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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芬恩坚信自己是个直男。

      在莫雷蒂先生还没破产的时候,他梦想着,有一天和塔兹解除婚约,然后迎娶莉利娅那样娇小玲珑的女孩,早晨在城堡的大床上醒来,中午到家乡吃烤鸭,下午就飞到海岛冲浪,晚上参加气派的宴会,就像年轻时的莫雷蒂先生书里所写的那样。

      但比梦想先来的,是莫雷蒂先生的律师。

      “……您的父亲,莫雷蒂先生已经离开,先生名下的资产被罚没,您要尽快为未来做打算,否则就要无家可归了。”律师埃蒙把一叠文件放在桌子上。

      一枚回形针,固定着一份莫雷蒂家族的资产,现在这些都跟芬恩没关系了。
      芬恩坐在这里,头发乱糟糟的,露出了懊恼的神情:“连我的家也要收走吗?我怎么办呢?帝国没有学生保护吗?我可不想跟那些肮脏汗臭的男孩们挤一间宿舍。”

      埃蒙委婉提醒:“您已经成年了。”

      “好吧,那父亲给我留了什么呢?哪怕一点点。”

      律师绞尽脑汁,最后摇了摇头。

      芬恩深受打击。

      柔软卷曲的头发垂落下来,他揉了一下眼睛,看到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在这里走动,给名贵的植物挂上拍卖牌,他的脸上露出一些迷茫,明明前几天,父亲还在电话里告诉他,要在花园里放一座骏马的雕像。

      父子俩语气夸张又兴奋,一匹马的马鞍要镶什么颜色的宝石,他们都谈论了许久。
      那洪亮的声音还在耳边,可太阳升起后,父亲没有回来,宝石旁边只多了一块牌子,莫雷蒂家变成了数字花园,被分割在拍卖位上。

      埃蒙收拾东西:“与塔兹先生尽快联姻,是您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芬恩嫌恶地说:“塔兹吗?那个鼻孔朝天的孔雀,你要知道,小的时候,他就常常嘲笑我,说我是拔了毛的山鸡呢。”
      埃蒙:“塔兹家族具有良好的修养,想必是活络气氛的玩笑话。”

      芬恩碎碎念,仿佛还有很深的怨念:“跟他结婚,不出三天,我就会被他烤了吃掉。女王真的不能撤回同性婚姻法案吗,我个人认为,还是保护流浪小猪的法案更有意义一些。”

      埃蒙无法再说什么,留下一份文件,离开了这里。

      芬恩站在喷泉旁边,注视平静的水面。
      尽管只穿着一件宽松卫衣,眼下也有沉迷电子产品而产生的淡淡乌青,这张脸还是具有相当的迷惑性,精致,白皙,有一头小羊般的卷发,神态是有一些任性娇气的。

      可因为突然遭遇变故的关系,眼皮垂下来了。

      芬恩流下了伤心的眼泪,他决定回到学校去。

      …………

      进班级之前,老师找他谈话,委婉地说了,现在莫雷蒂家正在风口上,希望芬恩休学一段时间,等莫雷蒂先生把事情摆平再继续学业,否则那些记者每天蹲在校门口,家长们该有意见了。
      软硬兼施,讲得芬恩没有办法。不过,将要离开学校的时候,芬恩想起他从没去过的免费食堂。

      他犹豫着,摸了下肚子,还是决定往食堂走了,路上他把帽子压得很低,进食堂的时候还是被认出来了,打饭的男人大声喊:“嘿!莫雷蒂家的金凤凰。”

      有路过的学生一边举着手机对他拍,一边起哄:“你来干什么,煽动校董会削减食堂预算的莫雷蒂先生,你也要来享用这里的石头面包了吗?”

      芬恩受不了这种奚落,很想跟他们争辩,不过看了一眼人数,低下头走了。
      芬恩饿着肚子往学校外面去,看见校门口围着乌泱泱的一片记者。

      他有些慌乱。

      那些长长的镜头就像枪口,正在发射红光寻找靶点,而他,就是这个倒霉的靶点,挨上一下,就会变成溅射开的烂番茄。
      芬恩不想变成番茄,只好从地下车库走,他特意看了两眼,确定没有记者,才穿过栅栏,走出了校门。

      这是个钝钝的冷阴天,风都是潮的,像冻过的细铁丝一样往脖子里刺挠,芬恩站在路边,还在苦恼要去哪里,扭头,就看到了塔兹。

      这并不意外,但凡有他倒霉的地方,塔兹就会撅着他金贵的孔雀屁股闪耀登场,然后巨高临下地嘲讽他,“听说你父亲套空了几个老头的钱包跑了,怎么,没有带你一起走吗?”

