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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罪犯档案管理员重生了》  第12章

网友:small yao18% 打分:2 [2025-05-25 17:27:16] 来自湖南

我在想这算诱导犯罪嘛

5  

[1楼] 网友:23% [2025-05-25 22:30:51] 来自湖南

我也觉得这算不算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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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天亜20% [2025-05-26 01:59:21] 来自广西

那时候还有大记忆恢复术呢,现在钓鱼执法是通常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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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cc墨小猫°23% [2025-05-29 16:21:05] 来自四川

没人对钱说什么做什么,算啥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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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趙子繁24% [2025-05-30 12:33:41] 来自四川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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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打瞌睡2% [2025-06-08 02:32:44] 来自甘肃

只是没带一次钥匙,如果能算诱导的话,那这诱导地定义过大了吧。就比如一个人只是单独出现在对他有恶意的人面前,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做,此时对方对他出手,这难道叫诱导吗,这种情况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作为自由人他没有用任何行为言语去干涉对方,只要不是擅闯他本就可以去任何地方,这种如果都算诱导犯罪,那这真就管的太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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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眠眠 [2025-06-08 13:11:10] 来自福建

算的。说不算的可以试试然后去局子里蹲蹲。这本书快404了。主要是警察不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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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趙子繁24% [2025-06-09 10:29:17] 来自四川

看着楼上,真心迷惑。这么说,把钥匙随手乱放都是在诱导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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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飞花流云 [2025-06-11 09:33:17] 来自贵州

6楼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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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29% [2025-06-12 05:25:11] 来自江苏

其实算的,这个钥匙是主动遗落,并且受害者准备好了反击工具,执法人员提前蹲守,已经属于相当典型的钓鱼执法了,漏洞其实挺大的,放现实里公检一取证肯定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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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陨石配大帝 [2025-06-12 12:27:08] 来自上海

钥匙遗落可以算作不小心,煤钩在那个年代应该算是家庭用具吧,不算是准备好了反击工具,解释还是很好解释的,就是警察提前蹲守确实不对劲,如果被问到的时候说是梁九善喊他们来的,应该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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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29% [2025-06-13 23:59:06] 来自江苏

看局长和被打断腿的人家追不追究了,一旦七巧要进行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辩护,警局这俩神兽最好是没被查出来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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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5-12-03 22:39:23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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