦翻案:秦法皇帝之下人人平等,商君发家不愚民()震撼孩子一百年
20 [投诉]
[9楼] 网友:Mrs.Hiddleston
[2023-09-05 10:43:06]
来自浙江
在封建王朝背景下将平等真的给爷逗笑了嘿。不过政哥真的是我少有的非常喜欢的皇帝之一——另一个是李世民。主要还是因为政哥的功绩,真的,如果不是书同文、车同轨这些,我感觉我们现在更可能是欧洲那种情况。反正在我这里,这一个功绩,比其他所有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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