      芬恩把白眼翻上去看他:“你父亲也是那些倒霉蛋吗?”

      塔兹:“希望你在流落街头的时候,也可以那么硬气。”

      塔兹在另一座城市居住,他似乎来得很急,只穿着单薄的制服,衣领在风里乱打。芬恩既心酸又忿恨,想,这个孔雀,为了看他的倒霉样,竟然可以忍受三小时的车程。

      跟他结婚,他一定会让我系上围裙,去农场里挤羊奶给他洗澡的。

      “我不会流落街头,我有很多朋友。”芬恩支着脖子反驳他。

      “是吗?他们为什么没留住你?”塔兹还想再说什么,不过他又看了一眼四周,好像给芬恩台阶一样,说,“你快求我,求我,我可以给你提供住所。”
      哈?芬恩朝他吐舌头,“你做梦去吧,愚蠢的驴蛋。”

      塔兹深吸一口气,上前一步,粗暴地把芬恩塞进了路边的一辆出租车里。

      芬恩鬼哭狼嚎,一边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塔兹变成泥巴地里的蚯蚓,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臂,并撸起袖子,把那一片红色的掐痕露给他看。

      “你要把我的手折断吗?这是暴力行为,你跟我道歉。”

      塔兹阴郁地看他。

      塔兹进过橄榄球队,凶起来的时候芬恩会不受控制地发抖,他往后缩了一下:“下次不可以了。”

      车子经过市中心,驶向一个安静的街区,路边有一排红色的公寓楼,塔兹领着他进了其中一栋,芬恩坐在沙发上,看着他手里的钥匙,局促地说:“要住在这里吗?这里看起来很小呢。”

      塔兹从橱柜里拿了一点面包和水:“你也可以出去,睡在公园的长椅上,那里不小,正好能睡下你。”

      “可以不要阴阳怪气吗?”

      “可以改掉你娇气的毛病吗!”

      塔兹又生气了,看起来像只狂躁的金毛,芬恩背对着他,开始拆面包吃,面包很干,里面只有少得可怜的奶酪,芬恩吃一口面包喝一口水,眼神像摄像头一样追随塔兹。

      塔兹先把房子里的水电暖气打开,后来蹲在卫生间修水管:“这段时间你就住在这里,不要出门,外面都是蹲你的记者,还有你父亲的债主们。”

      芬恩说好。

      他不傻,当然不会往外跑,只是有些疑虑:“我要在这里躲到什么时候呢?你不可以把我接到你家吗,或者L城的其他地方,那里没有什么人认识我……”

      “你在做什么梦!父亲已经要我跟你解除婚约了!你只能住在外面,”塔兹深吸一口气,“这样的公寓我有很多,你就住在这里。”

      芬恩安静了。

      塔兹想解释,可是他只是用力抓了下头发,很快离开了这里。

      芬恩靠着冰箱里的牛奶和面包过活,一个星期都没有出门。
      他开电视,电视里还在播放莫雷蒂掀起的经济丑闻,他开手机,铺天盖地的都是莫雷蒂的词条,还有很多人跑到莫雷蒂家外面拍照打卡。

      有一天,他没忍住,给莉莉娅发了一条短信。
      莉利娅没有回复他,但半小时后,芬恩就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了莉利娅的更新,图片是他发的短信,配文:我的“破产”追求者,[小丑表情]
      评论有数千条,莉利娅吸引了很多关注者。

      芬恩把手机丢掉,抱紧了自己的膝盖。他开始靠着窗户,看冷清的街道上,偶尔经过几个遛狗和倒垃圾的人。

      塔兹是三天后回来的。他一进门,芬恩那样子迎上来的时候,塔兹疑心看到了一条谄媚的尾巴在芬恩屁股后面摇。

      他有点头晕。

      “别摸我,你为什么这副样子,我不是给了你足够的食物和水吗?”塔兹忍着头晕,转身去把自己的风衣挂起来,摘下手套。

      芬恩没有抓他的手,就揪他的袖子:“你是说这些面包和水吗?我怎么能吃这些,你看,我都快营养不良了,我的手指长满倒刺,头发也没有光泽……”

