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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题刷了么,还在这看?4% 打分:2 [2024-01-10 12:07:59] 来自上海
那不叫严苛,叫合理,
36
[1楼] 网友:拂酥 [2024-01-10 15:23:21] 来自山东
可是不管煎完之后不管杀没杀都是斩,那强煎犯直接把妇女杀了也很可能
[投诉]
[2楼] 网友:题刷了么,还在这看?4% [2024-01-10 15:32:32] 来自上海
那qj就不会发生啊,为了一时爽,送命多不值得
39 [投诉]
[3楼] 网友:27773301 [2024-01-10 19:56:27] 来自中国台湾
一楼的说法真眼熟,我记得你们对人贩子也是这个说辞,什么怕把孩子杀了所以不敢死刑,然而东北那里人贩子少就是因为真的会被群众打死
91 [投诉]
[4楼] 网友:拂酥 [2024-01-13 00:35:44] 来自山东
如果不管煎还是煎杀的话都是死刑,强碱肯定不会消失可能会减少,对普通人来说概率降低了,但是一旦遇上就是死…………这个不太好吧
5 [投诉]
[5楼] 网友:睡着了就不困了 [2024-01-26 00:17:58] 来自山东
贩毒能全杀是因为毒品的性质决定了犯罪过程中没有能救下来的人(毒瘾染上戒不掉,有心瘾),拐卖和□□一棍子打死会牺牲一部分原本可能能重新开始人生的受害者,能通过数罪并罚(过程必然伴随故意伤害等)关进监狱多待几年,就不能开“牺牲少部分人”的口子,没有人能决定牺牲部分人民,立法者也不行
7 [投诉]
[6楼] 网友:睡着了就不困了 [2024-01-26 00:38:47] 来自山东
理智上是这样想,但我还是忍不住阴谋论,是不是利用女性给社会渣滓留了个发泄的口子,让他们有精力别寻衅滋事造成经济损失,而是欺压弱势群体把损失摊到倒霉的人身上,最后还能把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关起来。就像我总是感觉婚姻法对男性的保护明显大于女性一样,家暴“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最糟糕的情况下受害者得顶着施暴者的威胁,子女的拖累,不慈父母的施压,邻里的闲话,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花钱提起诉讼,自己收集证据,坚持几年后,得到离婚的批准,把施暴者送进去不到三年,放出来打碎自己的新生活。挺难理解的。很抽象。故意伤害罪爆改夫妻情趣。反正我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34 [投诉]
[7楼] 网友:南朝四百八十寺 [2024-03-21 18:31:19] 来自江苏
回5楼,你以为现在遇到□□犯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有多大?先奸后杀不是说着玩的,就算没杀也打得半死了。活人都会反抗。以及清朝的规定确实合理,贞洁的压迫下碰见这种事都人可能真的多半寻死去了,那和杀人没啥区别。
20 [投诉]
[8楼] 网友:me [2024-05-03 21:09:57] 来自江苏
那就奸的杀,奸杀的诛九族好了。何况那个时候□□跟奸杀有什么区别啊,被侮辱的女子还能活吗
6 [投诉]
[9楼] 网友:宝宝你清醒一点17% [2025-09-27 15:13:19] 来自福建
一楼有没有可能如果判死刑就会有很多人不敢qj,剩下的本来就打算奸杀的判什么他都不怕,甚至还会因为判的轻赚到
3 [投诉]
[10楼] 网友:克喵的金币49% [2025-10-02 18:31:59] 来自内蒙古
1楼,前几年流行的一句话“三年血赚,死刑不亏”不知道有没有听过,本质就是判的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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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题刷了么,还在这看?
4% 打分:2 [2024-01-10 12:07:59]
来自上海
20那不叫严苛,叫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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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拂酥 [2024-01-10 15:23:21] 来自山东
可是不管煎完之后不管杀没杀都是斩,那强煎犯直接把妇女杀了也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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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题刷了么,还在这看?
4% [2024-01-10 15:32:32]
来自上海
那qj就不会发生啊,为了一时爽,送命多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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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27773301 [2024-01-10 19:56:27] 来自中国台湾
一楼的说法真眼熟,我记得你们对人贩子也是这个说辞,什么怕把孩子杀了所以不敢死刑,然而东北那里人贩子少就是因为真的会被群众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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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拂酥 [2024-01-13 00:35:44] 来自山东
如果不管煎还是煎杀的话都是死刑,强碱肯定不会消失可能会减少,对普通人来说概率降低了,但是一旦遇上就是死…………这个不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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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睡着了就不困了 [2024-01-26 00:17:58] 来自山东
贩毒能全杀是因为毒品的性质决定了犯罪过程中没有能救下来的人(毒瘾染上戒不掉,有心瘾),拐卖和□□一棍子打死会牺牲一部分原本可能能重新开始人生的受害者,能通过数罪并罚(过程必然伴随故意伤害等)关进监狱多待几年,就不能开“牺牲少部分人”的口子,没有人能决定牺牲部分人民,立法者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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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睡着了就不困了 [2024-01-26 00:38:47] 来自山东
理智上是这样想,但我还是忍不住阴谋论,是不是利用女性给社会渣滓留了个发泄的口子,让他们有精力别寻衅滋事造成经济损失,而是欺压弱势群体把损失摊到倒霉的人身上,最后还能把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关起来。就像我总是感觉婚姻法对男性的保护明显大于女性一样,家暴“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最糟糕的情况下受害者得顶着施暴者的威胁,子女的拖累,不慈父母的施压,邻里的闲话,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花钱提起诉讼,自己收集证据,坚持几年后,得到离婚的批准,把施暴者送进去不到三年,放出来打碎自己的新生活。挺难理解的。很抽象。故意伤害罪爆改夫妻情趣。反正我抓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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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南朝四百八十寺 [2024-03-21 18:31:19] 来自江苏
回5楼,你以为现在遇到□□犯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有多大?先奸后杀不是说着玩的,就算没杀也打得半死了。活人都会反抗。
以及清朝的规定确实合理,贞洁的压迫下碰见这种事都人可能真的多半寻死去了,那和杀人没啥区别。
20 [投诉]
[8楼] 网友:me [2024-05-03 21:09:57] 来自江苏
那就奸的杀,奸杀的诛九族好了。何况那个时候□□跟奸杀有什么区别啊,被侮辱的女子还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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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宝宝你清醒一点
17% [2025-09-27 15:13:19]
来自福建
一楼有没有可能如果判死刑就会有很多人不敢qj,剩下的本来就打算奸杀的判什么他都不怕,甚至还会因为判的轻赚到
3 [投诉]
[10楼] 网友:克喵的金币
49% [2025-10-02 18:31:59]
来自内蒙古
1楼,前几年流行的一句话“三年血赚,死刑不亏”不知道有没有听过,本质就是判的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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