      塔兹看了看他,失去庇护的芬恩确实变得很糟糕。
      指甲长长了,头发也快刺眼睛了,穿着缩水的毛衣,一点也没有从前那种嚣张跋扈的样子。

      塔兹沉默了一会,从抽屉里拿出了指甲钳。

      半小时后,芬恩从浴室里出来,塔兹做了奶油培根意面。
      塔兹是一个绅士,却不是一个很会照顾人的保姆,意面的奶油太稀了,培根也煎糊了,可是芬恩还是吃得很干净,最后,塔兹刷着盘子,完全忘记了打扫卫生时的烦躁,也忘记了父亲是怎么对他施压,要他解除和芬恩的婚约的。

      他会想,如果芬恩能变好,养一个这样的男孩也不是坏事。

      可是当芬恩问他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塔兹就又觉得他贪得无厌,不知道满足。
      “现在外面可到处都是找你麻烦的人,你想要出去,好吧,你走吧,你走出这道门,我就不会再帮你了。”

      芬恩流了两滴眼泪,控诉他,说他只是想把自己关在小公寓里,只是想报复他。

      “报复?!我如果想要报复你,就该把你赶出去,而不是在这里修水管倒垃圾!”

      塔兹愤怒地离开了。

      但又一个三天后,他再来,芬恩没有听到开门声,只是坐在窗口,看着远远的模糊的街景发呆,好像很可怜。

      他们的关系变得古怪起来。
      芬恩对他更加克制了,不敢随意发脾气,怕真的被赶走,也说吃面包也没有关系,他已经学会了煎培根和松饼,塔兹就冷着脸给他煮了蘑菇汤。

      …………

      那一天塔兹没有走。

      他睡在客厅,翻个身,就可以看到卧室里的芬恩也没睡,睁着眼睛偷偷看他还在不在。

      塔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卧室里的,但他想,芬恩的毛衣实在太大,太宽松了,以至于如此轻易就可以被掀起来,他碰到芬恩肩膀的时候,发现芬恩也在发抖。

      芬恩一边发抖,一边偷偷摸摸地把毛衣塞到他手里,在塔兹要亲上来时,说:“你可以快点和我结婚吗?”
      塔兹停下来了。
      芬恩小声说:“我不想再住在这里了。”
      塔兹沉默了一会:“我不会和你结婚,但你可以搬到瑞士,你在那里可以出门。”

      芬恩睁大了眼睛:“你要和别人结婚了?”
      塔兹犹豫了一下,轻轻点头。

      而后塔兹一眼不眨地盯着芬恩,看到芬恩在那冥思苦想地纠结了很久,最后还真他妈的点头了,还说:“我不想到瑞士去,那里太冷了,你可以给我一些钱吗?我会还你的,等我……”

      去你妈的吧。

      塔兹一下就翻脸了,把芬恩的毛衣用力套回去,“等你什么?等你找到工作?还是等你找到下一个daddy?”

      之后,塔兹来的频率变得不稳定了,有时候三天,有时候五天,也没再过夜。
      他没有告诉芬恩,父亲是怎么明暗施压让他跟芬恩解除婚约,也没有告诉芬恩,另一桩王室丑闻已经取代莫雷蒂家族,成为了新闻热点。

      芬恩也感受到了冷落。

      他想不明白,或许是塔兹终于又开始厌恶他了,本来塔兹对待他,大概就是对待一个相顾两厌的妻子,有一点责任,可以粉饰太平,久了就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芬恩又是一个无法独自生活的人。

      他开始失眠,在夜里会产生一些幻听,以为是塔兹回来了,可是一开门,冷风就呼啸着往脸上踹。

      他们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在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芬恩打开冰箱,发现塔兹已经一周没有过来,冰箱里的食物也已经消耗殆尽。

      他打开手机,找到了塔兹的电话,就在他要按下拨通键的时候,手机震起来了,屏幕上亮着埃蒙的名字,埃蒙是他父亲的律师。

      这天,塔兹到达公寓,已经半夜十一点了,堵车堵得他一肚子气,结果一下车,又看到不远处昏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熟悉的人,他愣了愣,“芬恩!”

      芬恩说他只是出来散步:“我戴了口罩和帽子,没有人会发现我。”

      “你疯了吗,家里不够你散步吗,为什么非要走出来呢。你总是这样不让人放心,我已经很累了,下了大雪,开车开了六个小时。而你只要听话待在家里,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做不到吗?别再给我找麻烦好吗,芬恩!”

      他们又吵起来。

      塔兹到最后口不择言,讲了很多过分的话,甚至说芬恩如果不是靠着他,早就成流浪汉了,最后芬恩踹了他一脚,跑进卫生间,大颗大颗地掉眼泪,在里面骂他是爆炸的驴蛋。

      塔兹把房间门锁起来了,对里面吼,“永远待在里面!”

      可是半小时后,他又开门进去,把在卫生间哭到睡着的芬恩抱起来,放到床上,看着芬恩通红潮湿的脸,塔兹的怒火并没有平息,只是从向外变成了向内烧,他意识到,愤怒的本质上是力量薄弱,是他没有能力在周旋家庭和照顾芬恩这两件事中做到平衡。

      所以他一直在迁怒芬恩。

      “好吧,”塔兹蹲下来,“别装睡了,你的眼珠在动。”
      芬恩睁开湿漉漉的眼睛,并不想开口说话。
      “下周,我带你去商场,你可以买一台新电脑。”塔兹做出让步。
      芬恩说:“可是你上周也说要带我去公园,你只是想骗我。”

      塔兹想了一下,决定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他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纸币。
      “戴好口罩和帽子,你可以去附近街区购物。”

      “是因为你要和莉利娅订婚了吗?”

      “……”塔兹明显不爽了,“是谁告诉你的。”
      芬恩眼神飘忽:“她有发状态,你们一起吃饭。”
      “你还在关注她?”塔兹眯起眼睛。
      芬恩不说话了。

      “好吧,只是吃饭,你不要无理取闹。”
      芬恩又看他的钱包:“电视里说,有钱人要跟别人结婚的时候,会给前未婚夫一大笔钱。”

      “……做梦。”

      闹钟响了,凌晨两点,塔兹要赶回去。
      他关掉手机,穿好外套,拎着垃圾袋准备出门的时候,看到芬恩又从门缝里偷偷看他,他停住,其实有点想和芬恩道歉,因为刚刚确实把人欺负得很厉害,可是那些过于软弱的话像布丁一样滑走了,他只能说:“冰箱填满了,你在这里等我,下周我会早点过来……如果你很想要的话,我还可以带蛋糕给你。”

      房间里窸窣地动了一下,芬恩好像说了好,也可能是他幻听了。

      总有机会的。
      塔兹想。下周我会带他去商场里买一台电脑,带他去公园看鸟,在他吃冰淇淋的时候再跟他说对不起比较容易获得原谅。

      塔兹前脚离开,后脚律师埃蒙就来了,他敲开公寓的门,看到芬恩穿好了外套,戴上了帽子,逃难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

      汽车驶过夜的盲肠,在天亮前到达机场,芬恩和埃蒙上了飞机,巨大的机翼刺破云层,金色光芒洒进来的时候,埃蒙把挡光板放下来了。

      “是塔兹先生哪里做得不好吗?”埃蒙问。

      “你都不知道,他一直把我关在房子里,不允许我出去,也不允许我跟别人联系,只给我吃很塞牙的鸡胸肉,一点味道都没有的松饼,还有……他根本不想和我结婚,他已经和莉利娅好上了,他只是,只是想要跟我睡觉。你来得太迟了,我已经快要憋死了。”

      芬恩这样喋喋不休,最后抓了抓头发,抱怨一样地开口,“是你说的吧,父亲让我不要抗拒和塔兹结婚,他会让我过上好日子,可是他想让我住在他众多的公寓里,做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埃蒙看着一杯橙汁,“塔兹先生确实太年轻。”

      “就算要结婚,也不该是愚蠢自大的塔兹,”芬恩注视镜面的反光,想,他长了这样一张漂亮的脸,“就应该找一个大方、有钱的,真正的绅士。”

      那很好。埃蒙毫无心理负担地把橙汁递给芬恩。

      …………

      塔兹一整天都心神不宁,他在反思,或许自己对芬恩过于苛刻,那样一个从小就呼朋唤友的被宠坏的男孩,怎么受得了一个人待在狭小公寓里,没有朋友,没有美食,也没有成堆的奉承话。

      他买了一束花,打电话订餐,又定了芬恩喜欢的巧克力蛋糕,把三小时的车程压缩到两个半,终于在傍晚时敲响了公寓的门。

      而当天晚上,芬恩落地,躺在了柏翊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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